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滤除材料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烟草制品中烟气过滤材料。
吸烟危害健康,吸烟能诱发癌症,已经被各国科学家所证实,烟草制品烟气中的主要致癌物是以苯并芘为代表的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同时还含有癌诱发剂二甲基亚硝胺等,研究结果表明,长期吸烟者的肺癌发病率高于同等条件不吸烟者的数倍至数十倍。65岁以下的男性中90%的肺癌均为吸烟引起。吸烟诱发肺癌这一问题已经越来越为更多的人所重视。社会各界关于戒烟的呼声日益高涨。但由于烟草制品的特殊历史根源和社会原因,自愿吸烟者依然有增无减,所以国内外很多有识之士纷纷指出,在不能完全戒除香烟的今天,科学界、企业界应该花更大的精力研制出低危害香烟,尽量减少目前正日益危害成千上万吸烟者身体健康的烟草制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尤其是致癌物质。因此,如何减少烟草制品中尤其是烟气中的致癌物质,显然是一个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的课题。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简便,成本低廉的能帮助减少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的滤除材料。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滤除材料,是在现有的纤维状或多孔状基材中加入了可滤除致癌物的添加剂。
本发明中的可滤除致癌物质的添加剂可以是生物制品或纤维素或是硅胶、氧化铝、淀粉的混合物或是生物制品与纤维素或硅胶、氧化铝、淀粉的混合物。
本发明中的生物制品可以是由血红素或氯化血红素或盐酸血红素或血红素羧甲基纤维素混合物与对人体无害的碱性溶剂或有机溶剂配制成的溶液。
本发明中的纤维状或多孔状基材可以是醋酸纤维或丙纶纤维或植物纤维类材料。
本发明溶液中血红素等溶质与溶剂的配比可为1%~50%。
本发明溶液中血红素等溶质与溶剂的优选配比为1%~10%。
本发明的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滤除材料可制成卷烟过滤嘴或作为烟嘴、烟斗及类似烟具中的烟气过滤材料。
本发明的优点是可大量滤除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及其它致癌物,尤其是可滤除以苯并芘为代表的多环芳烃类物质,从而可大大降低吸烟者的肺癌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有利于吸烟者的健康。并且原材料来源丰富、生产工艺简单,每支烟只增加极小的成本。尤其是当采用本发明中所述的血红素类生物制品时,更是有优越性。血红素完全从动物组织中提取,其本身无毒无害,无异味,并且对烟味没有影响,也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任何不良影响或副作用,血红素原料来源丰富。如从一千克猪血中可提取5克血红素,其生产工艺简便,成本低廉,而且添加在现有的香烟过滤嘴上也十分容易。添加在每包香烟中的血红素的价格,估计仅占香烟本身价格的1%左右或更少一些。
血红素可按不同的浓度添加在烟草制品过滤材料中,适用于各种原料及档次的烟草制品。血红素或血红素与血红素羧甲基纤维素的混合物还可以添加在一些过滤材料中用来作为烟嘴、烟斗及类似烟具中的过滤层,同样可起到滤除烟气中致癌物质,保障吸烟者身体健康的目的。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实施例1将本发明涉及的烟草制品中致癌物滤除材料-血红素,添加在香烟过滤烟中,其实施方法如下1、根据需要,将血红素按比例与对人体无害的碱性溶液(如NaOH)或可挥发有机溶剂(如丙酮)相配合,比例一般可为10%。
2、将上述溶液喷洒在烟滤嘴用醋酸纤维或丙纶纤维丝束中,或者将上述溶液滴注于分段式滤嘴纤维上,(整体滴注或局部滴注均可)。
3、使上述附着有血红素溶液的滤嘴纤维干燥,使溶剂充分挥发。
4、上述滤嘴材料即可与香烟相连接。在吸烟时,上述滤嘴中的血红素便会起吸附滤除苯并芘等多环芳烃类致癌物质的作用。
实施例2将本发明涉及的烟草制品中致癌物滤除材料-血红素或血红素与血红素羧甲基纤维素的混合物(以下简称HEME-CMC)用于过滤性烟嘴、烟斗中,其实施方法如下1、根据需要,将血红素或HEME-CMC按比例溶解于对人体无害的碱性溶液(如NaOH)或可挥发性有机溶剂(如丙酮)中,溶质/溶剂的比例可为15%;
2、将一定形状大小的植物纤维状材料(如滤纸、脱脂棉)或多孔状材料(如海绵)浸入上述溶液;该类材料的形状适应一般烟嘴、烟斗的内径形状;
3、将吸附有血红素或HEME-CMC溶液的材料取出,并使其干燥,使溶剂充分挥发;
4、将上述材料放入烟嘴、烟斗内,在烟气通过的路径上起到吸附滤除焦油及多环芳烃类物质的作用;
5、上述材料在用于若干次吸烟后,可以再更换。
实施例3
将本发明涉及的烟草制品中致癌物滤除材料-硅胶、氧化铝,淀粉的混合物用于过滤性烟嘴、烟斗等烟具中,其实施方法如下1、将硅胶、氧化铝、淀粉水按2∶2∶1∶25的比例混合成乳状液体;
2、将上述混合液体喷洒在醋酸纤维或丙纶纤维上;
3、使上述喷有硅胶、氧化铝、淀粉及水混合液的纤维干燥;
4、上述经烘干的滤除烟气中致癌物的纤维,即可制成香烟烟滤嘴。
权利要求
1.一种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滤除材料,包括纤维状或多孔状基材,其特征在于在上述基材中加入了可滤除致癌物质的添加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滤除材料,其特征在于可滤除致癌物质的添加剂是生物制品或纤维素或是硅胶、氧化铝、淀粉的混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滤除材料,其特征在于生物制品是由血红素或氯化血红素或盐酸血红素或血红素羧甲基纤维素混合物与对人体无害的碱性溶剂或有机溶剂配制成的溶液。
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滤除材料,其特征在于纤维状或多孔状基材是醋酸纤维或丙纶纤维或植物纤维类材料。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滤除材料,其特征在于溶液的配比为1%~50%。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滤除材料,其特征在于溶液的优选配比为1%~10%。
7.权利要求1~3所述的烟草制品烟气中致癌物滤除材料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可制成卷烟过滤嘴或作为烟嘴、烟斗、及类似烟具中的烟气过滤材料。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烟草制品中烟气过滤材料。本发明是在纤维状或多孔状基材中加入了可滤除致癌物的添加剂。本发明所涉及的添加剂可以是血红素及其衍生物,可以是血红素羧甲基纤维素,可以是硅胶、氧化铝、淀粉的混合物,也可以是上述几类物质的混合物。本发明所涉及的过滤材料,可用于香烟滤嘴,烟嘴,烟斗或类似烟具中。
文档编号A24D3/10GK1066767SQ91103479
公开日1992年12月9日 申请日期1991年5月23日 优先权日1991年5月23日
发明者高春平 申请人:高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