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甲鱼汤罐头及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43046阅读:90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人参甲鱼汤罐头及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保健食品及制作方法。
据温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出版的,由吕书缨主编的《淡水养殖手册》中记载,鳖,又称甲鱼和山瑞,其中介绍了鳖的宰杀法及鳖的料理。鳖的宰杀“最先为取血,宰杀时捉紧鳖的后缘,用布条或棉绳接近其鼻端,鳖即咬紧不放,此时用力之使之颈伸长,或把鳖腹甲向上放在切菜板上,鳖会伸长颈部挣脱反身时,用菜刀切断其颈,将颈向下,提高后甲,使血液滴入容器内,取出之血需在尚未凝固时饮之。普通体重量750公分之鳖,能采取70~80毫升血液,取血后将鳖体放入摄氏70~80度之热汤中浸入1~2分钟后,用手指剥除体表之革状皮,再将菜刀插入背腹甲之间割开甲壳,取出内脏。当割除胆囊、膀光及等内容物时,须特别小心,万一不慎以致漏出该项之内容物时,会影响其肉味,上项手续完了后,既可连皮带骨及内脏用刀发成适当之大小,随各人之所欲,做成各种菜肴”。
鳖之料理鳖之料理分鳖之清汤、鳖之甜食、鳖之熏烧。
鳖之清汤是“把水煮开后放入鳖肉,并将浮于水面之泡沫取除,然后放生姜、盐等加味连汤供食之。
鳖之甜食,鳖之熏烧(略)。
上述方法制作的食品,只能随做随食用,不便久存和长途运输。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补骨髓、养肝肾、补脾益肺,生津安神之功效,汤液鲜姜可口,既可佐餐、又可饮用的罐装保健食品。
人参甲鱼汤罐头、包括原料选择、制作方法和消毒包装。
原料选择选择单个重量为1kg左右的微山湖产甲鱼,选择单只重量为2kg左右的当地母鸡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葱、姜和煮制高汤的水人参。
原料处理将重量为1kg左右的微山湖产甲鱼宰杀,由颈部放血,清洗至无泥土污物,放入开水内烫制,待表皮出现白膜时捞出,紧接着放入凉水内浸泡片刻,去除白膜状的表皮,开膛取出内脏,保留胆囊,然后将保留胆囊的甲鱼在清水内浸泡15~25分钟后捞出待用。浸泡甲鱼后的血水待用。
将重量为2kg左右的当地母鸡宰杀放血、脱毛、除去内脏,洗去血水待用。
将人参切片待用。
煮制高汤的配方甲鱼1份、母鸡5份、水12份、葱、姜适量。
将浸泡后保留胆囊的甲鱼和洗去血水的母鸡,按重量比1∶5的比例配料,即1份甲鱼5份母鸡,按上述配比后的甲鱼、母鸡放入开水内煮汤,同时加入姜、葱。待甲鱼、母鸡煮至6~7成熟时向锅内加入浸泡甲鱼后的血水进行清灶,撇出汤上层飘浮的浮沫、清灶至汤呈竹叶青状继续煮至高汤。此时捞出甲鱼、母鸡、葱、姜,高汤暂留锅内或舀入其容器内待灌装。
人参药液的配方人参1份、水100份。
将切片后的参片、人参与水按重量比1∶100比例煎制人参药液,然后滤出药液待用。人参甲鱼的配方高汤100份、人参药液1份、片状人参每桶数片。
配制、灌装、消毒按高汤,人参药液100∶1的比例(重量)混合均匀,灌入容量为250克(g)的铁桶内,同时向桶内加入5~7片煎制后的片状人参,使人参的有效成份在液体状态下继续溶出。然后封盖,放入高压锅内按常规的高压消毒法进行消毒,经冷却,贴签即为人参甲鱼汤罐头。
人参甲鱼汤罐头是由鳖与鸡的全汤液,人参药液,片状人参配制而成。它含有丰富的动物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钙、磷、维生素B1、维生素B2和尼克酸等营养成份和人参的药用成份。它具有补骨髓、养肝肾、补脾益肺,生津安神功效。甲鱼连同甲鱼胆一同下锅煮汤、甲鱼胆破入汤里可代椒(花椒、胡椒),有辟腥气的作用,使汤液无腥味而且无苦胆味。制成罐头后可较长时间的贮存和长途运输,是一种高营养的可佐餐可饮用的保健食品。
权利要求
1.一种人参甲鱼汤罐头及制作方法,甲鱼经宰杀放血、清洗、汤制、凉水浸泡,去除表皮,开膛取出内脏后在清水内浸泡,母鸡经宰杀、脱毛,开膛取出内,洗去血水后与甲鱼、葱、姜一起同煮,撇出汤上层的浮沫,其特征是甲鱼在开膛取出内脏时保留甲鱼胆,使胆囊在煮汤过程中胆囊内的胆汁破入汤内,待甲鱼、母鸡煮6~7成熟时向锅内加入浸泡甲鱼后的血水进行清灶,当汤汁呈竹叶青色时继续煮至高汤,此时捞出甲鱼、母鸡、葱、姜,将高汤留在锅内或将高汤舀入其容器内与人参药液混合,然后将高汤与人参药液混合液灌入铁桶内,同时向铁桶内加入数片人参,封盖后经高压锅消毒、冷却、贴签后即为人参甲鱼汤罐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参甲鱼汤罐头其特征是煮制高汤的配方是甲鱼1份、母鸡5份、水12份、葱、姜适量,煎制人参药液的配方是人参1份、水100份,配制人参甲鱼汤的配方是高汤100份、人参药液1份、人参5~7片。
全文摘要
人参甲鱼汤罐头及制作方法,是宰杀后保留甲鱼胆囊的甲鱼、母鸡与葱、姜,加入水后同煮先制得高汤,高汤再与人参药液混合,灌装时向铁桶内加入数片人参,经消毒、冷却、贴签而制得成品。它含有丰富的动物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钙、磷、维生素B
文档编号A23L1/315GK1087484SQ9211393
公开日1994年6月8日 申请日期1992年12月4日 优先权日1992年12月4日
发明者李鸿起, 李秀才, 刘均刚, 胡安臣 申请人:山东煤矿烹饪技术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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