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的中药敷贴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2010阅读:71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治疗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的中药敷贴膏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中药领域,特别涉及外敷治疗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的中药敷 贴膏。
背景技术
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是一种顽固性炎症,主要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引发。 目前临床用于治疗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使用抗生素及皮质类固醇激素软膏, 治疗周期长要一年到几年才能见效,.还不能根治,增加患者痛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出--种治疗颈部瘢痕疙瘩性 毛囊炎的中药敷贴膏,能够使患者根治,并见效快,无副作用,不复发,且经 济实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的一种治疗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的中药敷贴 膏,由五味中药组成。鱼腥草性寒、辛、清热解毒、杀菌杀虫、消痈排浓; 野菊花苦、辛凉、消肿解毒、清热疏风;了哥王杀金黄色葡萄球菌;虎杖 甘、苦、辛、温、利湿、破淤、杀金黄色葡萄球菌;藤黄化毒消肿、杀虫。
具体组份质量配比为鱼腥草190-210份,野菊花190-210份,了哥王19Q-210 份,虎杖9G-11Q份,藤黄5G-7Q份。上述组份混合后晒干或烘千,研成粉末150 目过筛后与凡上林调成软膏,中药粉与凡士林的配比为100: 30,装入软膏壳内, 每支10克,形成专治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的中药粉敷贴膏。
作为优选,各组份质量比为鱼腥草200份,野菊花200份,了哥王200 份,虎杖1QQ份,藤黄6Q份。
作为优选,各组份质量比为鱼腥草190份,野菊花21Q份,了哥王190 份,虎杖11Q份,藤黄50份。
作为优选,各组份质量比为鱼腥草210份,野菊花19Q份,了哥王210 份,虎杖9Q份,藤黄7Q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用五味中药混合而成中药敷贴膏,敷在患部,外面用 保鲜膜和纱布包好,由于直接与皮肤接触,通过对中药敷贴膏药皮外吸收,达 到杀菌、杀虫、杀病毒、消肿排浓、清热解毒目的, 一般一个疗程就可治愈, 无副作用,且经济实惠,符合人性化治疗。
具体实施例方式
实施例-
鱼腥草2G0份,野菊花20G份,了哥王200份,虎杖10Q份,藤黄6Q份。 上述组份混合后晒干或烘干,研成粉末15Q目过筛后加3()%凡士林调匀,装入软 膏壳内形成中药敷贴膏备用。
用法外斤j。中药敷贴膏敷入患部表面,全部涂匀,不留空位,后用保鲜 膜、纱布、橡皮膏固定, 一天换一次,七天一个疗程。
注意事项患部全部要涂匀,不能口服,不要误入眼睛。
主治功能杀菌、杀毒、杀虫、消肿排浓、清热解毒,尤其是对金黄色葡 萄球菌的杀灭。
治疗效果用于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患者81人,95%的患者在一个疔程 内治愈。
实施例二
鱼腥草19Q份,野菊花21G份,了哥王19Q份,虎杖11Q份,藤黄50份。 上述组份混合后晒干或烘干,研成粉末15Q目过筛后加30%凡士林调匀,装入软 膏壳内形成中药敷贴膏备用。
实施例三
鱼腥草21Q份,野菊花19G份,'了哥王21G份,虎杖9G份,藤黄7G份。 上述组份混合后晒干或烘干,研成粉末150目过筛后加3W凡士林调匀,装入软 膏壳内形成中药敷贴膏备用。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的中药敷贴膏,其特征在于由下列组份组成,各组份质量配比为,鱼腥草190-210份,野菊花190-210份,了哥王190-210份,虎杖90-110份,藤黄50-70份,上述组份混合后晒干或烘干,研成粉末150目过筛后与凡士林调成软膏,中药粉与凡士林的配比为100∶30,调匀装入软膏壳内形成中药敷贴膏。
2、 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一种治疗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的中药敷贴膏,其 特征在于各组份质量配比为,鱼腥草200份,野菊花20()份,了哥王2()0份, 虎杖100份,藤黄60份。 '
3、 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一种治疗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的中药敷贴膏,其 特征在于各组份质量配比为,鱼腥草190份,野菊花210份,了哥王190份, 虎杖110份,藤黄50份。
4、 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一种治疗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的中药敷贴膏,其 特征在于各组份质量配比为,鱼腥草210份,野菊花190份,了哥王210份, 虎杖90份,藤黄70份。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的中药敷贴膏,由下列组份组成,且各组份质量比为鱼腥草190-210份,野菊花190-210份,了哥王190-210份,虎杖90-110份,藤黄50-70份。上述组份混合后晒干或烘干,研成粉末150目过筛后与凡士林调成软膏,中药粉与凡士林的配比为100∶30,装入软膏壳内,每支10克,形成专治颈部瘢痕疙瘩性毛囊炎的中药粉敷贴膏。本发明用药量少,见效快,求本治根,减轻患者痛苦,无副作用,且经济实惠。
文档编号A61K36/83GK101352500SQ20081012088
公开日2009年1月28日 申请日期2008年9月11日 优先权日2008年9月11日
发明者刘湘秋 申请人:刘湘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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