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关于一种帽类制品,特别是指一种可以在夜间产生警示效果的机车安全帽、脚踏车安全帽、工程帽等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
背景技术:
头部是人体极重要的部位,避免头部因为意外而受创,因此,政府部门规定在危险性较高的场合必需戴安全帽,例如强制骑机车时要戴安全帽,中小学生骑脚踏车时要戴脚踏车安全帽,而在工程进行当中的工作场所亦必需配戴工程帽(为了方便描述,以下统称安全帽),以减轻因意外发生时所造成的伤害。而现有安全帽固然具有保护头部的效果,但也仅仅具有保护效果,却无“预防意外”的功效,倘若在正常光线之下,固然可以清楚辨视头戴安全帽者的位置,然而,在光线不良的场合则不易辨视。
譬如,在夜间骑乘脚踏车时,虽然有些骑乘者会自行在车体上装置警示灯,或者反光片,但由于其发光处不多,范围亦不够广,当其他来车是由侧向来时,不容易看清前方有自行车,而极易发生冲撞意外。而对于机车骑士而言,倘若其后方有来车时,由于人的目视范围是水平视线最为直接,但是,机车的警示灯、刹车灯均设于机车后侧而处于较低位置,故对于后方来车而言,反应时间仍有延迟,因此容易发生追撞。
而不论是骑机车或者是自行车,在进入隧道以后更不易被看清楚,因此,亦是极易发生追撞事故之处。
此外,工程施工者亦需要戴工程帽,在光线不良或者夜间施工的工作场所,虽然有照明设备,施工者的正确位置仍不十分明显,易互相撞到。
由此可见,上述现有的帽体在结构与使用上,显然仍存在有不便与缺陷,而亟待加以进一步改进。为了解决帽体存在的问题,相关厂商莫不费尽心思来谋求解决之道,但长久以来一直未见适用的设计被发展完成,而一般产品又没有适切的结构能够解决上述问题,此显然是相关业者急欲解决的问题。因此如何能创设一种新型结构的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便成了当前业界极需改进的目标。
有鉴于上述现有的帽体存在的缺陷,本设计人基于从事此类产品设计制造多年丰富的实务经验及专业知识,并配合学理的运用,积极加以研究创新,以期创设一种新型结构的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能够改进一般现有的帽体,使其更具有实用性。经过不断的研究、设计,并经反复试作样品及改进后,终于创设出确具实用价值的本实用新型。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的帽体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新型结构的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使其可以改善上述缺失,使安全帽不仅在意外发生时具有保护头部的效果,更可以在视线不良的场合下,提高其辨视性,达到预防意外发生的效果,从而更加适于实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其包括一可包覆于人体头部的包覆部,在包覆部表面设有包括夜光粉的夜光发光部,该夜光粉是直接混合于包覆部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其包括一可包覆于人体头部的包覆部,在包覆部表面凹设有一个以上的凹槽,在各凹槽内设有包括夜光粉的夜光发光片。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来进一步实现。
前述的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其中所述的夜光发光片与凹槽之间设有一粘着层。
前述的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其中所述的夜光发光片与凹槽之间连结一起,呈不可拆的型式。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和有益效果。由以上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至少具有下列优点1、本实用新型可以提高机车的夜间行车安全由于帽体上具有夜光发光部,可以在夜间发光而到警示效果,并且由于其是穿戴于骑士头部,为后方或者侧向来车的骑士或驾驶人的目视高度,其警示效果最为直接,而可以充分发挥警示效果。
2、本实用新型可以提高自行车的夜间骑乘安全自行车夜间骑乘时由于较少装置有照明装置,故最为危险,而头戴具有夜光发光部的帽体,将可以发挥警示效果。
3、由于本实用新型夜光发光部可以吸光再释放光线能量,因此,白天骑乘在太阳光下,突然进入隧道时,安全帽即可以发光而发出警示效果。
4、本实用新型提高工地安全在光线、照明较不足的工地、或者工作场所突然变暗时,头戴具有夜光发光部的工程帽可以发光,让其他工作伙伴轻易辨识其所在位置,以减少长杆体擢到,或者互撞的意外。
5、由于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具有警示效果,因此其除了具有安全帽在意外发生时基本的保护功能以外,更具有预防意外发生的警示效果。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特殊结构的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其具有上述诸多的优点及实用价值,并在同类产品中未见有类似的结构设计公开发表或使用而确属创新,其不论在产品结构或功能上皆有较大的改进,在技术上有较大的进步,并产生了好用及实用的效果,且较现有的帽体具有增进的多项功效,从而更加适于实用,诚为一新颖、进步、实用的新设计。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种实施型态运用于机车安全帽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种实施型态运用于工程帽的立体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二种实施型态运用于机车安全帽的局部立体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二种实施型态运用于自行车安全帽的局部立体示意图。
10、10A帽体11、11A包覆部20、20A夜光发光部30、30A帽体31、31A包覆部32、32A凹槽40、40A夜光发光片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
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其具体实施方式
、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
请参阅图1所示,是机车安全帽的帽体10,其包括一可包覆于人体头部的包覆部11,在包覆部11表面设有夜光发光部20,在本实施例当中,所述的夜光发光部20是分布于整个包覆部11表面,其包含有发光粉(其较佳为夜光粉),是在塑胶射出成型包覆部11时,便混入夜光粉,夜光粉具有吸光、蓄光能力,以在夜间、光线不良的情形下释放光线能量,而具有夜视功能,故当夜间骑车时,后方或者侧方来车的驾驶人(或机车骑乘者),在平行的视线之下即可以看到骑乘者的头部,直接作出前方有机车的正常反应,减少冲撞事故。
另请参阅图2所示,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于工程帽的帽体10A的实施示意图,其具有一包覆头部的包覆部11A,该包覆部11A表面具有一夜光发光部20A,而该夜光发光部20A的成形方式亦是直接将发光粉混入塑胶原料当中,以一体包涵于包覆部11A内。基于此种于原料当中直接混入发光粉,以直接在帽体上形成夜光发光部的作法,亦可以运用于其他型态的帽体(如脚踏车安全帽)。
又前述实施例,是将夜光发光部直接形成于帽体上,其亦可以如图3及图4所示,在帽体30、30A的包覆部31、31A表面预设一个以上的凹槽32、32A,在凹槽32、32A内嵌设有一可以发光的夜光发光片40、40A,该夜光发光片40、40A可以粘胶贴附于凹槽32、32A内,或者预先将夜光发光片40、40A置于欲成型帽体30、30A的模具内,再在模具内射出成型或者发泡成型帽体30、30A,即可以使夜光发光片40、40A一体嵌设在帽体30、30A内,而该帽体30、30A表面即形成一容设有夜光发光片40、40A的凹槽。又图3、图4是举机车安全帽、自行车安全帽为例,此方式亦可运用于工程帽。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一可包覆于人体头部的包覆部,在包覆部表面设有包括夜光粉的夜光发光部,该夜光粉是直接混合于包覆部内。
2.一种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一可包覆于人体头部的包覆部,在包覆部表面凹设有一个以上的凹槽,在各凹槽内设有包括夜光粉的夜光发光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夜光发光片与凹槽之间设有一粘着层。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夜光发光片与凹槽之间连结一起,呈不可拆的型式。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于一种具有夜间警示效果的帽体,其包括一可包覆于人体头部的包覆部,在包覆部表面设有夜光发光部,该夜光发光部包括具有吸光、蓄光能力,以在光线不良的情形下释放光线能量的夜光粉,当头戴具有发光部的安全帽时,即可以在光线不佳处有效发挥警示效果,使得安全帽不仅具有在意外发生时的基本保护功能,更具有预防意外发生的功效。
文档编号A42B1/02GK2836500SQ20052012200
公开日2006年11月15日 申请日期2005年9月15日 优先权日2005年9月15日
发明者卢江村 申请人:卢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