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竹笋保藏加工方法

文档序号:10519010阅读:319来源:国知局
一种竹笋保藏加工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竹笋保藏加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将鲜竹笋去壳;S2:利用分切工具,将上述竹笋加工成条状、块状或丝状;S3:将上述竹笋置于盛有水的玻璃瓶或塑料袋中,放入蒸压釜高温灭菌和灭酶,所述灭菌和灭酶温度为70~130℃,且灭菌、灭酶时间为40~80分钟;S4:对水进行100~130℃下灭菌和灭酶处理;S5:采用经过灭菌和灭酶处理后的水对上述竹笋进行冷却处理,所述冷却温度为30~4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提供一种工艺简单且存储时间常的竹笋保藏加工方法。
【专利说明】
一种竹笋保藏加工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竹笋保藏加工方法。
【背景技术】
[0002]目前的竹笋保藏加工技术主要采用硫磺熏烤、添加防腐剂、低温冷冻储存保鲜或腌制保鲜等加工技术,存在竹笋精细加工或食用时脱硫不彻底造成硫含量超标、高含量氯化钠和防腐剂对身体造成危害、竹笋口感差、缺少鲜竹笋自身的清香味、保质期较短、不易存储等缺陷。

【发明内容】

[0003]鉴于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竹笋保藏加工方法,该方法生产工艺简单且可保持鲜竹笋自身的清香味、保质期较长、易于存储。
[0004]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竹笋保藏加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05]S1:将鲜竹笋去壳;
[0006]S2:利用分切工具,将上述竹笋加工成条状、块状或丝状;
[0007]S3:将上述竹笋置于盛有水的玻璃瓶或塑料袋中,放入蒸压釜高温灭菌和灭酶,所述灭菌和灭酶温度为70?130°C,且灭菌、灭酶时间为40?80分钟;
[0008]S4:对水进行100?130°C下灭菌和灭酶处理;
[0009]S5:采用经过灭菌和灭酶处理后的水对上述竹笋进行冷却处理,所述冷却温度为30 ?45°C。
[0010]可选的,所述玻璃瓶装竹笋的灭菌和灭酶温度为110°C,灭菌和灭酶时间为50分钟。
[0011]可选的,所述玻璃瓶装竹笋的灭菌和灭酶温度为130°C,灭菌、灭酶时间为45分钟。
[0012]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和有益效果: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竹笋保藏加工方法,能够保持鲜竹笋特别是苦竹笋自身的清香味、保质期较长、易于存储;另外本发明提供的竹笋保藏加工方法克服了硫含量超标、高含量氯化钠对身体造成危害的缺陷,且不含防腐剂。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将参照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0014]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竹笋保藏加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将鲜竹笋去壳;S2:利用分切工具,将上述竹笋加工成条状、块状或丝状;S3:将上述竹笋置于盛有水的玻璃瓶或塑料袋中,放入蒸压釜高温灭菌和灭酶,所述灭菌和灭酶温度为70?130°C,且灭菌、灭酶时间为40?80分钟;S4:对水进行100?130°C下灭菌和灭酶处理;S5:采用经过灭菌和灭酶处理后的水对上述竹笋进行冷却处理,所述冷却温度为30?45°C ;能够保持鲜竹笋特别是苦竹笋自身的清香味、保质期较长、易于存储;另外本发明提供的竹笋保藏加工方法克服了硫含量超标、高含量氯化钠对身体造成危害的缺陷,且不含防腐剂。
[0015]作为上述实施例的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玻璃瓶装竹笋的灭菌和灭酶温度为110°C,灭菌和灭酶时间为50分钟。
[0016]作为上述实施例的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玻璃瓶装竹笋的灭菌和灭酶温度为130°C,灭菌、灭酶时间为45分钟。
[0017]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的各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竹笋保藏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将鲜竹笋去壳; 52:利用分切工具,将上述竹笋加工成条状、块状或丝状; 53:将上述竹笋置于盛有水的玻璃瓶或塑料袋中,放入蒸压釜高温灭菌和灭酶,所述灭菌和灭酶温度为70?130°C,且灭菌、灭酶时间为40?80分钟; 54:对水进行100?130°C下灭菌和灭酶处理; 55:采用经过灭菌和灭酶处理后的水对上述竹笋进行冷却处理,所述冷却温度为30?45。。。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笋保藏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瓶装竹笋的灭菌和灭酶温度为110°C,灭菌和灭酶时间为50分钟。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笋保藏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瓶装竹笋的灭菌和灭酶温度为130°C,灭菌、灭酶时间为45分钟。
【文档编号】A23B7/005GK105875803SQ201410752015
【公开日】2016年8月24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11日
【发明人】刘永华
【申请人】武隆县铧玉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