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

文档序号:534060阅读:38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肉类加工,具体是一种吃后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
背景技术
烟熏腊制品是我国人民喜欢食用的一种食品,烟熏香肠、湖南腊肉、烟熏板鸭早已闻名国内外。烟熏腊制品味道不错,但由于传统烟熏腊制品的腌料中大都配有下述一种以上的花椒、八角、胡椒粉、丁香或辣椒等易燥火的热性原料,故吃烟熏腊制品爱上火,从而使许多人不敢吃烟熏腊制品,这是传统烟熏腊制品的通病。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吃后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该方法加工出 来的烟薰腊制品吃后不上火。实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吃后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传统的肉坯(肉条)清洗、去毛、干腌制、挂架、晾干、烟熏、罐袋工序,与现有技术不同的是将干腌制后的肉胚用黄桅子药酒浸洗40-60秒,然后按常规方法挂架、晾干、烟熏。所述黄桅子药酒采用如下方法制成将成熟的黄桅子果实洗净、晒干、捣碎放入容器中,加入50-55度的高度米酒密封浸泡7-10天,过滤去渣即成,其干腌制后的肉胚原料与米酒、黄桅子的用量重量份比为肉胚100,黄桅子O. 2-0. 4,米酒2。本发明所述的黄桅子(ferofeflia jisminoides i 77i5·)又叫桅子,在《中药大辞典》中有记载,为茜草科植物山桅的果实,性寒,民间常用来治消渴、目赤、热毒疮伤,具有清热、泻火、凉血之功效,故经黄桅子药酒浸洗加工后的烟熏腊制品吃后不会上火。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阐述。一种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如下工艺流程
以猪肉为例加以说明将肉坯一烧毛一洗净一切肉条一干腌制一用黄桅子药酒浸洗一挂架一晾干一薰房或烤箱一烟薰一成品一卸架一罐袋一贮藏。所述用黄桅子药酒浸洗是指用50°C以上的米酒泡黄桅子一个星期去渣后即成,其原料重量份比为腌肉米酒黄桅子=100 2 :0. 2-0. 4。
权利要求
1.一种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传统的肉坯清洗、去毛、干腌制、挂架、晾干、烟熏、罐袋工序,其特征是将干腌制后的肉胚用黄桅子药酒浸洗40-60秒,然后按常规方法挂架、晾干、烟熏。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加工方法,其特征是所述黄桅子药酒采用如下方法制成将成熟的黄桅子果实洗净、晒干、捣碎放入容器中,加入50-55度的高度米酒密封浸泡7-10天,过滤去渣即成,其干腌制后的肉胚原料与米酒、黄桅子的用量重量份比为肉胚100,黄桅子O. 2-0. 4,米酒2。
3.用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加工方法加工的烟熏腊制品。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传统的肉坯清洗、去毛、干腌制、挂架、晾干、烟熏、罐袋工序,其特征是将干腌制后的肉胚用黄栀子药酒浸洗40-60秒,然后按常规方法挂架、晾干、烟熏。采用该方法加工出来的烟薰腊制品吃后不上火。
文档编号A23L1/311GK102940264SQ201210462840
公开日2013年2月27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16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16日
发明者陆超 申请人: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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