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屠宰剔骨生产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66246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一种屠宰剔骨生产线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屠宰剔骨生产线,由输送器及驱动机构构成,其中驱动机构安装在输送器底部外侧面,输送器由机架、生肉输送带及骨骼输送带构成,生肉输送带及骨骼输送带均通过传动辊安装在机架上,生肉输送带下5厘米—20厘米处另设废液收集槽,驱动机构通过传动机构分别与生肉输送带及骨骼输送带传统辊连接。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生产自动化程度高,有效的避免了传统的骨骼收集作业中需要人工定时更换收集筐及运输的不足,大大降低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且增强了工作效率,同时克服剔骨作业中产生的废液等缺少有效收集而造成的对生产环境污染的弊端,有助于提高生产环境卫生自量,从而进一步屠宰作业安全健康的进行。
【专利说明】一种屠宰剔骨生产线【技术领域】
[0001]本新型涉及一种屠宰剔骨生产线,属屠宰线生产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对大型牲畜进行屠宰生产中,往往需要对其进行剔骨作业,以实现获取高品质肉类产品,在传统的剔骨作业中,屠宰好的生肉处于输送带上,且操作人员位于输送带两侧进行剔骨,并将剔除的骨骼随手丢弃在放在身旁的骨骼收集筐中,当骨骼收集筐被装满后再运送到制定的骨骼存放地点,如此的操作方式虽然可以满足剔骨做的需要,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相对加大,剔骨流程易中断,生产效率底下,且在剔骨作业中及骨骼的运输中,也缺少相应的废液收集设备,极易造成工作环境污染,给屠宰作业的安全卫生性造成了巨大的隐患。

【发明内容】

[0003]本新型目的就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种屠宰剔骨生产线。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0005]一种屠宰剔骨生产线,由输送器及驱动机构构成,其中驱动机构安装在输送器底部外侧面,输送器由机架、生肉输送带及骨骼输送带构成,所述的生肉输送带及骨骼输送带均通过传动辊安装在机架上,其中骨骼输送带至少两条,且以生肉输送带为轴线对称分布在生肉输送带上方及下方,并与生肉输送带之间间距不低于30厘米,所述的生肉输送带下5厘米一20厘米处另设废液收集槽,所述废液收集槽与水平面成3° -5°的夹角,所述的生肉输送带上均布排水孔,所述的骨骼输送带上另均布竖直隔板,其中竖直隔板垂直安装在骨骼输送带上表面,并与骨骼输送带构成矩形槽,所述的驱动机构通过传动机构分别与生肉输送带及骨骼输送带传统辊连接。
[0006]传动机构为传动带或传动链条。
[0007]本新型具备结构简单,生产自动化程度高,有效的避免了传统的骨骼收集作业中需要人工定时更换收集筐及运输的不足,大大降低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且增强了工作效率,同时克服剔骨作业中产生的废液等缺少有效收集而造成的对生产环境污染的弊端,有助于提高生产环境卫生自量,从而进一步屠宰作业安全健康的进行。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本新型结构示意图;
[0009]图2为生肉输送带局部放大图;
[0010]图3为骨骼输送带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如图1、2和3所示,一种屠宰剔骨生产线,由输送器及驱动机构I构成,其中驱动机构I安装在输送器底部外侧面,输送器由机架2、生肉输送带3及骨骼输送带4构成,所述的生肉输送带3及骨骼输送带4均通过传动辊5安装在机架I上,其中骨骼输送带4至少两条,且以生肉输送带3为轴线对称分布在生肉输送带3上方及下方,并与生肉输送带3之间间距不低于30厘米,所述的生肉输送带3下5厘米一20厘米处另设废液收集槽6,所述废液收集槽6与水平面成3° —5。的夹角,所述的生肉输送带3上均布排水孔7,所述的骨骼输送带4上均布竖直隔板8,其中竖直隔板8垂直安装在骨骼输送带4上表面,并与骨骼输送带构成矩形槽9,所述的驱动机构I通过传动机构10分别与生肉输送带3及骨骼输送带4传统辊5连接。
【权利要求】
1.一种屠宰剔骨生产线,由输送器及驱动机构构成,其中驱动机构安装在输送器底部外侧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输送器由机架、生肉输送带及骨骼输送带构成,所述的生肉输送带及骨骼输送带均通过传动辊安装在机架上,且骨骼输送带至少两条,其中以生肉输送带为轴线对称分布在生肉输送带上方及下方,并与生肉输送带之间间距不低于30厘米,所述的生肉输送带下5厘米一20厘米处另设废液收集槽,所述废液收集槽与水平面成3° -5°的夹角,所述的生肉输送带上均布排水孔,所述的骨骼输送带上另均布竖直隔板,其中竖直隔板垂直安装在骨骼输送带上表面,并与骨骼输送带构成矩形槽,所述的驱动机构通过传动机构分别与生肉输送带及骨骼输送带传统辊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屠宰剔骨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传动机构为传动带或传动链条。
【文档编号】A22C17/00GK203661916SQ201320795690
【公开日】2014年6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6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6日
【发明者】买银胖, 丁冲锋, 李德智, 王振军, 皇甫幼宇, 常凌云 申请人:修武县伊赛牛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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