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高效的稻田龙虾繁育方法,属于龙虾繁育方法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小龙虾也称克氏原螯虾、红螯虾和淡水小龙虾,形似虾而甲壳坚硬,成体长约5.6~11.9厘米,暗红色,甲壳部分近黑色,腹部背面有一楔形条纹,幼虾体为均匀的灰色,有时具黑色波纹,螯狭长,甲壳中部不被网眼状空隙分隔,甲壳上明显具颗粒,额剑具侧棘或额剑端部具刻痕,是淡水经济虾类,因肉味鲜美广受人们欢迎,因其杂食性、生长速度快、适应能力强而在当地生态环境中形成绝对的竞争优势,其摄食范围包括水草、藻类、水生昆虫、动物尸体等,食物匮缺时亦自相残杀,但是小龙虾养殖时存在龙虾繁殖率低、虾苗成活率低的问题、公虾吃小虾、深水区小虾长势慢、饲料利用率低的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一种高效的稻田龙虾繁育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效的稻田龙虾繁育方法,在正常的稻虾养殖田里再加一道围网,让小虾在围网中浅水区活动,不会进入环沟等深水区,饲料利用率高,小虾长势快。交配结束后,公虾全部卖掉,避免公虾吃小虾,提高虾苗成活率,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高效的稻田龙虾繁育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投放亲本虾:八月上旬放种虾60斤/亩;
2)环沟降水位:收谷前一个月,将环沟中水分层降低,促进龙虾打洞交配繁殖;
3)环沟除杂:收谷前/后环沟内有少量水时使用茶饼除杂;
4)收谷:收谷时稻茬留35~50公分,旋耕稻田种草,旋耕宽度为2米,旋耕间隔为8-10米,稻田里的稻草堆肥;
5)晒塘:收谷完成后塘需要晒10~15天,晒塘期间可用生石灰清塘;
6)围防逃网:晒塘之后在稻田四周加一道防逃网;
7)首次上水:晒塘清塘围网完成后,首次上水超平台10公分;
8)投喂:上水后环沟逐渐开始投喂;
9)种草:围网的稻田内种植水草;
10)二次加水:水草长起来后,缓慢提升水位至所需水位;
11)转移亲本虾:将环沟内的母虾开始往稻田的围网内投放,公虾直接卖掉。
进一步的,所述种虾的公母比例为1:2。
进一步的,水位降低时为分层降水,每次降低水位10-20公分。
进一步的,十一月份开始到来年三月,每个月肥水两次,补钙两次。
进一步的,所述收谷步骤中的稻草堆肥时可加些芽孢杆菌,促进分解。
进一步的,所述清塘时所用的生石灰的量为120斤/亩。
进一步的,所述的围网在环沟内稻田的四周。
进一步的,所述水草为伊乐藻。
本发明在稻虾田里围防逃网,让小虾在围网中浅水区活动,不会进入环沟等深水区,饲料利用率高,小虾长势快,交配结束后,公虾全部卖掉,避免公虾吃小虾,人工筛选的母虾投入稻虾田围网中,营造最有利的虾苗生存环境,控制他的天敌,提高虾苗成活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稻虾田的实地拍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高效的稻田龙虾繁育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投放亲本虾:八月上旬放种虾60斤/亩;
2)环沟降水位:收谷前一个月,将环沟中水分层降低,促进龙虾打洞交配繁殖;
3)环沟除杂:收谷前/后环沟内有少量水时使用茶籽饼除杂;
4)收谷:收谷时稻茬留35~50公分,旋耕稻田种草,旋耕宽度为2米,旋耕间隔为8-10米,稻田里的稻草堆肥;
5)晒塘:收谷完成后塘需要晒10~15天,晒塘期间可用生石灰清塘;
6)围防逃网:晒塘之后在稻田四周加一道防逃网;
7)首次上水:晒塘清塘围网完成后,首次上水超平台10公分;
8)投喂:上水后环沟逐渐开始投喂;
9)种草:围网的稻田内种植水草;
10)二次加水:水草长起来后,缓慢提升水位至所需水位;
11)转移亲本虾:将环沟内的母虾开始往稻田的围网内投放,公虾直接卖掉。
进一步的,所述种虾的公母比例为1:2。
进一步的,水位降低时为分层降水,每次降低水位10-20公分。
进一步的,十一月份开始到来年三月,每个月肥水两次,补钙两次。
进一步的,所述收谷步骤中的稻草堆肥时可加些芽孢杆菌,促进分解。
进一步的,所述清塘时所用的生石灰的量为120斤/亩。
进一步的,所述的围网在环沟内稻田的四周。
进一步的,所述水草为伊乐藻。
采用本发明的繁育方法(表中称之为实验组)与之前不加防逃网时的繁育方法(表中称之为对照组)相比,其虾苗繁育情况如下表:
由上表可知,本发明在稻虾田里围防逃网,让小虾在围网中浅水区活动,不会进入环沟等深水区,饲料利用率高,小虾长势快,交配结束后,公虾全部卖掉,避免公虾吃小虾,人工筛选的母虾投入稻虾田围网中,营造最有利的虾苗生存环境,控制他的天敌,提高虾苗成活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