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抗性鳞翅目种群的方法

文档序号:377826阅读:49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防治抗性鳞翅目种群的方法
食水果的鳞翅目昆虫是世界范围的重要害虫。由于增加包装前的分检费用及增加随后旺季的传染可能性。甚至其百分率很小的传染在经济上也比果实的货币价值大得多。越冬幼虫从冬眠状态羽化后进入开花后的果实,引起第一次繁殖。在生长季节,可出现多达3次的繁殖,促使鳞翅目种群对如杀虫剂那样的外界毒素产生抗性。
虽然众多杀虫剂可有效地防治鳞翅目昆虫,但大多需要频繁施用。结果,如抗酰基脲、抗拟除虫菊酯和抗有机磷的鳞翅目抗性(抗药性)昆虫倍增,严重损害了杀虫剂的效果。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防治抗药性鳞翅目种群有用的独特的高效化合物。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增强果树保护,免受抗酰基脲、抗拟除虫菊酯和抗有机磷的鳞翅目昆虫侵扰和突发的方法。
本发明的优点是其防治抗性鳞翅目种群的方法对有益昆虫种类无害,且对环境作用相当温和。
本发明的这些及其它特征和目的从下文的详述中将会了然。
发明概述本发明提供防治抗性鳞翅目昆虫的方法,包括使所述鳞翅目昆虫、其栖息地、繁殖区或食物供应接触中毒量的1-〔4-(2-氯-α,α,α-三氟-对甲苯氧基)-2-氟苯基〕-3-(2,6-二氟苯甲酰基)脲(氟虫脲)。
本发明还提供一个增强生长期和收获期果树免受抗性鳞翅目昆虫侵扰和突发的保护作用的方法,包括对所述果树或其生长的土壤和水或其储存的容器施用有效量的氟虫脲。
发明的详述抗性是一个广泛存在的现象,目前可发现很多经济上重要的害虫的抗性品系种群。对酰基脲、拟除虫菊酯和有机磷有抗性的鳞翅目昆虫对世界范围的果树保护提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此处,抗性的定义为昆虫种群对杀虫剂作用敏感性的可遗传的降低,这种降低表示为暴露于杀虫剂对各个昆虫的影响随次数而降低(每次药效与同一种群初始或前次所观察到的药效相比)。
已知苯甲酰脲化合物(如美国专利4,666,942所述)对昆虫和螨的防治有效。但是,现在发现具体化合物1-〔4-(2-氯-α,α,α-三氟-对甲苯氧基)-2-氟苯基〕-3-(2,6-二氟苯甲酰基)脲(氟虫脲)对抗性鳞翅目种群却高度灵验。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术语“抗药性种群”指抗酰基脲、抗拟除虫菊酯、抗氨基甲酸酯、抗苯酰肼和/或抗有机磷的种群。
惊人的是,抗性鳞翅目种群,如该目的小卷叶蛾科如苹果蠹蛾(Cydiapomonella(L.))、苹果蠹蛾(Laspeyresla pomonella(L.))、梨小食心虫(Grapholithamolesta(Busck))等,较佳为苹果蠹蛾(Cydia pomonella(L.))可通过将所述抗药性鳞翅目昆虫、其栖息地、繁殖区或食物供应与中毒量的氟虫脲接触而加以防治。特别惊人的是,酰基脲化合物氟虫脲对抗酰基脲的鳞翅目种群仍有效。
氟虫脲应用于增强果树(较佳的为梨果和核果,如苹果、梨、榅桲、杏、桃和李,更佳的为梨果,如苹果和梨)免受所述抗药性鳞翅目侵袭和传染所致损害的保护作用。用本发明防治抗药性鳞翅目和保护作物的方法对有益的昆虫种类无害,特别适用于害虫的责任管理计划。
本发明方法中所用的氟虫脲化合物的有效量根据所施用的方式、所要防治的抗性鳞翅目昆虫的特性、侵扰的程度、防治对象宿主的种类、施用的时间、天气条件等而改变。当然,可施用大于氟虫脲化合物的有效量,但不是保护防治作物免受抗药性鳞翅目侵害所必需的。
在实践中,分散于水中或其它廉价液体载体中的约10ppm-10,000ppm(较佳为约100ppm-5,000ppm)本发明的氟虫脲化合物施用于抗药性鳞翅目昆虫、其栖息地、繁殖区或食物供应,一般是有效的。本发明的氟虫脲化合物以约5.0g/hL-50g/hL(较佳为约5.0g/hL-15g/hL)的用量施用于作物的叶子、细枝、花或果实,或其生长的土壤或水,或收获水果储存的容器,对于防治抗药性鳞翅目昆虫(特别是苹果蠹蛾)也是有效的。
有利的是,本发明的氟虫脲化合物可单独施以防治于抗药性鳞翅目昆虫,也可与其它生物或化学害虫防治剂(如其它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合并使用。
施用有效量的氟虫脲化合物可增强果树免受抗性鳞翅目昆虫(特别是苹果蠹蛾)传染和侵袭的保护作用。所述化合物可以喷洒剂、粉剂、可湿性粉剂、颗粒剂等形式施用。合适的组合物包括有效量的氟虫脲化合物和农业上可接受的惰性液体或固体载体。
为了对本发明的更清楚的理解,现阐述如下具体实施例。这些实施例仅仅是阐述性的,决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范围和基本原则的限制。事实上,除了本文所阐述和描写的内容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的各种改进从下面的实施例和前面的描述会变得明白的。这种改进也已列于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内。
实施例1氟虫脲对苹果蠹蛾的敏感品系和抗药品系效果的评价本评价试验系将两个品系的苹果蠹蛾(一为敏感,另一为有抗药性)在人工生物培养基上繁殖。敏感品系(S)得自实验室保持的来源,抗性品系(R)得自观察到抗药性水平的田地,接着用溴氰菊酯选择压力保持于实验室。试验在放于经处理的培养基上的幼虫上进行。用配制成100g/L(CASCADE100 DC)分散性浓缩剂(DC)的氟虫脲进行处理。处理后观察7天。所得的数据用标准probit法进行分析,以确定苹果蠹蛾各品系〔(R)和(S)〕90%死亡率所需的致死浓度(LC)(LC90)和得到各系50%死亡率的浓度(LC50)。结果见表I。
表I氟虫脲对苹果蠹蛾敏感系和抗性系的毒力苹果蠹蛾系别 LC90(ppm)LC50(ppm)S 11.72 3.29R 12.95 3.85如表I所示,在苹果蠹蛾的抗性系和敏感系之间未观察到对氟虫脲的敏感性差异。对氟虫脲的抗性比LC50(R)/LC50(L)为1.17。与之相比,在对溴氰菊酯的同样试验中测得的抗性比约为50,对除虫脲抗性比约为10,000。
对比实施例2受试化合物对抗性苹果蠹蛾的田间效果评估在这些评估中,选择对除虫脲、溴氰菊酯或伏杀磷有高度抗药性的田地。所有试验在有抗性苹果蠹蛾种群的敞开田地上进行。用如下市售制剂进行处理
本发明氟虫脲 -CASCADETM100 DC(100g/L可分散浓缩剂)对比化合物保棉磷 -GUSATHIONTMXL 25%WP(250g/kg可湿性粉剂)除虫脲 -DIMILINTM25%WP(250g/kg可湿性粉剂)伏虫隆 -DARTTM150 EC(150g/L浓缩悬浮剂)溴氰菊酯-DECISTM25 EC(25g/L浓缩乳剂)每次大田试验均以独立的表格报告。对比化合物用与推荐的商业用量相当的用量进行试验。因此,对于敏感品种来说,期望的%效应值将是80%-100%。结果报告为%效果,指果实受侵袭频率降低的百分率。
为了评价每小块土地(未处理和处理的)上的此%效果,计数果实的总数(T)和受侵袭的果实数(A)。受浸袭果实的百分率计算如下A=AT×100]]>用如下所示的Abbott′s式计算%效果
表II受试化合物保护苹果免受酰基脲抗性品系苹果蠹蛾所致损害的大田评估活性成分 剂量g/hL%效果%A(未处理)氟虫脲10.0 92 -保棉磷43.75 89 -除虫脲10.0 23 -伏虫隆5.0 63 -未处理0.0 - 49.9
表III受试化合物保护苹果免受酰基脲抗性品系苹果蠹蛾所致损害的大田评估活性成分剂量g/hL%效果%A(未处理)氟虫脲 10.0 95 -保棉磷 43.7587 -除虫脲 10.0 24 -未处理 0.0 - 12.6如表II和III所示,在上述大田试验中,在对除虫脲具有高抗性的苹果蠹蛾地区,氟虫脲对苹果蠹蛾的酰基脲抗性品系显示高效。
表IV受试化合物保护苹果免受拟除虫菊酯抗性品系苹果蠹蛾所致损害的大田评估活性成分剂量g/hL%效果%A(未处理)氟虫脲 10.0 73 -保棉磷 43.7569 -溴氰菊酯 0.75 22 -未处理 0.0 - 61.9在该地区,对溴氰菊酯的抗性非常高。如上述表IV中所示,证实氟虫脲对抗溴氰菊酯品系有很好保护作用。
表V受试化合物保护苹果免受有机磷抗性品系苹果蠹蛾所致损害的大田评估活性成分剂量g/hL%效果%A(未处理)氟虫脲 10.0 86 -伏杀磷 60.0 10 -未处理 0.0 - 99.1
在该试验害虫高发区,对伏杀磷的抗性非常高。从上述表V可看出氟虫脲对于抗伏杀磷品系有高效。
权利要求
1.防治抗药性鳞翅目昆虫的方法,包括使所述鳞翅目昆虫、其栖息地、繁殖区或食饵处与有毒力量的氟虫脲接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鳞翅目昆虫是酰基脲抗性品系、拟除虫菊酯抗性品系和有机磷抗性品系。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鳞翅目昆虫是小卷叶蛾科。
4.增强生长期和收获期果实作物免受抗药性鳞翅目昆虫传染和侵袭的保护作用的方法,包括对所述作物或其生长的土壤和水或其藏身地施用有效量的氟虫脲。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果树是梨果或核果。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梨果和核果选自苹果、梨、榅桲、杏、桃和李组成的组。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氟虫脲化合物以约5.0g/hL-50g/hL的用量施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氟虫脲化合物以约5.0g/hL-15g/hL的用量施用。
9.如权利要求1、2或4所述的方法,其中鳞翅目昆虫为苹果蠹蛾。
10.如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方法,其中鳞翅目昆虫为酰基脲抗性品系。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防治抗性鳞翅目害虫属小卷叶蛾科的诸如苹果蠹蛾(Cydia pomonella(L.))、苹果蠹蛾(Laspeyresiapomonella.(L.))、梨小食心虫(Grapholitha molesta(Busck))等,以保护果树免受其害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所述鳞翅目害虫与有毒力量的氟虫脲接触。
文档编号A01N47/28GK1187296SQ9712623
公开日1998年7月15日 申请日期1997年12月30日 优先权日1997年12月30日
发明者E·廷旁特 申请人:美国家庭用品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