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型头盔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82135阅读:1278来源:国知局
环保型头盔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一种环保型头盔,所述环保型头盔包含有头盔件本体(1),所述头盔件本体(1)的左右两侧、顶部和后部均设置有标签贴(2);所述标签贴(2)包含有PVC底板(2.1),所述PVC底板(2.1)的上表面上通过模具均匀压置有多个反光凹槽(2.3),所述反光凹槽(2.3)为多边形结构,所述PVC底板(2.1)的底部设置有粘性层(2.2),所述头盔件本体(1)上设置有嵌槽,所述标签贴(2)位于嵌槽内,且标签贴(2)通过粘性层(2.2)粘附于嵌槽的槽底上;所述标签贴(2)的厚度不大于嵌槽的槽深。本实用新型一种环保型头盔,安全可靠且环保。
【专利说明】
环保型头盔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环保型头盔,属于头盔技术领域。【背景技术】
[0002]目前,头盔是摩托车手重要的安全保证工具,不但在事故发生时起到缓冲以保护头部的作用,还能够在夜间对过往车辆起到提示作用;常规的头盔通过设置反光贴反射过往车辆的灯光以达到提示作用,但是反光贴容易掉落,不但使得头盔佩戴者无法对来往车辆进行提示,存在安全风险,而且掉落的反光贴属于不可降解物质,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种安全可靠且环保的环保型头盔。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0005] —种环保型头盔,所述环保型头盔包含有头盔件本体,所述头盔件本体的左右两侧、顶部和后部均设置有标签贴;所述标签贴包含有PVC底板,所述PVC底板的上表面上通过模具均匀压置有多个反光凹槽,所述反光凹槽为多边形结构,所述PVC底板的底部设置有粘性层,所述头盔件本体上设置有嵌槽,所述标签贴位于嵌槽内,且标签贴通过粘性层粘附于嵌槽的槽底上;所述标签贴的厚度不大于嵌槽的槽深。
[0006]本实用新型一种环保型头盔,所述头盔件本体顶部设置有风口,位于头盔件本体顶部的标签贴环绕风口设置,即标签贴所处嵌槽为环形嵌槽,风口设置于环形嵌槽中心。
[000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08]本实用新型通过标签贴替代常规的反光贴,相比于常规反光贴直接贴附于头盔本体上的设计,标签贴设置于嵌槽内,从而不会因触摸或剐蹭而导致其掉落,保证了使用可靠安全,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环保型头盔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环保型头盔的标签贴的侧面剖视图。
[0011]其中:
[0012] 头盔件本体1、标签贴2;
[0013]PVC底板2.1、粘性层2.2、反光凹槽2.3。【具体实施方式】
[0014] 参见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环保型头盔,所述环保型头盔包含有头盔件本体1,所述头盔件本体1的左右两侧、顶部和后部均设置有标签贴2;所述标签贴2包含有 PVC底板2.1,所述PVC底板2.1的上表面上通过模具均匀压置有多个反光凹槽2.3,用于反射来往车辆的灯光,所述反光凹槽2.3为多边形结构,所述PVC底板2.1的底部设置有粘性层 2.2,所述头盔件本体1上设置有嵌槽,所述标签贴2位于嵌槽内,且标签贴2通过粘性层2.2 粘附于嵌槽的槽底上;所述标签贴2的厚度不大于嵌槽的槽深,从而使得使用过程中不会因触摸、剐蹭等原因导致标签贴2的掉落,同时,采用PVC材质后更为安全环保;而且,通过设置反光凹槽2.3的方式反射来往车辆的灯光,效果更佳,不受灯光照射角度的影响;
[0015]进一步的,所述头盔件本体1顶部设置有风口,位于头盔件本体1顶部的标签贴2环绕风口设置,即标签贴2所处嵌槽为环形嵌槽,风口设置于环形嵌槽中心;
[0016]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为本专利的一个优化方案,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上述构思所做的任何改动或改进,均在本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环保型头盔,所述环保型头盔包含有头盔件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头盔件 本体(1)的左右两侧、顶部和后部均设置有标签贴(2);所述标签贴(2)包含有PVC底板 (2.1),所述PVC底板(2.1)的上表面上通过模具均匀压置有多个反光凹槽(2.3),所述反光 凹槽(2.3)为多边形结构,所述PVC底板(2.1)的底部设置有粘性层(2.2),所述头盔件本体 (1)上设置有嵌槽,所述标签贴(2)位于嵌槽内,且标签贴(2)通过粘性层(2.2)粘附于嵌槽 的槽底上;所述标签贴(2)的厚度不大于嵌槽的槽深。2.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环保型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头盔件本体(1)顶部设置有风 口,位于头盔件本体(1)顶部的标签贴(2)环绕风口设置,即标签贴(2)所处嵌槽为环形嵌 槽,风口设置于环形嵌槽中心。
【文档编号】A42B3/04GK205567958SQ201620350903
【公开日】2016年9月14日
【申请日】2016年4月25日
【发明人】徐明虎, 李海龙
【申请人】江阴市达菲玛汽配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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