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烟支、嘴棒分剥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069717阅读:32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烟支、嘴棒分剥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烟草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烟草加工过程中使用的烟支、嘴棒分剥器。
【背景技术】
[0002]在卷烟加工过程中,需要对生产出的半成品烟支、嘴棒进行破坏性检测。目前对烟支、嘴棒进行破坏性检测时使用的分剥器只有一个刀片,烟支、嘴棒经过分剥器后需手工将分剥口打开,然后手工取出烟丝及丝束。而手工取出烟丝和丝束的过程容易产生造碎,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缺陷,提供一种新型烟支、嘴棒分剥器。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5]—种烟支、嘴棒分剥器,其包括通过螺栓固定连接的分剥上体和分剥下体,所述分剥上体底面的中部设有开口向下的半圆形通孔,分剥下体顶面相应位置设有开口向上的半圆形通孔,两个半圆形通孔组合为一个圆形进烟孔;分剥上体底面和分剥下体顶面之间设有两个刀片,两个刀片分别位于圆形进烟孔的左、右两侧且每个刀片的刀头均伸入圆形进烟孔内;刀片的刀头具有一定弧度。
[0006]具体的,刀片的刀头呈半圆弧。
[0007]刀片通过凹槽固定于分剥上体底面和分剥下体顶面之间。
[0008]本实用新型分剥器使用两组刀片,刀片的刀头具有一定弧度避免刀头对物料的伤害。两组刀片将包裹在烟支及嘴棒表面的卷烟纸,嘴棒纸按半圆形剥开,剥开后分剥口自动张开,烟丝、丝束自动滑落,减少了手工取出烟丝及丝束的过程,避免了物料的造碎。
[0009]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0010]使用两组刀片对烟支、嘴棒分剥后,分剥口自动张开,烟丝、丝束自动滑落,弧形刀头对烟丝及丝束损害较小,使操作过程更加简单,节约了时间,减少了浪费。该分剥器结构简单,功能实用、投入少,具有很好的工业应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烟支、嘴棒分剥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
[0013]实施例1
[0014]如图1所示,一种烟支、嘴棒分剥器,其包括通过螺栓3固定连接的分剥上体I和分剥下体2,所述分剥上体I底面的中部设有开口向下的半圆形通孔,分剥下体2顶面相应位置设有开口向上的半圆形通孔,两个半圆形通孔组合为一个圆形进烟孔4 ;分剥上体I底面和分剥下体2顶面之间设有两个刀片5,两个刀片5分别位于圆形进烟孔4的左、右两侧且每个刀片5的刀头均伸入圆形进烟孔4内;刀片5的刀头呈半圆弧。刀片5通过凹槽固定于分剥上体I底面和分剥下体2顶面之间。
[0015]使用时,将待分剥烟支水平推送入圆形进烟孔,在烟支的推进过程中,左、右两侧刀片的刀头对包裹在烟支及嘴棒表面的卷烟纸,嘴棒纸按半圆形划剥开。当烟支从圆形进烟孔另一端出来时分剥口自动张开,烟丝、丝束自动滑落,半圆弧刀头对烟丝及丝束损害较小。该分剥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快捷,功能实用,具有极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0016]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仅用于说明而非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任何对本实用新型进行的等同替换及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修改或局部替换,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烟支、嘴棒分剥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通过螺栓固定连接的分剥上体和分剥下体,所述分剥上体底面的中部设有开口向下的半圆形通孔,分剥下体顶面中部的相应位置设有开口向上的半圆形通孔,两个半圆形通孔组合为一个圆形进烟孔;分剥上体底面和分剥下体顶面之间设有两个刀片,两个刀片分别位于圆形进烟孔的左、右两侧且每个刀片的刀头均伸入圆形进烟孔内;刀片的刀头具有一定弧度。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支、嘴棒分剥器,其特征在于,刀片的刀头呈半圆弧。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烟支、嘴棒分剥器,其特征在于,刀片通过凹槽固定于分剥上体底面和分剥下体顶面之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烟支、嘴棒分剥器,其包括通过螺栓固定连接的分剥上体和分剥下体,所述分剥上体底面的中部设有开口向下的半圆形通孔,分剥下体顶面中部的相应位置设有开口向上的半圆形通孔,两个半圆形通孔组合为一个圆形进烟孔;分剥上体底面和分剥下体顶面之间设有两个刀片,两个刀片分别位于圆形进烟孔的左、右两侧且每个刀片的刀头均伸入圆形进烟孔内;刀片的刀头具有一定弧度。使用时,将待分剥烟支水平推送入圆形进烟孔,在烟支的推进过程中,左、右两侧刀片的刀头对包裹在烟支及嘴棒表面的卷烟纸,嘴棒纸按半圆形划剥开,烟丝、丝束自动滑落。该分剥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快捷,功能实用,具有极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IPC分类】A24C5/34
【公开号】CN204722238
【申请号】CN201520331051
【发明人】刘著文, 胡宏帅, 吉彬, 李鹏举, 王晓东, 吴俊峰, 范磊, 张龙云
【申请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5年10月28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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