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中药饮片浸泡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型中药煎药设备,尤其涉及一种中药煎煮 前的饮片浸泡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中药煎药设备, 一般由煎药机和包装机组成,没有用于煎 煮前对中药饮片进行浸泡处理的浸泡机。
在实际使用中,中药饮片必须经过浸泡才能煎煮。目前的解决办 法是在煎药机内浸泡,或用塑料桶浸泡。因为煎药机浸泡影响煎药机 的使用率,所以一般都用塑料桶浸泡或不浸泡,饮片不经浸泡煎煮将 严重影响药效。因为没有专用的浸泡机,所以饮片的浸泡普遍存在浸 泡不充分和加水量不合适的问题。浸泡不充分或加水量过少,中药的 有效成分煎出率就低,如果加水量过多,就会造成药液的浪费,都严 重影响到煎药效果。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中药饮片浸泡机, 该中药饮片浸泡机可以实现定量加水和定时浸泡。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中药饮片 浸泡机,它包括机箱、安装在机箱内的浸泡桶、电控线路板、流量计、 进水电磁阀、出液电磁阀、进水管路和出液管路;
在所述浸泡桶的上部开有进水口,所述进水管路的出水口与浸泡
桶上部的进水口相连;所述进水管路的进水口延伸至机箱外接自来水; 在所述浸泡桶的底部开有出液口与出液管路相连接;所述出液管
路的出液口延伸至机箱外;
在所述进水管路上安装有用于控制水量的流量计和电磁阀,该流
量计的输出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的信号输入端相连,电磁阀的线圈两
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的信号输出端相连;
在所述出液管路上安装了一个用于控制出液量的电磁阀,该电磁阀的线圈两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的信号输出端相连。
所述电控线路板由单片机作为主控制器,可以根据药量计算和设 定水量,控制加水的过程。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工作可靠,可实现加水量的计算和控制, 可实现浸泡时间的计时和控制。
下面通过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但并 不意味着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是本实用新型中药饮片浸泡机的结构示意图,该中
药饮片浸泡机包括机箱1、安装在机箱1内的浸泡桶2、电控线路板3、 进水管路7、出液管路8以及安装在进水管路上的流量计4和电磁阀5、 安装在出液管路上的电磁阀6。
在所述浸泡桶2的上部开有进水口,所述进水管路7的出水口与 浸泡桶2上部的进水口相连;所述进水管路7的进水口延伸至机箱1 外接自来水;在所述浸泡桶2的底部开有出液口,所述出液管路8的 进液口与浸泡桶2底部的出液口相连;所述出液管路8的出液口延伸 至机箱1夕卜;在所述进水管路7上安装了一个用于控制水量的流量计 4和电磁阀5,该流量计4的输出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3的信号输入端 相连,电磁阀5的线圈两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3的信号输出端相连; 在所述出液管路8上安装了一个用于控制出液量的电磁阀6,该电磁 阀6的线圈两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3的信号输出端相连。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工作可靠,可实现加水量的计算和控制, 可实现浸泡时间的计时和控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并不局限于此。任何基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上的等效变换均属于本 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中药饮片浸泡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机箱、安装在机箱内的浸泡桶、电控线路板、流量计、进水电磁阀、出液电磁阀、进水管路和出液管路在所述浸泡桶的上部开有进水口,所述进水管路的出水口与浸泡桶上部的进水口相连;所述进水管路的进水口延伸至机箱外接自来水;在所述浸泡桶的底部开有出液口与出液管路相连接所述出液管路的出液口延伸至机箱外;在所述进水管路上安装有用于控制水量的流量计和电磁阀,该流量计的输出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的信号输入端相连,电磁阀的线圈两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的信号输出端相连;在所述出液管路上设有用于控制出液量的电磁阀,该电磁阀的线圈两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的信号输出端相连。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中药饮片浸泡机,它包括机箱、安装在机箱内的浸泡桶、电控线路板、流量计、进水电磁阀、出液电磁阀、进水管路和出液管路;在所述浸泡桶的上部开有进水口,所述进水管路的出水口与浸泡桶上部的进水口相连;在所述浸泡桶的底部开有出液口与出液管路相连接;在所述进水管路上安装有用于控制水量的流量计和电磁阀,该流量计的输出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的信号输入端相连,电磁阀的线圈两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的信号输出端相连;在所述出液管路上安装有用于控制出液量的电磁阀,该电磁阀的线圈两端与所述电控线路板的信号输出端相连。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工作可靠,可实现加水量的计算和控制,可实现浸泡时间的计时和控制。
文档编号A61J3/00GK201160979SQ20082007950
公开日2008年12月10日 申请日期2008年3月20日 优先权日2008年3月20日
发明者包新登, 孙德华 申请人: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