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电子视力检查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近视视力检查装置,它用电子指示灯代替人工指示,减轻劳动强度,减少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视力检查灯每一个检查图标“E”下面安装一个红色箭头指示灯(发光二极管),该指示灯亮时,所对应的“E”方向是要求回答的。该指示灯由对应的按键(常开开关)控制,每一个按键对应一个指示灯,按键上的图标也是“E”字母,与对应的指示灯指示的“E”方向相同。只要轻轻按一下按键,对应的指示灯就发光,同时该按键也发光(按键内有发光二极管,与指示灯上对应的发光二极管并联。),自动延时(可调)一段时间后熄灭或者被检查人在应答器上应答后自动将该指示灯关掉。指示灯的发光时长由一个单稳态触发器控制,单稳态触发器由NE555P集成块及220UF电容和可变电阻组成,NE555P是时基电路,它的脚8接6V电源正极,脚1接负极,脚6与脚7并联接电容正极,电容的正极与可变电阻R1中间端相连,R1的一端接电源正极,电容的负极接电源负极,脚2通过20K电阻R2接电源正极,脚2还直接与所有的按键(K1、K2、K3、K4按键数目根据需要设定)一端相连,每一个按键的另一端与对应的一个晶闸管的控制极相连,所有的晶闸管的阳极并联接在NE555P的输出端脚3,每一个晶闸管的阴极与对应的发光二极管的正极相连,所有的发光二极管的负极并联接电源负极。当接通电源时,由于按键是断开的,NE555P的脚2是高电平(5V),脚6、脚7通过NE555P内部接地,为低电平(0V),所以NE555P的输出端脚3为低电平(0V),即晶闸管的阳极为低电平,晶闸管截止,与其串联的发光二极管不亮。当按下任一按键时,电流通过R2、按键、晶闸管控制极、阴极和发光二极管到电源负极形成回路,此时晶闸管控制极电压为2V,处于触发状态,NE555P的脚2电压也下降为2V,变为低电平,单稳态触发器变为暂稳态,脚3输出为高电平5V加在晶闸管阳极上,晶闸管导通,与其串联的发光二极管发光。上述过程的关键是每按一下其中的一个按键,单稳态触发器与晶闸管同时被触发,此时NE555P的脚7内部与地段开,电源通过R1给电容C充电,当电容C电压上升到4V时(2/3UCC)也即脚6电压上升为4V,变为高电平,使单稳态触发器变为稳定状态,脚3又变为低电平,晶闸管截止,发光二极管熄灭。当再按其它按键时,单稳态触发器又与其它对应的晶闸管同时被触发,对应的发光二极管发光。应答器电路由一个能上下左右扳动手柄的开关键K2与四个发光二极管相连组成,四个发光二极管正极并联接电源正极,发光二极管的负极分别与K2的上下左右四个触点相连,K2的中心点(即可扳动的手柄)与电源负极相连,K2的上下左右四个触点分别与四个二极管的负极相连,四个二极管的正极并联接在NE555P的脚4(该脚为低电平时,单稳态触发器被强制复位为稳态。),当手柄扳向上下左右某一个方向时,对应的发光二极管负极与手柄相连形成回路,发光二极管发光。同时手柄通过二极管给NE555P的脚4低电平使单稳态触发器被强制复位为稳态,发光指示灯熄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当检查人员按下某一按键时,5米之外视力灯上对应的图标“E”下面的指示灯亮,不需要检查人员在灯前指示。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工作人员。
图2中1-6是视力灯上的发光二极管。
图3中1-6是常开开关按键下面的发光二极管。A、B、C、D分别是上下左右应答指示灯。
图4中A、B、C、D分别是上下左右触点,E是中央手柄
权利要求1.一种电子视力检查灯,在视力灯上安装发光二极管作为指示灯,由时基电路NE555P及电容、电阻组成单稳态触发器,其与晶闸管及按键共同控制发光二极管的工作状态和时间,代替人工指示,其特征是NE555P的脚8接6V电源正极,脚1接负极,脚6与脚7并联接电容正极,电容的正极与可变电阻R1的中间端相连,R1的一端接电源正极,电容的负极接电源负极,脚2通过20K电阻R2接电源正极,脚2还直接与所有的按键 常开开关K1、K2、K3、K4,按键数目根据需要设定一端相连,每一个按键的另一端与对应的一个晶闸管的控制极相连,所有的晶闸管的阳极并联接在NE555P的输出端脚3,每一个晶闸管的阴极与对应的发光二极管的正极相连,所有的发光二极管的负极并联接电源负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视力检查灯,其特征是各个晶闸管的控制极连接于各个常开开关的一端,常开开关的另一端并联后,与单稳态触发器的触发端NE555P脚2相连,并通过20K电阻R2接电源正极。
专利摘要一种能够代替人工指示的电子视力检查灯。它是在视力灯箱上安装发光二极管作为指示灯,发光时长由NE555P及电容C、可变电阻R
文档编号A61B3/00GK2555769SQ0221434
公开日2003年6月18日 申请日期2002年4月29日 优先权日2002年4月29日
发明者李明 申请人: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