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配合部件的无扣长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46920阅读:22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配合部件的无扣长靴的制作方法
具有配合部件的无扣长靴相关申请本申请于2010年10月6日递交作为美国国有企业Red Wing Shoe Company, Inc.名下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案,该企业被指定为除了美国以外的所有国家的申请人,而美国公民 Kyle D. Rackiewicz,美国公民 Mark Τ· Dinndorf,英国公民 David R. Swinnerton,以及美国公民Charles L. Caverly仅被指定为美国的申请人,同时本申请要求2009年10月 6日递交的美国专利申请系列号No. 61/249,064和2010年I月28日递交的美国专利申请系列号No. 61/299, 256的优先权。
背景技术
通常被称为长靴的覆盖使用者的脚踝的鞋典型地为无扣类型或者是包括被绑紧以在使用期间相对于足部安全地保持脚踝以及被松开以便于足部进入长靴或者从长靴中离开的机构的类型。比起具有被松开或者绑紧以供足部离开和进入的绑紧机构的长靴,无扣长靴可以更快地和更容易地穿上和脱下。然而,为了使足部进入无扣长靴进入或者从无扣长靴中离开,无扣长靴的内部体积通常基本大于长靴意图配合的足部的体积。由于使用者的足部在使用期间可以基本绕着长靴滑动,这种长靴的相对大的内部体积可以导致不佳的配合。

发明内容
本公开提供ー种具有配合特征的无扣长靴,其能够具有改善的配合同时还允许足部方便地进入长靴或者从长靴中离开。还提供了使用和制造无扣长靴的相关方法。


图I是根据本公开的原理的鞋的侧视图;图2是图I的鞋的后视图;图3是沿着图2中的线3-3截取的图I中的鞋的横截面图;图4是图I中的鞋的横截面图,显示足部移动进入鞋中;图5是图I中的鞋的横截面图,显示足部位于鞋中;图6是沿着图2中的线3-3截取的图I中的鞋的横截面图;图7是根据图I的鞋的ー个可选实施例的鞋的侧视图;图8是图7的鞋的后视图;图9是图7的部分的横截面图;图10是图7中的鞋的横截面图,显示足部移动进入鞋中;图11是现有技术的鞋的横截面图;图12是根据本公开的ー个实施例的鞋跟的侧视图;图13是图11的鞋楦的侧视图,其中脚跟部分从主体部分滑动离开;图14和15是从图12的鞋楦部分地移除的鞋的侧视图;和
图16是具有薄片(slip sheet)的图16的鞋楦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參见图1-10,显示了本公开的鞋的实施例。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鞋是无扣长靴,其中足部配合体积(长靴的内部体积)不能象具有鞋带的长靴一祥可高度调节,该具有鞋带的长靴被构造成被松开时允许足部进入/离开并且被绑紧时将长靴固定到使用者的足部之上。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无扣长靴的内部体积的形状和尺寸大约是使用者的足部的形状和尺寸。这种近似产生配合,该配合帮助将使用者的足部固定到长靴10中。在ー些现有技术的无扣长靴的构造中,长靴的足部配合部分的足部配合体积明显地大于足部,长靴被设计用以配合足部。体积之间的较大差值被提供用于间隙,该间隙典型地被提供用于足部进入无扣长靴和从无扣长靴离开。參见图11,显示了现有技术的无扣长靴的构造。标号 为304的实线表示长靴的内表面,标号为300的实线表示使用者的足部和小腿完全位于长靴内的位置的轮廓,而标号为302的虚线表示使用者的足部和小腿位于长靴中间位置(移动到长靴中或者从长靴中移出)的轮廓。这种现有技术的无扣长靴的构造导致不理想的随便配合(即,使用期间使用者的足部在长靴内基本移来移去,使用期间使用者的脚踝在长靴内上下滑动)。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长靴10被构造成相对使用者的足部挤压以防止足部在使用期间从长靴中意外拔出。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当使用者抬起他或她的足部时,长靴10往相对使用者足部的脚踝和脚背向回挤压,从而在使用者走路时将足部30安全地保持在长靴10内。參见图5,图5示出了根据所描述实施例中的长靴10被构造成在使用者抬起他或她的足部时(如在他或她起步吋)至少相对使用者的脚踝32和脚背34挤压。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长靴10不需要将恒定向下的压カ施加在使用者的足部上,从而使配合部件起到作用。換言之,本公开的长靴10不需要冲击使用者的足部以固定保持使用者的足部。所描述实施例中的长靴提供使用者足部与长靴之间的ー些间隙以避免使用者的服饰(裤筒、袜子等)绞在一起。然而,应该理解的是,在一个可替换实施例中,长靴可以被构造成将恒定的压力施加在使用者的足部上。本公开的所描述实施例中的长靴10被构造成在不需要实际冲击使用者足部的情况下实现舒适且安全的配合。所描述实施例中的长靴10被构造成使得长靴和足部之间的间隙相对不变。然而,应该理解的是,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长靴可以包括被构造成对使用者的足部施力的具体部分,这些具体部分是间隙的邻近超尺寸区域。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长靴的配合部分取决于长靴的内部形状。具体地,图1-6中所示实施例的长靴10在脚背区域23中没有用于将长靴绑紧到使用者的足部上的机构(例如,鞋带、带扣、皮带等)。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长靴在(脚背区域上方的)小腿区域13中也没有用于将长靴10绑紧到使用者的腿上的机构。然而,应该理解的是,在可选实施例中,长靴可以包括各种绑紧机构。例如,根据本公开的长靴可以具有被构造成便于将使用者的裤腿卷进长靴并将长靴绑紧在使用者的裤腿上的绑紧机构(见图7-10)。应该理解的是,根据本公开的可选实施例的长靴也可以在脚背区域中具有用于绑紧或者松开长靴的辅助机构。除了图ι- ο中所示的膝盖以下型长靴,根据可选实施例的长靴可以为诸如防水长靴的膝盖以上型长靴并且可以包括连接腰帯的皮带或者可以包括被构造成延伸到人的肩膀之上的皮带。參见图1-6,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长靴10。长靴10包括连接至鞋底14的鞋面12。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鞋底14由橡胶材料构成。鞋面12基本上也由橡胶材料构成。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鞋面基本上由基于氯丁(聚氯丁烯)橡胶材料的硫化橡胶材料构成。长靴10包括防水结构。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硫化橡胶材料基于氯丁橡胶材料被模制。应该理解的是,根据本公开的长靴可以由许多其它类型的材料并根据其它构造方法(例如,其它橡胶材料丁苯橡胶、合成橡胶、具有或不具有伸展织物的海绵胶、或者其它弹性材料或其它弹性构造(折状皮革)、拉伸布等)构成。鞋面12包括足部配合部分16和连接到足部配合部分16上的小腿和脚踝覆盖部分18。足部配合部分16包括在脚趾端的脚趾覆盖部分20和在脚跟端的脚跟杯22。鞋面12包括脚背覆盖部分24,该脚背覆盖部分在横过足部配合部分16和小腿和脚踝覆盖部分18的鞋面前侧上延伸。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鞋面包括柔性区26,该柔性区在脚跟杯22正 上方沿着鞋面的背侧延伸。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当使用者的足部30在插入长靴10中和从长靴10中移除的过程中使使用者的脚跟相对柔性区26挤压时,长靴10的柔性区26向外凸出(參见图4)。參见图4,标记为306的实线表示长靴的内表面而标记为308的虚线表示使用者的足部和小腿处于(移入长靴中或者从长靴中移出)的长靴中间位置处的轮廓。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柔性区26的最大偏转O处于O. 5至I. 5英寸之间(例如O. 75英寸)。一旦使用者的足部30处于长靴10中,使用者的足部在长靴10之内相对舒适地配合(參见图5)。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与传统现有技术中宽松配合的无扣长靴(參见图11)相比,长靴10的足部配合部分16的足部配合体积仅仅临界地大于长靴10被设计所要配合的足部的体积。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长靴10的尺码为配合9D (US)尺码的足部。长靴10的整体高度S在11. O至13. O英寸之间,长靴10的长度U在11. 5至12. 5英寸之间,位于长靴顶端处的开ロ的最大内圆周T在15. O至17. O英寸之间,而位于足部配合部分16和小腿和脚踝覆盖部分18之间的过渡区的最小内圆周Q在12. O至13. 5英寸之间。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长靴10的内部长度D大于10. O英寸。应该理解的是本公开的原理也可以应用到其它长靴尺寸(例如,这些原理应用到与这里所描述的9D尺码长靴相同款的不同尺码的长靴上)。主要參见图2,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柔性区26的宽度P在2. O至3. O英寸之间,柔性区26的顶部的高度N在6. 5至8英寸之间,而柔性区26的底部的高度M在4. O至6. O英寸之间。柔性区的面积在4. O至9. O平方英寸之间。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柔性区26为由硫化橡胶覆盖氯丁橡胶完全围绕的氯丁橡胶的暴露部分。參见图3,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通过最大凸出部分測量所得的脚跟杯22的曲率在O. 5至I. 5英寸之间。最大凸出部分Mflas^是垂直于基底平面K与脚跟弯曲部F的最后点X和最前点Y相切的线之间的最大距离。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部分脚跟弯曲部F以大于10. O度角度Θ向前傾斜。主要參见图6,这里使用的短脚跟围长AB是指通过脚跟点A和脚背点B的尺寸。这里使用的脚跟点A通过点识别,当该识别脚跟点A的点在任一方向上沿着脚跟移动时,脚背上的点(例如点B)的围长尺寸基于该识别脚跟点A的点降低。这里使用的脚背点B通过点识别,当识别脚背点B的点在任一方向上沿着脚背移动时,脚跟上的点(例如点A)的围长尺寸基于识别脚背点B的点降低。围长AB限定这里被称作平面I的平面。平面E,G,V和W在这里限定被称作与地表面K平行的平面,其中长靴的鞋底位于地表面之上。參见图6,平面V穿过点B。平面E在L方向上与点A距离5英寸,L方向为垂直于平面K的垂直方向。平面G为在垂直于平面K的L方向上与点A距离7. O英寸的平面。平面H为通过点B与平面E和I相交的平面。平面W在与平面K垂直的L方向上与点A距离10. O英寸的平面。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在平面I上的围长少于15. 2英寸(例如,少于15. O英寸,大约14. 7英寸等),在平面V上的围长少于11. 8英寸(例如,大约11. 3英寸),在平面H上的围长少于12. 5英寸(例如,大约12. O英寸),在平面E上的围长少于11. 7英寸(例如,大约11. 2英寸),在平面G上的围长少于13. 3英寸(例如,大约12. 8英寸),而在平面W上的围长在14. 6-15. 6英寸之间(例如,大约15. I英寸)。9D尺码长靴的上述尺寸限定具有相对紧密配合的长靴。应该理解的是,不同尺码的长靴(例如,诸如尺寸为7的更小长靴或者诸如尺寸为13的更大长靴)会产生不同比例的尺寸。參见图7-10,显示了长靴10的可选实施例。长靴100具有与长靴10类似的特征。一个区别在于长靴100在长靴的顶端处具有紧固机构102。紧固机构允许长靴100的上端被轻易地増大以容纳使用者的裤腿井随后在使用者的裤腿上被拉紧。除了柔性区126,长靴100的侧面板104还被构造成在使用者的脚跟进入和离开长靴时偏转。长靴100的偏转如图10中所示,其中虚线210显示处于长靴未偏转状态下的长靴。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柔性区126包括由柔性外部材料覆盖的氯丁橡胶材料412。柔性外部材料由被四向伸展尼龙材料402覆盖的(例如具有少于O. 75克每立方厘米的密度的橡胶的)低密度模制海绵橡胶400构成。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柔性外部材料404,406的边缘在柔性区126的硫化橡胶周边408,410下面延伸。柔性外部材料为长靴提供改善的耐用性和強度,同时还允许柔性区126根据需要弯曲。本公开还提供了在ー种制造鞋的方法。參见图12-15,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鞋围绕鞋楦200构造。鞋楦200被成形为在其被构造时提供对鞋的支撑。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鞋楦外部表面被构造成基本支撑鞋的整个内部表面。由于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的鞋被构造成相对舒适地包围使用者的足部并且不包括系带系统,该系带系统允许长靴的内部形状或体积增加或者基本改变,由于其基本涉及使鞋变形,所以从鞋楦中移除鞋是困难的(參见图14和15)。从鞋楦中移除鞋所需的努力可能取决于多个因素,例如,包括鞋相对于鞋楦的形状的形状,以及鞋楦的表面和鞋的内部表面之间的摩擦特征。为了便于从鞋楦中移除鞋,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的鞋楦可以包括鞋楦移除部件。例如,鞋楦200包括相对于其它部分移动的部分。例如,脚跟部分202可以被构造成从鞋楦的主体部分204滑动离开以便从鞋楦200中移除鞋。在其它实施例中,鞋楦200可以被构造成使得鞋楦的其它部分相对于鞋楦200的主体部分204移动(例如,前足部分206可以被构造成绕着点A枢转和/或绕着线A-B从主体部分204滑动离开)。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从鞋楦中移除鞋可以包括迫使空气进入到鞋楦和鞋内侧之间的空间中的步骤。在一个实施例中,空气被提供至鞋楦的外表面以将鞋的内表面从鞋楦的外表面吹开,从而防止鞋结合/粘合到鞋楦。鞋楦可以包括在鞋楦ー些或者所有表面中的多个间隔开的空气流动孔。例如,空气流动孔可以被设置在鞋楦的鞋跟区208、脚趾和脚背区210、和/或后小腿区212的外表面上以防止鞋在这些区域结合到鞋楦。空气流动孔的位置可以布置在当鞋从鞋楦中移除时鞋不会抓住鞋楦或者与鞋楦摩擦的区域中。根据ー些实施例,强加的空气(例如加压空气)可以被提供至鞋的内表面和鞋楦之间的空间以使鞋的至少一部分充气。鞋的充气使得鞋的至少一部分(即,使鞋的一部分膨胀)变形,当鞋从鞋楦中移除时,其可以提供足部和鞋楦之间的额外空隙。在一些实施例中,空气可以经由鞋楦内部或外部的 一个或多个空气通道被提供通过鞋楦本身。正如以上所讨论的,空气流动通道/孔可以位于鞋楦的具体区域中。可选地,空气可以被提供至鞋楦中的単独位置(例如,鞋楦的脚趾端214)。通过将鞋的鞋面部分和鞋楦的上部分密封可以将空气限制在鞋楦和鞋的内表面之间。该密封可以通过将鞋的鞋面压在鞋楦上或者将鞋的鞋面部分折叠而产生,以形成鞋的鞋面部分和鞋楦之间的密封。当鞋被充气时,鞋可以部分滑动尚开鞋楦。在一些实施例中,以充分高的速率提供强加的空气,使得对使鞋充气来说不需要密封。空气可以以比空气离开该空间更快的速率被持续地强加到鞋楦的外表面和鞋的内表面之间,从而造成鞋的至少一部分从鞋楦上被吹离和/或相对于鞋楦膨胀。这种构造使操作者能够用双手将鞋与鞋楦拉开。一些实施例中的流动可以由足部踏板控制。应该理解的是,将强加空气包含到鞋楦中的上述从鞋楦移除鞋的各种方法可以和从鞋楦移除鞋的其它方法一起使用或者与从鞋楦移除鞋的其它方法分开使用。根据ー些实施例,薄片310可以被设置在鞋的内表面和鞋楦之间以防止鞋的内表面和鞋楦的结合。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薄片被设置在鞋楦的包括脚跟区208和鞋楦的小腿区212的背面的后表面上。在所描述的实施例中的薄片为薄的、低摩擦的、抗热材料(1/16" Teflon 片)。应该理解的是,许多其它薄片构造也是可能的。如上所述,应该理解的是,便于从鞋楦移除鞋和这些和其它方法何以单独使用或者与其它方法结合使用。上述说明、示例和数据提供了本发明的组合物的制造和使用的完全描述。由于在不偏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实现本发明的许多实施例,所以本发明落入以下所附的权利要求中。
权利要求
1.ー种长靴,包括 鞋底; 连接所述鞋底的鞋面,所述鞋面包括沿着鞋面的脚跟杯之上的鞋面背侧定位的柔性区; 其中所述鞋面的超过百分之50的外表面包括硫化橡胶; 其中所述柔性区的高度大于I英寸而所述柔性区的宽度大于I英寸; 其中所述柔性区被构造成基本伸展超过所述脚跟杯。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长靴,其中所述脚跟杯具有大于O.5英寸的凸出部分。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长靴,其中由所述鞋面限定的足部配合体积不是通过使用者能够进行使用者调节的。
4.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长靴,其中所述鞋面的超过百分之75的外表面包括硫化橡胶。
5.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长靴,其中所述鞋面的超过百分之75的外表面包括基于氯丁橡胶的硫化橡胶。
6.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长靴,其中硫化橡胶包括具有限定柔性区的周边的开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长靴,其中所述柔性区包括聚氯丁烯的暴露部分。
8.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长靴,其中所述柔性区的面积在4.O至9. O平方英寸之间。
9.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长靴,其中所述柔性区被构造成偏转至少O.5英寸。
10.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长靴,还包括鞋楦,所述鞋楦包括鞋楦移除部件。
11.ー种长靴,包括 连接鞋底的鞋面; 其中所述长靴包括不能由使用者调节的短脚跟围长,并且 其中所述长靴包括沿着所述鞋面的背侧被构成在足部进入和离开长靴的过程中向外凸出的柔性区。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长靴,其中9尺码长靴的短脚跟围长小于15.2英寸。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长靴,其中所述长靴具有大于10.O英寸的内部长度和小于15. 2英寸的短脚跟围长。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长靴,其中长靴具有除9尺码以外的尺码,并且具有与权利要求10所述的9尺码长靴一样的款式。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长靴,其中所述长靴具有大于10.O英寸的内部长度和小于15.O英寸的短脚跟围长,在V平面上的围长小于11. 8英寸,在H平面上的围长小于12. 5英寸,在E平面上的围长小于11. 7英寸,而在G平面上的围长小于13. 3英寸。
16.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长靴,其中所述鞋面包括脚跟杯和柔性区,该脚跟杯具有凸出部分,该凸出部分大于O. 5英寸,而该柔性区被构造成向外凸出大于O. 5英寸。
17.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长靴,其中长靴具有在使用者的膝部以下終止的鞋面。
18.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长靴,还包括鞋楦,所述鞋楦包括鞋楦移除部件。
19.一种制造长靴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构造具有硫化橡胶外壳的鞋面;和 在所述鞋面的鞋跟杯之上沿着所述鞋面的背侧提供暴露的氯丁橡胶柔性区。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构造鞋面的步骤包括围绕鞋楦建造鞋面,其中所述鞋楦的脚踝区域以下的部分被构造,使得至少在使用者的足部向上移动时,所述长靴的脚跟杯和脚背部分在使用者的足部上向内和向下挤压,以将使用者的足部固定在长靴中。
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构造鞋面的步骤包括建造鞋面,使得长靴意图配合的足部不能在长靴没有变形的情况下被插入到所述长靴中。
22.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柔性区被构造成向外凸出至少O.5英寸。
23.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鞋面包括具有大于O.5英寸的凸出部分的脚跟杯。
24.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长靴具有大于10.O英寸的内部长度和小于15. O英寸的短脚跟围长。
25.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构造鞋面的步骤包括在鞋面中提供鞋楦,其中所述鞋楦包括被构造成相对于主体部分移动的脚跟部分。
26.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构造鞋面的步骤包括在所述鞋面中提供鞋楦,其中所述鞋楦被构造成在至少脚跟区、脚趾区、脚背区、或者后小腿区处迫使空气离开外部表面。
27.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构造鞋面的步骤包括在鞋面中提供鞋楦以及在鞋面的部分和鞋楦之间提供薄片。
28.一种将长靴配合在使用者足部上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具有柔性区的长靴; 在足部插入到长靴中时,使柔性区与使用者的脚跟接合,其中所述柔性区因为使用者的足部在长靴中的向下运动而向外凸出,其中当使用者的足部插入长靴中时,所述柔性区在使用者的脚跟经过柔性区之后返回到未凸出状态。
全文摘要
本公开提供一种具有配合部件的无扣长靴,其实现滑动配合并且还允许方便的足部进入和离开。还提供了使用和制造无扣长靴的相关方法。
文档编号A43B3/04GK102665464SQ201080055170
公开日2012年9月12日 申请日期2010年10月6日 优先权日2009年10月6日
发明者卡艾尔·D·瑞克维兹, 大卫·R·思维奈尔同, 查理斯·L·凯维利, 马克·T·迪恩道夫 申请人:红翼鞋业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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