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及制备方法

文档序号:1055540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及制备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中草药领域,尤其是涉及防治单纯性高血脂症效果十分理想的一种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及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高血脂症是指总胆固醇血清浓度超过220毫克/分升、血清甘油三脂超过150毫克/分升。引起该病原因主要是营养过高,脂质代谢紊乱所致。而中医学认为造成脂质代谢紊乱的原因在于五脏失去平衡。因此,治疗高血脂症须根据不同的症状表现,实行辨证施治。单纯性高血脂症症状表现为总胆固醇血清浓度和血清甘油三脂均超过正常标准,其它伴随症状不明显。目前,国内外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方法较多,如西药治疗法,常用药有降脂平、消胆胺等;如中药治疗法,常用药有首乌片、绞股蓝等。但是,在治愈率、治疗费用等方面难以达到满意的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目前在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上的不足之处,并提供一种取材容易、制备方便、费用低廉且治愈率较高的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及制备方法。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其药物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的决明子、钩藤、益母草各25~30克,丹参、山楂各12~15克。
一种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其药物的制备方法为先将配比量决明子、钩藤、益母草、丹参、山楂等中草药放入煎药器具内,再加入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洁净水,加水量以超过药面2-3cm为度。入煎前将上述中草药浸泡半小时,使其充分湿润,以利药汁充分煎出。然后,用武(猛)火煮沸再改用文(微)火煎熬。当煎熬20分钟左右停止,除去药渣,取汤剂即成。
本发明汤剂药物里决明子具有清肝润肠作用;钩藤具有清热平肝、熄风止痉作用;益母草具有调经活血、利尿作用;丹参具有祛瘀活血作用;山楂具有健胃活血作用。上述中草药经有机组合和辨证配伍,增强了该药物祛瘀导滞的功效,从而使血脂降低,达到治愈单纯性高血脂症的目的。
使用本发明的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有如下特点取材容易、制备方便、费用低廉、见效快。
服用方法1、药量每日一剂。将头煎、二煎两次煎成的汤剂混合后,分两次服用。
2、服药时间上、下午各一次,在饭后两小时服药。
3、药温控制温服。
禁忌事项治疗、服药期间禁忌食油炸粘腻、寒冷固硬、不易消化及有刺激性的食物。
具体实施例方式实施例1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的原料配方决明子、钩藤、益母草各25克,丹参、山楂各12克。药物的制备方法为先将配比量决明子、钩藤、益母草、丹参、山楂等中草药放入煎药器具内,再加入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洁净水,加水量以超过药面2-3cm为度。入煎前将上述中草药浸泡半小时,使其充分湿润,以利药汁充分煎出。然后,用武(猛)火煮沸再改用文(微)火煎熬。当煎熬20分钟左右停止,除去药渣,取汤剂即成。
实施例2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的原料配方决明子、钩藤、益母草各30克,丹参、山楂各15克。药物的制备方法为先将配比量决明子、钩藤、益母草、丹参、山楂等中草药放入煎药器具内,再加入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洁净水,加水量以超过药面2-3cm为度。入煎前将上述中草药浸泡半小时,使其充分湿润,以利药汁充分煎出。然后,用武(猛)火煮沸再改用文(微)火煎熬。当煎熬20分钟左右停止,除去药渣,取汤剂即成。
治疗效果疗效标准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之疗效判断主要依据于高血脂症症状是否消失。用药30天为1个疗程。具体疗效分以下三级治愈——高血脂症症状全部消失;好转——血脂有所下降;无效——用药1个疗程后,高血脂症症状毫无消失。
效果用该药物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患者21例,治疗1个疗程,其中治愈17例,好转4例,治愈率为81%,有效率为100%。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及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药物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的决明子、钩藤、益母草各25~30克,丹参、山楂各12~15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及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药物制备方法为先将配比量决明子、钩藤、益母草、丹参、山楂等中草药放入煎药器具内,再加入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洁净水,加水量以超过药面2-3cm为度。入煎前将上述中草药浸泡半小时,使其充分湿润,以利药汁充分煎出。然后,用武(猛)火煮沸再改用文(微)火煎熬。当煎熬20分钟左右停止,除去药渣,取汤剂即成。
全文摘要
一种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汤剂药物及制备方法,涉及治疗单纯性高血脂症的中草药配方,其药物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的决明子、钩藤、益母草各25~30克,丹参、山楂各12~15克。本发明的特点是取材容易、制备方便、费用低廉、见效快。
文档编号A61P3/06GK1872197SQ200610075008
公开日2006年12月6日 申请日期2006年4月3日 优先权日2006年4月3日
发明者林莲球, 亚萍, 明伟 申请人:林莲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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