专利名称:生猪宰前静养剂及其应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生猪宰前静养剂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生猪宰前一般会面临捆抓、长途运输、剧烈运动、噪音、驱赶、热幅射、拥挤、斗架、 高温、电致昏以及环境突变等应激刺激,而这些刺激会促使生猪脱水、电解质失衡、能量负 平衡、肌肉糖原消耗过剧、蛋白质和脂肪分解等应激反应。这样就产生了大量的乳酸,乳 酸的积累导致肌肉PH值降低,肌肉蛋白质变性,造成肌肉吸附水的能力降低,从而汁液大 量渗出,肉色变为苍白,会导致屠宰后产生PSE猪肉(Pale、Soft and Exudative pork)。 PSE肉又叫水猪肉(watery pork),表现为肌肉色泽苍白,出水、质地松弛,因此又称为白肌 肉。1953年Ludvihgsen首次报导PSE肉,此后世界各地都有类似报道,并有许多命名,如 英国称为白肌病(White muscle disease),丹麦称为肌肉褪化症(Muscle degeneration disease) , ! ^ Lamyopathie exsudative depigmontaire du pore),{Μ以 PSE 肉这一 术语应用最为广泛。PSE肉在宰后检验中极为常见,是一种应激性肌病。我国目前PSE肉检 出率极高,从10% 30%不等,个别地区高达60% 70%,PSE肉是一种劣质猪肉,由于保 水性差,失重大,给肉类工业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生猪宰前禁食静养可以延缓应激,是一种 有效的降低活体消耗,提高生猪福利和猪肉品质的手段。大量的调查研究显示,在美国、加拿大、欧洲和澳大利亚,生猪屠宰之前静养是降 低生猪应激的非常重要手段。欧盟规定,生猪在宰杀前,需要静养,并且必须一直供给生猪 饮用水,猪只静养需要的圈舍空间要求为0. 55 0. 67m2/100kg。我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也 要求生猪在宰前必须静养。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生猪宰前静养剂。本发明所提供的生猪宰前静养剂,由植物水解蛋白、食用香精、蔗糖和食用盐组 成。所述静养剂中,所述植物水解蛋白、所述食用香精、所述蔗糖和所述食用盐的 质量分数比为(3-4. 5) (2-3. 5) (46-50) (45-48)或 4. 5 3.5 47 45 或 3. 5 2. 5 46 48 或 3 2 50 45。所述植物水解蛋白为大豆水解蛋白;所述食用香精为大豆香精;所述蔗糖为白砂糖。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生猪宰前静养液。本发明所提供的生猪宰前静养液,由所述生猪宰前静养剂和水组成。所述生猪宰前静养剂和水的质量分数比为0-5) 100或2 100或3 100或 5 100。本发明的又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提高屠宰后猪肉品质的方法。
本发明所提供的提高屠宰后猪肉品质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在屠宰前,用所述生 猪宰前静养液喂养待屠宰生猪,且不用其它物质进行喂养。所述喂养在屠宰前12小时 M小时或12小时或18小时或M小时内进行。所述喂养的量为2. OKg/每头生猪 5. OKg/每头生猪或2. OKg/每头生猪或 3. OKg/每头生猪或5. OKg/每头生猪。本发明的所提供的生猪宰前静养剂在生猪宰前静养过程中能为生猪提供易于被 快速吸收代谢的糖、盐和植物水解蛋白(HVP)等碳源、矿物质、氨基酸和维生素等复合平衡 营养素,通过添加大豆香精,增加适口性,提高生猪对静养剂的饮用量。生猪在静养中使用 该静养剂,可以降低生猪屠宰PSE肉的严重度和发生率,降低生猪活体消耗,提高屠宰出品 率,改善肉色和提高持水性;可以减少肠道内容物的量,从而减少肠道破损的几率,减少猪 肉粪便污染的危险,提高猪肉安全性,同时减少处理废物的成本;该生猪宰前静养剂配制简 单,配方成本低廉,生产使用方便,便于工业化推广,是一种新型生猪宰前应激抑制方法。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述实施例中所使用的实验方法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常规方法。下述实施例中所用的材料、试剂等,如无特殊说明,均可从商业途径得到。大豆水解蛋白(HVP),购自河南品正食品有限公司,产品目录号为ME-8491 ;大豆香精,购自深圳市三六五创辉科技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产品目录号为CH365。实施例1、生猪宰前静养剂对猪肉品质的影响方法I一、生猪宰前静养剂的制备将大豆水解蛋白(HVP)、大豆香精、白砂糖和食用盐按照质量分数比为 3 2 50 45的比例充分混合,即得到生猪宰前静养剂。二、生猪宰前静养液的配制和用法1、静养液的配制方法将步骤一得到的静养剂与自来水按照质量分数比为2 100的比例配制成静养液。2、静养液的用法在生猪屠宰前12小时内,按照2. OKg/每头生猪静养液的饮用量将该静养液通过 管道或直接加入生猪静养圈饮水槽中,饮用温度为 35°C,以保证生猪饮用时的舒适度。三、生猪宰前静养剂对猪肉品质的影响1、生猪宰前的不同静养方式选择同一批生猪随机分为三组,三组分别给以不同的编号,对照组Ll 按照车间 正常屠宰,即屠宰前在圈静养2小时,供给清水;对照组L2 屠宰前在圈静养12小时,供给 清水;供给静养剂组L3 屠宰前在圈静养12小时,供给静养液。2、不同静养方式对猪肉品质的影响(1)不同静养方式对屠宰出品率的影响出品率=头皮肉重/毛猪重X 100% ;
毛猪重的定义及检测方法生猪静养前重量为毛猪重,地磅称重;静养后重的定义及检测方法生猪静养后屠宰前重量,地磅称重;头皮肉重的定义及检测方法生猪宰杀后获得的头、皮、肉的重量之和,地磅称 重;对供给静养剂组L3、对照组L2和对照组Ll的生猪进行总体的统计分析,结果如表 1所示。表1不同静养方式对屠宰出品率的影响
权利要求
1.一种生猪宰前静养剂,由植物水解蛋白、食用香精、蔗糖和食用盐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养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静养剂中,所述 植物水解蛋白、所述食用香精、所述蔗糖和所述食用盐的质量分数比为 (3-4.5) (2-3. 5) (46-50) (45-48)或 4. 5 3. 5 47 45 或 3. 5 2. 5 46 48 或3 2 50 45。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静养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水解蛋白为大豆水解蛋 白;所述食用香精为大豆香精;所述蔗糖为白砂糖。
4.一种生猪宰前静养液,由权利要求1-3中任一所述的生猪宰前静养剂和水组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静养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猪宰前静养剂和水的质量分数 比为 0-5) 100 或 2 100 或 3 100 或 5 100。
6.一种提高屠宰后猪肉品质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在屠宰前,用权利要求4或5所述 的生猪宰前静养液喂养待屠宰生猪,且不用其它物质进行喂养。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喂养在屠宰前12小时 M小时或 12小时或18小时或M小时内进行。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喂养的量为2.OKg/每头生猪 5. OKg/每头生猪或2. OKg/每头生猪或3. OKg/每头生猪或5. OKg/每头生猪。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生猪宰前静养剂及其应用。本发明所提供的生猪宰前静养剂,由植物水解蛋白、食用香精、蔗糖和食用盐组成。本发明所提供的生猪宰前静养剂在生猪宰前静养过程中能为生猪提供易于被快速吸收代谢的糖、盐和植物水解蛋白(HVP)等碳源、矿物质、氨基酸和维生素等复合平衡营养素,通过添加大豆香精,增加适口性,提高生猪对静养剂的饮用量。生猪在静养中使用该静养剂,可以降低生猪屠宰PSE肉的严重度和发生率,降低生猪活体消耗,提高屠宰出品率,改善肉色和提高持水性。该生猪宰前静养剂配制简单,配方成本低廉,生产使用方便,便于工业化推广,是一种新型生猪宰前应激抑制方法。
文档编号A23K1/175GK102100314SQ20101059540
公开日2011年6月22日 申请日期2010年12月20日 优先权日2010年12月20日
发明者张德权, 张春晖, 王中帅, 莫海珍 申请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