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03869阅读:28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鞋跟锁接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
技术背景目前,在高跟鞋制作过程中,普遍在鞋底打入二脚钉或四脚钉,将鞋跟 加固于脚底,使两者锁接为一体。然而,当人们穿高跟鞋行走时,随着脚 步的一起一落,鞋跟与地面摩擦使其摇摆不定,而市面上销售的二脚钉、 四脚钉采用的三角形状的钉脚,且表面平滑没任何可增加摩擦力的粗糙、 凹凸物,这就存在脚钉容易松动、脱落等问题,随着鞋跟长时间的摇动, 促使鞋跟与脚钉脱离关系。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克服了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了一种能够更好地使鞋跟与鞋底紧密结合的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本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其特征在于包括钉脚和设于钉脚上方的钉帽,所述钉脚为双v型,采用钢片制成。所述钉帽为长方形钢板。 所述钉脚与钉帽为一体成型的。所述钉脚可设计为二脚(板凳型的二脚钉)或四脚(桌子型的四脚钉), 对称两边钉脚的上端距离大体等于长方形钉帽的长,下端比上端距离略小。所述双v型包括上V型块和下V型块,上V型块略大于下v型块, 上V型块的顶端融入下V型块中与下V型块相连为一体,在它们两侧形成两个凸起的三角形块。所述钉脚内外表面分别设有凹、凸图案,并与下v型块形成箭状。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使用方便,其凹凸图案和 双V型块能增加钉脚表面与鞋跟的摩擦系数,防止脚钉晃动逐渐退 出鞋跟,从而有效防止鞋跟出现松动、脱落现象。


图1是四脚钉的整体结构剖视图图2是二脚钉的整体结构剖视图 图3是四脚钉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二脚钉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整体形似小型的二脚板凳或四脚桌子, 它包括钉脚2和设于钉脚2上方的钉帽1 ,钉帽1和钉脚2为一体成型, 钉脚2为双V型,采用钢片精制而成。钉帽1为长方形钢板。所述钉脚2根据需要可设计为二脚3或四脚4,即在脚钉左右对称的地 方设置二只钉脚3或四只钉脚4,可应用于不同类型、不同要求的鞋跟。左 右对称的两只脚钉上端距离与长方形钉帽的长相仿,下端比上端距离略小, 四脚钉同一侧的两只钉脚其间隔可容纳一只翻转180度的钉脚。钉脚2呈 箭头的形状,下端尖锐,方便将其敲打进鞋跟。所述钉脚下端设置为以竖向排列的双V型块,即双箭头的钢块,所述 双V型块分为上V型块5和下V型块6,上端V型块5比下端V型块6略大, 上V型块5下端紧连接下V型6上端。双V型块5、 6两侧形成两个凸起的三角形块,三角形块就像鱼钩的倒 钩作用一样,使脚钉敲打进鞋跟后,不易松动、退出。所述钉脚2外表面设有凸起图案7。 所述钉脚2内表面设有凹陷图案8。 所述凹凸图案8、 7与下端V型块(箭头)6组成箭状。 经过改良后的二脚钉、四脚钉,使用方便,凹凸图案8、 7和双V型块5、 6与鞋跟能产生一种摩擦阻力、增大摩擦面积,从而使鞋跟更牢固,不易松动脱落。
权利要求1. 一种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其特征在于所述脚钉包括钉脚(2)和设于钉脚(2)上方的钉帽(1),所述钉脚(2)为双V型。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其特 征在于所述钉脚(2)与钉帽(1)为一体成型的。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其特 征在于所述双V型包括上V型块(5)和下V型块(6),所述上V 型块(5)略大于下V型块(6),上V型块(5)下端紧连接于下V型块(6) 的上端,在它们两侧形成两个凸起的三角形块。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 其特征在于所述钉脚(2)设有二个或四个,对称两边钉脚的上端 距离大体等于长方形钉帽的长,下端比上端距离略小。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 其特征在于所述钉脚(2)的内外表面分别设有凹陷(8)和凸 起(7),并与下V型块(6)形成箭状。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其特 征在于所述钉帽(1)为长方形。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其特 征在于所述钉脚(2)和钉帽(1)的材料为钢片或钢板。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能够更好地使鞋跟与鞋底紧密结合的双V型防脱落高跟鞋脚钉,其特征在于包括钉脚和设于钉脚上方的钉帽,钉脚为双V型,采用钢片制成。钉帽为长方形钢板。钉脚与钉帽为一体成型的。所述钉脚可设计为二脚或四脚。所述双V型包括上V型块和下V型块,上V型块略大于下V型块,上V型块的顶端融入下V型块中与下V型块相连为一体。钉脚内外表面分别设有凹、凸图案,并与下V型块形成箭状。本实用新型能增加钉脚表面与鞋跟的摩擦系数,防止脚钉晃动逐渐退出鞋跟,从而有效防止鞋跟出现松动、脱落现象。
文档编号A43C13/00GK201085135SQ20072012929
公开日2008年7月16日 申请日期2007年8月24日 优先权日2007年8月24日
发明者陈木波 申请人:陈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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