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含环苯草酮的除草剂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属于农药【技术领域】,具体公开了一种以三唑酰草胺和环苯草酮为活性成分的水稻田复配除草剂,两活性成分重量比为1:8~32:1,质量百分含量为所述复配除草剂的1~80%。本发明以三唑酰草胺和环苯草酮为活性成分进行复配后,利用两活性成分之间的互补性,提高了对杂草的防效,弥补了除草剂单用时的不足,既能防除水稻田禾本科杂草,又能防除阔叶及莎草科杂草,具有显著的增效作用。此除草剂组合物不仅除草效果明显,而且对水稻安全,对后茬作物无影响,是一种理想的除草剂。
【专利说明】一种含环苯草酮的除草剂组合物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农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以三唑酰草胺和环苯草酮为活性成分的 除草剂组合物,用于防除水稻田杂草。 【【背景技术】】
[0002] 水稻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作物,随着水稻种植面积的扩大,稻田草害在不断扩大的 生产中也日渐扩大,危害日益严重,化学除草剂的推广应用已成为省时、省工、省成本的有 力增产措施之一。目前水稻田除草剂大多存在杀草谱窄的缺陷,不能够对水稻田中的禾本 科、阔叶及莎草科杂草同时起到非常好的作用,而且随着众多除草剂品种在水稻田的大面 积持续使用以及水稻田耕作制度的变更、新品种的引入,使得杂草群落发生明显的变化,水 稻田杂草迅速传播并不断蔓延,而且某些杂草已被发现产生了抗性,这就需要农药研发人 员开发出高效、安全的新型药剂来满足防治要求,除草剂合理复配是提高防除效果、扩大杀 草谱、延缓杂草群落的演替速度、降低农药单一使用带来的抗性风险、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降低使用成本及降低除草剂残留的一种有效方法,因此开发新型的农药混配制剂,是当前 农药发展的必由之路。
[0003] 三唑酰草胺是日本北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在除草剂四唑酰草胺的基础上,参照除 草剂氟噻草胺等的化学结构开发的一种新型的三唑啉酮类除草剂,被认为是植物中极长链 脂肪酸(VLCFAs)的一种抑制剂,通过抑制植物的细胞分裂起作用,用于防除水稻田莎草、 阔叶以及其他一年生杂草,但对多年生禾本科杂草防效差。
[0004] 环苯草酮属环己烯酮类水稻田广谱除草剂,是乙酰辅酶A羧化酶(ACCase)抑制 齐U,叶面施药后迅速被植株吸收和转移,通过韧皮部转移到生长点,在此抑制新芽的生长, 杂草先失绿,后变色枯死,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稗草、双穗雀稗、兰马草、马唐、千金子、狗尾 草、筒轴茅、匍茎剪股颖等禾本科杂草,对水稻安全,但对阔叶及莎草科杂草防效不理想。
[0005] 已有很多文献报道过含有三唑酰草胺或环苯草酮的除草剂组合物,例如专利 CN103717076A提供了一种含特特拉姆酸衍生物和卤苯胺唑(三唑酰草胺)、环苯草酮等及 其他除草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的杀虫/杀螨和除草的组合物用于控制动物害虫或有害植物; 专利CN102724876A描述了包含氟草烟和环苯草酮的协同除草剂组合物,用以控制水稻田 中不需要的植被,该含两种活性成分的组合物还可以进一步与ipfencarbazone (三唑酰草 胺)等其他除草剂联合施用以控制更广范围的不期望的植被,但尚未有文献公开过三唑酰 草胺与环苯草酮单独复配的组合物,也无相关生测数据做支撑。
[0006]为了弥补以上各单剂及已报道复配制剂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本发明人 做了深入研究,在大量的室内配方筛选和田间药效试验的基础上意外发现,三唑酰草胺与 环苯草酮在一定配比范围内复配,对水稻田杂草具有优良的防治效果,所表现出的防效和 活性水平超出各组分的叠加,具有预料不到的协同增效作用,解决了以上两除草剂在杀草 谱、防效和安全性上存在的局限性,达到了扩大杀草谱、提高防效、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
【发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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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组分合理,增效作用显著,除草效果好,用药成本低, 不易产生抗药性,对水稻安全的除草剂组合物。
[0008] 为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除草剂组合物,其由有效量的a和b两种 活性成分组成。
[0009] 其中,a为三唑酰草胺(Ipfencarbazone),其他名称:艾分卡巴腙、齒苯胺 唑,化学名称:1 _ (2, 4_二氣苯基)-N- (2, 4_二氣苯基)-N-异丙基_1,5_二氧_5_氧 代-4H-1,2, 4-三唑-4-甲酰胺,结构式为:
[0010]
【权利要求】
1. 一种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包含a和b两种活性成分,其中活性成分 a为三唑酰草胺,活性成分b为环苯草酮,两活性成分重量比为:a三唑酰草胺:b环苯草酮 =1:8-32:1。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重量比为:a三唑酰草 胺:b环苯草酮=1:2_8:1。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重量比为:a三唑酰草 胺:b环苯草酮=2:1。
4. 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在除草剂组 合物中的百分含量为1-80%。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可以是农业上允许的任 一种剂型。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用于防除水稻田杂草。
【文档编号】A01P13/00GK104430465SQ201410658594
【公开日】2015年3月25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18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18日
【发明者】黄延昌, 徐家俊, 吴艳芳, 徐磊, 李万凯, 周红英, 吴建友 申请人: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