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给氧雾化吸痰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56989阅读:3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留置给氧雾化吸痰管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医疗器械,尤其是一种可降低医护人员劳动强度、减轻患者痛苦、 节约一次性吸痰管成本支出的留置给氧雾化吸痰管。
背景技术
患者因意识障碍(如脑出血、脑外科手术、昏迷等)、咳痰无力及重症肺炎等,会在 气管内产生大量痰液,为避免痰液阻塞气管影响呼吸,只能采取反复吸引痰液的方法。目前,吸引痰液的方法之一是采用吸痰管吸痰,由于现有吸痰管只是单独的管体 (管直径为5mm),管体一端设有用于与负压装置相接的接头,管体另一端为痰液入口,为 此,如将其留置于气管内,将会产生如下问题1.留置于气管内会刺激痰液分泌,而痰液浓缩粘调甚至结痂,继而堵塞吸痰管痰 液入口。2.现有吸痰管无创插入气管首选通路为鼻腔,然而通常患者的一个鼻孔插有鼻饲 管,另一个鼻孔需要插入输氧管进行输氧等,吸痰管的留置势必影响氧气的供给。所以现有吸痰管只在患者有痰时,经口腔或鼻腔插入至口咽部作一次性吸引并不 留置于气管内。一次性吸引不仅增加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劳动强度,而且还因一次性使用 即废弃而加大支出成本。由于现有吸痰管并不能直接留置于气管内,所以大量患者需要进 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吸痰。气管插管是经口 /经鼻或气管切开将直径相对较粗的管子留置于气管内,正常气 道湿化遭到破坏,同时还增加了感染及并发症的机会,病人十分痛苦。每次吸痰还要使用一 次性吸痰管,依旧存在着医护人员劳动强度高、支出成本大等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可降低医护人员劳 动强度、减轻患者痛苦、节约一次性吸痰管成本支出的留置给氧雾化吸痰管。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留置给氧雾化吸痰管,有吸痰管体,吸痰管体的后 端有负压接头,吸痰管体的前端有痰液入口,所述吸痰管体的侧壁上固定有给氧管及给液 管,给氧管后端接有给氧接头,给液管的后端接有给液接头,给氧管与给液管在所述吸痰管 体位于痰液入口处接合成环形管,环形管上有多个雾化微孔。本发明可在吸痰管体留置于气管内的同时连续给氧及雾化液体(药、水),既解决 了患者的输氧问题,也解决了气道湿化、给药问题,可避免痰液因干燥、浓缩、结痂而堵塞痰 液入口,无需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就可将痰液轻松吸出,减少了患者感染及产生并发症的机 会,减轻了患者的痛苦;吸痰管体留置于气管内可随时吸痰,降低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及劳 动强度,节约了一次性吸痰管的成本支出。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将结合

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有与现有技术相同的 吸痰管体1,吸痰管体1的后端有负压接头2,吸痰管体1的前端有痰液入口 3,与现有技术 所不同的是吸痰管体1的侧壁上固定有给气管4及给液管5,给气管4后端接有给气接头 6,给液管5的后端接有给液接头7,所述吸痰管体1位于痰液入口 3处接合成环形管8,环 形管8上有多个雾化微孔9,给气管4及给液管5的前端均置于环形管8内,吸痰管体1、给 气管4及给液管5可通过套管11固定,也可以是双层套管分割而成,在双层套管内分出三 个腔体,分别是吸痰管体1、给气管4及给液管5。本发明可经口 /鼻留置于气管内,负压接头2与负压装置相接,给气接头6与氧气 瓶相接,给液接头7与水或药液瓶相接,启动负压装置,稀释的痰液即可从痰液入口 3进入, 经过吸痰管体1而吸出;输氧时或/和给水(药)时,氧气和水或药可分别通过给氧管4、 给液管5经雾化微孔9形成微滴或雾滴后进入气管。
权利要求
1. 一种留置给氧雾化吸痰管,有吸痰管体(1),吸痰管体(1)的后端有负压接头0), 吸痰管体(1)的前端有痰液入口(3),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痰管体(1)的侧壁上固定有给氧 管(4)及给液管(5),给氧管(4)后端接有给气接头(6),给液管(5)的后端接有给液接头 (7),所述吸痰管体(1)上套接有位于痰液入口 C3)后侧的环形管(8),环形管(8)上有多个 雾化微孔(9),给氧管(4)及给液管(5)的前端均置于环形管(8)内。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可降低医护人员劳动强度、减轻患者痛苦、节约一次性吸痰管成本支出的留置给氧雾化吸痰管。有吸痰管体(1),吸痰管体(1)的后端有负压接头(2),吸痰管体(1)的前端有痰液入口(3),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痰管体(1)的侧壁上固定有给气管(4)及给液管(5),给气管(4)后端接有给气接头(6),给液管(5)的后端接有给液接头(7),所述吸痰管体(1)上套接有位于痰液入口(3)后侧的环形管(8),环形管(8)上有多个雾化微孔(9),给气管(4)及给液管(5)的前端均置于环形管(8)内。
文档编号A61M11/00GK102049086SQ20101056305
公开日2011年5月11日 申请日期2010年11月29日 优先权日2010年11月29日
发明者张中和, 郭维嘉 申请人:张中和, 郭维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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