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穿戴装备,尤其涉及一种具有防电磁辐射和核辐射的可调节式金属防辐射头盔。
背景技术:
辐射防护是研究保护人类免受或少受辐射危害的应用学科,有时亦指用于保护人类免受或尽量少受辐射危害的要求、措施、手段和方法。辐射包括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在核领域,辐射防护专指电离辐射防护。美国在地下研究和开发避难所来进行辐射防护。核泄漏一般的情况对人员的影响表现在核辐射,也叫做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可通过呼吸吸入,皮肤伤口及消化道吸收进入体内,引起内辐射,y辐射可穿透一定距离被机体吸收,使人员受到外照射伤害。一般的核防护服包括头盔和与头盔密封连接的连体服,头盔上一般只安装有空气过滤器,空气过滤器内一般包含活性炭以吸附放射性物质,防止穿戴者吸入含放射性的元素。然而长时间处在核污染区域工作,空气过滤器内的活性炭吸附能力会达到最大值从而降低吸附效果,此时无法继续使用空气过滤器,需要防护服具有提供氧气功能。另外,现有的防护服无法通过头盔实现进食和饮水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调节式金属防辐射头盔射头盔,该可调节式金属防辐射头盔可提供进食和供氧等功能。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本发明的一种可调节式金属防辐射头盔,包括一个球形的头盔本体,所述头盔本体包括由防核辐射材料制成的固定帽和转动套,固定帽的内侧面与人体的头部和后颈部相互贴合,所述转动套套设在固定帽的中下部,固定帽与转动套之间转动配合,所述固定帽的前侧上部由可透视材料制成且可以遮蔽住穿戴者嘴部以上的面部,所述转动套前侧的内侧面上沿转动套周向上设置有吸食管以及输氧管,转动所述转动套可使所述吸食管和输氧管依次从穿戴者的嘴部经过。
进一步,所述固定帽的底部具有围绕颈口设置的磁性环,所述转动套套设在磁性环上且与磁性环转动配合,且转动套与磁性环之间密封连接。
进一步,所述磁性环的上部与转动套的底部滑动密封连接。
进一步,所述转动套上设置有空气过滤器,所述空气过滤器设置有进气口,所述进气口处设置有手动阀门,所述空气过滤器、吸食管与输氧管沿转动套周向上依次设置。
进一步,所述转动套后侧内圆周面上设置有沿转动套内圆周面上延伸的凸起,所述凸起的横截面呈燕尾型,所述固定帽上设置有与所述凸起相配适的燕尾槽,通过所述凸起与所述燕尾槽的配合使得固定帽与转动套之间转动配合。
进一步,所述磁性环的内圆周面上开有u型凹槽,所述u型凹槽的槽壁上设置有弹性密封层。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的一种可调节式金属防辐射头盔,包括一个球形的头盔本体,所述头盔本体包括由防核辐射材料制成的固定帽和转动套,固定帽的内侧面与人体的头部和后颈部相互贴合,所述转动套套设在固定帽的中下部,固定帽与转动套之间转动配合,所述固定帽的前侧上部由可透视材料制成且可以遮蔽住穿戴者嘴部以上的面部,所述转动套前侧的内侧面上沿转动套周向上设置有吸食管以及输氧管,转动所述转动套可使所述吸食管和输氧管依次从穿戴者的嘴部经过。本发明的一种可调节式金属防辐射头盔可提供进食和供氧等功能。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发明一种可调节式金属防辐射头盔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的一种可调节式金属防辐射头盔,包括一个球形的头盔本体1,所述头盔本体1包括由防核辐射材料制成的固定帽2和转动套3,固定帽2的内侧面与人体的头部和后颈部相互贴合,所述转动套3套设在固定帽的中下部,固定帽与转动套之间转动配合,具体地,所述转动套后侧内圆周面上设置有沿转动套内圆周面上延伸的凸起,所述凸起的横截面呈燕尾型,所述固定帽上设置有与所述凸起相配适的燕尾槽,通过所述凸起与所述燕尾槽的配合使得固定帽与转动套之间转动配合。所述固定帽的前侧上部由可透视材料制成且可以遮蔽住穿戴者嘴部以上的面部,所述转动套前侧的内侧面上沿转动套周向上设置有吸食管4以及输氧管5,转动所述转动套可使所述吸食管和输氧管依次从穿戴者的嘴部经过。穿戴者在穿戴一种可调节式金属防辐射头盔后,可以通过转动转动套来调整吸食管和输氧管的位置,使得吸食管或输氧管正对穿戴者的嘴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固定帽2的底部具有围绕颈口设置的磁性环6,所述转动套套设在磁性环上且与磁性环转动配合,所述磁性环6的上部与转动套3的底部滑动密封连接,具体地,可在磁性环与转动套之间设置弹性密封层。所述磁性环的内圆周面上开有u型凹槽,所述u型凹槽的槽壁上设置有弹性密封层。通过磁性环可以使头盔颈口处与连体防护服的颈口处快速密封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转动套3上设置有空气过滤器7,所述空气过滤器设置有进气口,所述进气口处设置有手动阀门8,所述空气过滤器、吸食管与输氧管沿转动套周向上依次设置。当头盔使用一定长的时间后,可将手动阀门8关闭,头盔穿戴者可通过吸氧管吸取氧气瓶中的氧气。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