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的丰胸保健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622091阅读:229来源:国知局
明目的丰胸保健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属于食药保健品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女性认为胸部的丰挺美观可以增加自信心,其实美丽与健康是一体两面的,平时摄取食物的营养,与日常生活的调养与运动,就可以达到良好的丰胸效果。并不是说非要靠钱才能堆出来的,只要掌握好窍门,先要给胸部增加足够的营养。而想要有迷人的外表,就必须先打好健康的基础。女人一般都进的厨房,在满足先生的脾胃需求时也要照顾一下自己的饮食情况。多做一两道给胸部增加营养的食品,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决明子:具清热明目、润肠通便的功能。生决明子长于清肝热,润肠燥。用于目赤肿痛,大便秘结。炒决明子:寒泻之性缓和,有平肝养肾的功效。可用于头痛、头晕、青盲内障。且炒后质地酥脆,易于粉碎和煎出有效成分。
[0003]清热明目,润肠通便。用于目赤涩痛,羞明多泪,头痛眩晕,目暗不明,大便秘结。
[0004]治风热赤眼,青盲,雀目,高血压,肝炎,肝硬化腹水,习惯性便秘。
[0005]木瓜:具有美白、丰胸等美容功效。木瓜里内含木瓜酵素,这些木瓜酵素不仅可分解蛋白质糖类,更可分解脂肪通过分解脂肪可以去除赘肉。
[0006]香蕉:有助于排出体内毒素,收缩腰腹,焕发由内而外的健康美丽。
[0007]枇杷:富含蛋白质、果酸、维生素、胡萝卜素等,枇杷具有明视的作用,使你的眼睛熠熠生辉。

【发明内容】

[0008]目的: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明目的丰胸保健品。
[0009]技术方案: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组份的原料制成:决明子10-20份、木瓜10-15份、香蕉10-20份、枇杷10-20份。
[〇〇1〇] 所述的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原料的处理方法为:将上述原料按照比例分别进行处理,清洗,晒干或烘干,粉碎,即可获得、或进一步用醇提或水提提取即可。
[0011]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的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为用微波80°C以下干燥烘干或用烘箱50°C以下烘干。
[0012]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的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明目的丰胸保健品的剂型为胶囊、片剂、颗粒剂、丸剂或口服液。
[0013]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的明目的丰胸保健品,以养生学为理论基础的、系统性的、正规性的润肠通便养生配方,合理、全面、协调、健康地实现体内垃圾代谢;各原料为食品或者药食两用食材,来源广泛,健康、绿色、安全,对人体无毒副作用;能增进乳房海绵体膨胀,具有丰胸功效,可起明视的作用,使你的眼睛熠熠生辉。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实施例对本发明作更进一步的说明。
[0015]实施例1:一种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组份的原料制成:决明子10份、木瓜15份、香蕉20份、枇杷15份。
[0016]所述的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原料的处理方法为:将上述原料按照比例分别进行处理,清洗,晒干或烘干,粉碎,即可获得、或进一步用醇提或水提提取即可。
[0017]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的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为用微波80°C以下干燥烘干或用烘箱50°C以下烘干。
[0018]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的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明目的丰胸保健品的剂型为胶囊、片剂、颗粒剂、丸剂或口服液。
[0019]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组份的原料制成:决明子10-20份、木瓜10-15份、香蕉10-20份、枇杷10-20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原料的处理方法为:将上述原料按照比例分别进行处理,清洗,晒干或烘干,粉碎,即可获得、或进一步用醇提或水提提取即可。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为用微波80°C以下干燥烘干或用烘箱50°C以下烘干。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明目的丰胸保健品的剂型为胶囊、片剂、颗粒剂、丸剂或口服液。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明目的丰胸保健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组份的原料制成:决明子10-20份、木瓜10-15份、香蕉10-20份、枇杷10-20份。本发明提供的明目的丰胸保健品,结合养生学理论知识,对原料进行搭配和配比,全面协调地调理机体,可加工成果粉,丸剂,口服液,饮品等,能增进乳房海绵体膨胀,具有丰胸功效,可起明视的作用,使你的眼睛熠熠生辉。
【IPC分类】A23L1/29
【公开号】CN105380028
【申请号】CN201410448093
【发明人】颜菲
【申请人】颜菲
【公开日】2016年3月9日
【申请日】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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