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鼻窦炎的外用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03533阅读:102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治疗鼻窦炎的外用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鼻窦炎的外用药,属于医药类。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实现的治疗鼻窦炎的外用药,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按下述方法制成的膏状外用药,巴豆仁0.1-0.5份大枣肉5-10份羚羊角粉0.1-0.5石决明1.0-1.5份,首先将大枣用纯净水洗净去核,取大枣肉5-10份,放入煮沸的纯净水中浸泡10-20分钟,捞出与0.1-0.5份巴豆仁,0.1-0.5份羚羊角粉,1.0-1.5份石决明混合用胶体磨磨制膏状,即为外用药。
本发明的外用药是在祖传秘方的基础上又经过多年的临床实践而总结的配方,其功效是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疏通头鼻部微循环,其药物渗透性强,并可直达病灶,经过几百例的患者使用均取得较好的效果。有记载的病例或随访的患者都反应良好。本发明的外用药是一种膏状物,使用时,先将药膏均布涂在纸面上,再在穴位处贴敷,每天一贴,每贴用药10g,一般在7-30天,用药1-2个疗程,5天为一个疗程均能获得显著疗效。
在临床实践中,有记载的患者进行统计,其结果如下患者100例,男37例,女63例,年龄10-60岁,四种类型患者上颌窦炎26例,额窦炎55例,筛窦炎11例,蝶窦炎8例治疗标准治愈经过1-2个疗程,炎症消炎,恢复正常。
有效经过1-2个疗程,炎症明显好转或减轻。
无效治疗前后无变化。治疗方法将药膏均布涂在纸面上,再在穴位处贴敷,每天一帖,每帖用药10g,五天为一疗程治疗结果病种 患者例数 治愈例数有效例数无效例数 总有效率%上颌窦炎 2624 1 1 96.15%额窦炎5552 2 1 98.18%筛窦炎1111 / / 100%蝶窦炎8 8 / / 100%平均 98.58%典型病历孙××,女,现年37岁,患者在18岁上高中时患额窦炎,休学一年,多年求医未治愈,84年用本发明的外用药,一个疗程治愈,复学、工作、至今未复发。
刘×,男,现年35岁,农民,89年患上颌窦炎,鼻子不透气,无嗅觉,左眼左颧骨,太阳穴疼痛难忍,90年用本发明外用药,经过二个疗程痊愈,至今未复发。
韩×,女,现26岁,河北人,与其妹分别患额窦炎,分别于93、94年用本发明外用药,一个疗程治愈,重考入重点大学,至今未复发。
魏××,女,现年33岁,河北人,93年患上颌窦炎,鼻流血水,经多年治疗无效。鼻梁骨塌落,95年用本发明外用药,经一个疗程治愈。
杜××,现年57岁,北京人,95年患额窦出,筛窦炎,多方治疗无效,96年本发明外用药,用一个疗程冶愈。
梁××,男,现年29岁,河北人,2000年遇上颌窦炎和额窦炎,2001年用本发明外用药,一个疗程治愈。本发明的技术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及效果a)药物渗透性好,消炎效果好,有效率可达98%以上,且不易复发,不落疤痕;b)用药方便,安全,无副作用,成本低;c)制备方法简单,原料来源广泛,易得。
实施例2将大枣用纯净水洗净去核,取大枣肉由7kg放入煮沸的纯净水中浸泡15分钟浸泡后挥出与0.3kg巴豆仁,0.3kg羚羊角粉,1.2kg石决明混后用胶体磨磨制膏状,即为产品。
实施例3将大枣用纯净水洗净去核,取大枣肉由10kg放入煮沸的纯净水中浸泡20分钟捞出与0.1kg巴豆仁,羚羊角粉0.5kg,1.5kg石决明混后用胶体磨磨制膏状,即为产品。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鼻窦炎的外用药,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按下述方法制成的膏状外用药,巴豆仁0.1-0.5份大枣肉5-10份羚羊角粉0.1-0.5石决明1.0-1.5份,首先将大枣用纯净水洗净去核,取大枣肉5-10份,放入煮沸的纯净水中浸泡10-20分钟,捞出与0.1-0.5份巴豆仁,0.1-0.5份羚羊角粉,1.0-1.5份石决明混合用胶体磨磨制膏状,即为外用药。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鼻窦炎的外用药,它由0.1-0.5份巴豆仁,5-10份大枣肉,0.1-0.5份羚羊角粉,1.0-1.5份石决明为原料,经过加工而成的膏状外用药,该外用药具有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疏通头鼻部微循环的功效,其药物渗透性强,可直达病灶,治疗效果好、治愈率高,使用方便,制备方法简单的优点及效果。
文档编号A61P11/00GK1374130SQ0211681
公开日2002年10月16日 申请日期2002年4月8日 优先权日2002年4月8日
发明者丛海友, 丛兴文, 丛兴武 申请人:丛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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