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肢体印模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肢体印模,特别是关于一种可以清楚地观赏到肢体细微纹路的肢体印模。
背景技术:
肢体印模主要是指手印模或脚印模,其现有的制作方法是在软陶等软质材料上直接按压手印或脚印,然后将其固化定型成为手印模或脚印模留作纪念。但是,由于印模上的印痕与模板材料的色彩相同,因此不易清楚地分辨肢体的细微轮廓和纹路。如果采用在压好的肢体印痕上涂敷与材料不同色彩的涂层,虽然可以较为清晰地分辨肢体的大致轮廓,但却会把已印好印痕的细微纹路填平,使制作出的肢体印模失真,因此一般市场没有人采用此方法制作肢体印模产品。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印痕十分清晰的肢体印模。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技术方案一种肢体印模,它包括由软质材料经固化成型的模板,按压在所述模板上且与所述模板一起固化成型的肢体印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肢体印痕的表面覆盖有一层不同于所述模板材料色彩的涂层。
所述涂层的材料为化妆品中的眼影。
所述涂层的材料为具有金粉的涂料。
所述涂层的材料为具有银粉的涂料。
所述涂层的材料为具有铜粉的涂料。
所述涂层是由多种色块组成的。
所述肢体印痕为人手印痕。
所述肢体印痕为人脚印痕。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取以上设计,其具有以下优点1、本实用新型由于预先是在人体的手或脚上涂敷了一层不同于制作模板所用软质材料色彩的涂层,然后再将肢体按压在模板上,因此可以在肢体印痕上形成一层与肢体纹路完全相同但色彩不同于模板材料的涂层,不但使肢体的细微轮廓能够与未形成压痕的模板区分开来,而且肢体的细微纹路也十分逼真,清晰可见。2、采用本实用新型方法制作的肢体印模,不但具有很好的留念收藏效果,而且还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比如为运动员们制作的国手、国脚印模,就可以悬挂起来供人们欣赏或收藏。3、本实用新型方法简单,但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再加上使用的涂层材料易得,色彩变换丰富,使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具有非常广阔的推广前景。
图1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由软陶或其它常用软质材料经固化成型的模板1,用手或脚按压在模板1上且与模板1一起固化成型的手印痕2,在手印痕2的表面覆盖有一层不同于制作模板1材料色彩的涂层3。
本实用新型是采用如以下方法制作的(1)将制作印模的软陶或其它软质材料摊铺成一所要制作的模板形状,比如矩形、圆形、心形等;(2)在欲制作印痕的手上均匀地涂敷一层不同于模板材料色彩的化妆品用的眼影涂层;(3)将涂敷有涂层的手按压在模板上,形成手印痕;(4)将印有手印痕的模板按常规方式固化成型。
上述实施例中,制作印痕的肢体也可以是人脚,还可以是各种宠物的四肢。
上述实施例中,制作涂层的材料也可以是混合有金、银、铜粉的涂料或其它材料或色彩的涂料。
上述各实施例中,涂层3可以是一色的,也可以是由多种色块组成的,其是在制作时,预先根据设计好的位置涂抹,甚至绘画在肢体上形成的。
权利要求1.一种肢体印模,它包括由软质材料经固化成型的模板,按压在所述模板上且与所述模板一起固化成型的肢体印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肢体印痕的表面覆盖有一层不同于所述模板材料色彩的涂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肢体印模,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层的材料为化妆品中的眼影。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肢体印模,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层的材料为具有金粉的涂料。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肢体印模,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层的材料为具有银粉的涂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肢体印模,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层的材料为具有铜粉的涂料。
6.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种肢体印模,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层是由多种色块组成的。
7.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种肢体印模,其特征在于所述肢体印痕为人手印痕。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肢体印模,其特征在于所述肢体印痕为人手印痕。
9.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种肢体印模,其特征在于所述肢体印痕为人脚印痕。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肢体印模,其特征在于所述肢体印痕为人脚印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肢体印模,它包括由软质材料经固化成型的模板,按压在所述模板上且与所述模板一起固化成型的肢体印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肢体印痕的表面覆盖有一层不同于所述模板材料色彩的涂层。本实用新型采用预先是在人体的手或脚上涂敷了一层不同于制作模板所用软质材料色彩的涂层,然后再将肢体按压在模板上,因此可以在肢体印痕上形成一层与肢体纹路完全相同但色彩不同于模板材料的涂层,不但使肢体的细微轮廓能够与未形成压痕的模板区分开来,而且肢体的细微纹路也十分逼真,清晰可见。本实用新型方法简单,材料易得,色彩变换丰富,它具有非常广阔的推广前景。
文档编号A61B5/117GK2705118SQ20042005947
公开日2005年6月22日 申请日期2004年5月14日 优先权日2004年5月14日
发明者杨东升 申请人:杨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