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拟饵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721阅读:41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新型拟饵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鱼类诱捕器械领域,具体是一种新型拟饵。
背景技术
在钓鱼活动中为了吸引大型鱼类咬钩,除了精制饵料之外,通常还会采用各式各样的拟饵,将鱼钩设于拟饵上,该拟饵在水流以及浮力作用下产生类似小鱼游动的动作,可以诱导大型鱼类更加容易将拟饵当作捕食对象而咬钩。普通的拟饵大多采用实心结构,在水中只能做简单呆板的摆动,仿真效果有限,而 且只能模拟出单一个体的鱼类动作,往往不能给大型鱼类形成足够的捕食诱因,效率大打折扣。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拟饵,使用时可以在水中模拟出高度仿真的鱼类动作和声音,并结合水流形成小型鱼群游动的效果,增加了被大型鱼类感知和捕食的机率。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新型拟饵,其结构包括本体,整体成鱼身形,其前端具有腹腔,腹腔的至少一个侧壁上设有多个交流水口,本体的首尾两端分别设有鱼钩安装部和鱼线安装部;钢珠,可自由滚动的设于腹腔内。上述结构的拟饵,钢珠在腹腔内滚动到不同位置,拟饵整体的重心会产生相应的移动。在抛投拟饵在空中飞行时,由于惯性的作用,钢珠始终位于拟饵的前端,拟饵整体的重心前移,提升了拟饵抛投的定向精度和有效距离。上述结构的拟饵,因为本体整体成鱼身形,所以拟饵在抛投和入水后所遇的阻力小而稳定,更加有助于提升拟饵抛投的定向精度和有效距离。上述结构的拟饵入水后下潜游进,在交流水口处形成局部扰流,钢珠被扰流冲击不断的在腹腔内壁碰撞,产生的声音增加了拟饵被大型鱼类感知和捕食的机率,而且配合扰流能产生形成小型鱼群游动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诱捕性能。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效果在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易于抛投,入水后能模拟出高度仿真的鱼类动作和声音,并结合水流形成小型鱼群游动的效果,增加了被大型鱼类感知和捕食的机率,给使用者带来了更大的垂钓乐趣。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I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实施方式的一个面的正投影图。[0016]图3是图2的右视图。图4是图3的爆炸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I到图4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实施方式中,其结构包括本体1,整体成鱼身形,本体I包括身体部件11,身体部件11的前端成汤匙形,本体I还包括装配在身体部件11前端的腹腔盖12,腹腔盖12为配合身体部件11的弧形薄壁,腹腔盖12和身体部件11配合构成腹腔,钢珠4可自由滚动的设于腹腔内,多个S形的交流水口 3设于腹腔盖12上,本体I的首尾两端分别设有鱼钩安装部5和鱼线安装部6。其中腹腔盖12可以通过铆钉与身体部件11铆接,也可以焊接或粘接。如图5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实施方式中,其结构包括本体1,整体成鱼身形,本体I包括两个具有对称结构的身体部件11’,身体部件11 ’的前端成汤匙形,两者相向装扣配合构成腹腔2,钢珠6可自由滚动的设于腹腔2内,多个交流水口 3设于腹腔2处的身体部件11’上,本体I的首尾两端分别设有鱼钩安装部4和鱼线安装部5。其中身体部件11’可以通过铆钉铆接,也可以焊接或粘接。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结构和原理获得其它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变形,而所有的这些改变以及变形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畴。
权利要求1.新型拟饵,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体,整体成鱼身形,其前端具有腹腔,腹腔的至少一个侧壁上设有多个交流水口,本体的首尾两端分别设有鱼钩安装部和鱼线安装部; 钢珠,可自由滚动的设于腹腔内。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拟饵,其特征在于,本体包括身体部件,身体部件的前端成汤匙形,本体还包括装配在身体部件前端的腹腔盖,腹腔盖为配合身体部件的弧形薄壁,腹腔盖和身体部件配合构成腹腔,交流水口设于腹腔盖上。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拟饵,其特征在于,本体包括两个具有对称结构的身体部件,其前端成汤匙形,两者相向装扣配合构成腹腔,交流水口设于至少一个身体部件上。
4.根据权利要求I或2或3所述的新型拟饵,其特征在于交流水口为S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鱼类诱捕器械领域,具体是一种新型拟饵,其结构包括本体,整体成鱼身形,其前端具有腹腔,腹腔的至少一个侧壁上设有多个交流水口,本体的首尾两端分别设有鱼钩安装部和鱼线安装部;钢珠,可自由滚动的设于腹腔内。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效果在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易于抛投,入水后能模拟出高度仿真的鱼类动作和声音,并结合水流形成小型鱼群游动的效果,增加了被大型鱼类感知和捕食的机率,给使用者带来了更大的垂钓乐趣。
文档编号A01K85/14GK202374903SQ2011205636
公开日2012年8月15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28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28日
发明者李海洋 申请人:李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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