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均携带产生氢键的接合基团的聚硅氧烷和聚合物的美容组合物以及美容处理方法

文档序号:1238765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包含均携带产生氢键的接合基团的聚硅氧烷和聚合物的美容组合物以及美容处理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美容组合物,其包含:a)至少一种携带接合基团的聚硅氧烷,其对应于下式(IIa)和(IIb)之一:其中:-R基团代表C1-C20烃基基团;-Q1、Q2和Q3基团代表如上文所定义的R基团;或能够形成至少3个H键的接合基团;应理解所述Q1至Q3基团中至少一个并非式(IIa)中的R;-Q4二价基团代表能够形成至少3个H键的接合基团;b)可以通过官能化的聚烯烃聚合物与官能化的接合基团的反应获得的聚烯烃基超分子聚合物,所述接合基团能够形成至少3个H(氢)键。本发明还涉及使用所述组合物的美容处理方法。
【专利说明】包含均携带产生氢键的接合基团的聚硅氧烷和聚合物的美容组合物以及美容处理方法
[0001]本发明涉及包含产生H键的聚合物的混合物的新颖美容组合物和其在美容行业、特别是化妆领域中的用途。
[0002]通常,当女性使用化妆产品时,她们想要该产品在施用之后在角蛋白材料上、特别是皮肤和/或嘴唇上展现出良好持久力,且特别是对油脂和磨损的良好抗性,以及有利地良好不转移性。
[0003]针对这种期望,将特定地专用于提供这些提高的随时间推移的持久力性质的一种或多种聚合物通常引入到这种类型的组合物中。
[0004]为了说明这些聚合物,可以特别提及的是聚丙烯酸酯(或盐)类和胶乳。然而,就持久力性质而言为有利的上述聚合物遗憾地可能在施用含有它们的美容产品期间(涂抹困难,粘着)和/或在施用之后(紧绷,掩蔽效应)产生不适感。
[0005]另一方面,例如申请EP 2189151和FR 2938758中所述那些的超分子聚合物已知使得有可能在皮肤上获得既舒适又具有良好持久力性质的沉积物。然而,使用结合有此类超分子聚合物的盖伦制剂形成的沉积物可能具有不足的机械强度(其可以由布料的着色反映)。此外,在唇膏被涂覆至嘴唇的情况下使它们与脂肪物质例如食物油接触可以影响其完整性。因而,仍然需要不含针对超分子聚合物基盖仑制剂的这些缺点。
[0006]此外,存在许多这样的美容组合物,对其来说,需要在涂覆至角蛋白材料之后沉积膜的光泽性。例如,可以提及的是唇膏或指甲油。为了获得此类结果,可以将特定起始材料、特别是羊毛脂与"有光泽的"油类组合。
[0007]为了提高沉积膜的光泽和随时间推移的持久力,也已提出使用由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Iroi)官能化的甘油三酯类型的油类(恰当例子为蓖麻油)Jnus 5 707 612中所述。由IPDI官能化显著提高蓖麻油的持久力和光泽;如此交联的油类用于特别是唇膏领域中。
[0008]申请EP2140858也提出了美容组合物,其使得有可能在基底上获得均匀的、成膜沉积物,所述膜结合(ally)所述组合物的光泽、光泽牢固度性和持久力,同时为相对不发粘的。这些效果是通过使用通常固态的、官能化的油类获得,所述油类可以通过携带亲核和/或亲电子的反应官能团的油和能够与一个或多个配偶体接合基团建立氢键的接合基团之间的反应获得,所述接合基团携带能够与由所述油携带的反应官能团反应的反应官能团,所述接合基团还包含脲基嘧啶酮类型的单元。
[0009]如本申请中所示,这些官能化的油类使得有可能形成粘结的和均匀的膜或沉积物,所述膜或沉积物不转移至手指,并且特别有光泽,所述光泽能保持一段时间。然而,已注意到用这些官能化的油类获得的沉积物可以是或多或少发粘的并且对磨损展现一定量的脆性;此外,已发现这些沉积物除其发粘性质以外具有对脂肪物质并非不显著的敏感度,特别随着时间的推移后。
[0010]携带产生H(氢)键的基团并且可以在美容领域中用作介质增稠剂的聚硅氧烷也可从申请W02004/052963中得知。然而,该文献并未提及与这些聚硅氧烷的使用有关的任何可能的美容优点。
[0011]现在,寻找(特别地在化妆品领域中)能够产生沉积物的聚合物或非聚合物材料,所述沉积物具有良好抗性,并因此具有针对外部侵蚀、特别是脂肪物质、例如食物油或皮脂带来的"侵蚀"的一定持久力,并同时优选地保留其光泽。
[0012]本发明的目的为克服这些缺点并提出ー种美容组合物,该美容组合物使得有可能获得良好美容性质例如对支撑物(特别是皮肤、嘴唇或头发)的良好附着性并因此获得该组合物的良好持久力、任选地良好光泽,并同时还产生这样的沉积物,其是不十分发粘的或是根本不发粘的并且特别耐脂肪物质(油、膳食(meal)、皮脂)的外部侵蚀以及摩擦,因此该沉积物以较少程度被磨损掉。
[0013]本发明的主题为ー种美容组合物,其在美容可接受介质中包含:
[0014]a)至少ー种携帯接合基团的聚硅氧烷,其对应于下式(IIa)和(IIb)之一:
[0015]
【权利要求】
1.美容组合物,其在美容可接受介质中包含: a)至少ー种携帯接合基团的聚硅氧烷,其对应于下式(IIa)和(IIb)之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选择m、n和c以使得所述官能化的聚硅氧烷(IIa)或(IIb)的数均分子量为500至100 000,特别是1000至50 000,或甚至是2000至25 000,甚至还更佳是3000至15 000。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 -m为I至50,或甚至2至20,甚至还更佳是3至15 ;和/或 -n为3至700,特别是5至400,或甚至是10至200,甚至还更佳是20至100 ;和/或-c为2至150,还更佳是3至80,甚至还更佳是4至20 ;和/或-所述R基团为直-C1-C2tl、特别是C1-C12烷基;支-C3-C2tl、特别是C3-C12烷基;C4-C20、特别是C4-Cltl环烷基;c4-c2(l、特别是C4-Cltl芳基;C5-C2tl、特别是C5-Cltl芳基烷基;这些基团任选地由NH2和/或OH官能团取代;优选地,R为甲基。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接合基团Q1至Q4包含至少ー个式(Ia)的单价单元和/或至少ー个式(Ib)的二价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 a)所述Rl基团为:-直链或支链、C2-C12 二价亚烷基,特别是1,2-亚乙基,1,6-亚己基,1,4-亚丁基,1,6-(2,4, 4-三甲基亚己基),1,4-(4-甲基亚戊基),1,5-(5-甲基亚己基),1,6-(6-甲基亚庚基),1,5-(2,2,5-三甲基亚己基)或1,7-(3,7-二甲基亚辛基)基团; -C4-C12 二价亚环烷基或亚芳基,特别选自以下基团:_异佛尔酮_,亚苄基,2-甲基_1,3-亚苯基,4-甲基-1,3-亚苯基,4,4’ -亚甲基二亚环己基,4,4- 二亚苯基亚甲基;或具有以下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 a)在式(Ia)中, Rl =-异佛尔酮_,R2 =甲基和R4 = H,或 Rl = -(CH2)6-, R2 =甲基和 R4 = H,或Rl = -(CH2)6-, R2 =异丙基和 R4 = H,或 Rl = 4,4’-亚甲基二亚环己基,R2 =甲基和R4= H, b)在式(Ib)中,Rl =-异佛尔酮_,R2 =甲基和R3 = -(CH2)2OCO-NH-异佛尔酮_。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式(IIa)或(IIb)的聚硅氧烷由携帯至少ー个反应官能团例如OH或NH2的至少ー种聚硅氧烷与携带能够与所述聚硅氧烷的反应官能团反应的至少ー个反应官能团的至少ー种接合基团的反应、特别是缩聚反应而产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携帯反应官能团的聚硅氧烷选自: -远螯聚硅氧烷(反应官能团在链的末端),例如携带氢基、氨基或OH官能团的那些; -包含侧反应官能团的聚硅氧烷,例如携带氢基、氨基或OH官能团的那些; -具有在链的末端上的至少ー个反应官能团和至少ー个侧反应官能团的聚硅氧烷,例如携带氢基、氨基或烷氧基的那些。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接合基团携带下式的反应官能团: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接合基团具有下式: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携带接合基团的聚硅氧烷的数均分子量(Mn)为500至100 000,特别是1000至50 000,或甚至为2000至25 000,甚至还更佳为3000 至 15 000。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携带接合基团的聚硅氧烷具有下式: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 -a在2至1000,还更佳是3至700,特别地5至400,或甚至是10至200,甚至还更佳是20至100之间;和/或 -b在I至300,还更佳是2至150之间,还更佳是在3至80之间,甚至还更佳是在4至20之间。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单独或作为混合物的包含接合基团的聚硅氧烷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存在比例为0.1重量%至50重量%,优选0.2重量%至40重量%,优选0.5重量%至15重量%,或甚至I重量%至10重量%。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官能化的聚烯烃聚合物具有式HX-P-X’H,其中: -XH和X’H为反应官能团,并且X和X’可以相同或不同,选自O、S、NH、NCO或NRa,Ra代表C1-C6烷基;优选地,X和/或X’表示O ;优选地,X和X’表示O ; -P代表可以通过一种或多种直链、环状和/或支链、单不饱和或多不饱和、C2-Cltl、优选C2-C4烯烃的聚合获得的均聚物或共聚物;P优选地代表可以通过一种或多种单不饱和、直链或支链C2-C4烯烃的聚合获得的均聚物或共聚物。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组合物,其中P代表选自聚乙烯、聚丁烯、聚丁二烯(例如1,4-聚丁二烯或1,2-聚丁二烯)、聚异戊二烯、聚(1,3-戊二烯)、聚异丁烯及其共聚物的聚合物,并且特别是聚(乙烯/ 丁烯)。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官能化聚链烯聚合物的数均分子量(Mn)在1000至8000之间,特别是在1000至5000之间,或甚至是在1500至4500之间,并且甚至还更佳是在2000至4000之间。
1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官能化的聚烯烃聚合物选自包含羟基官能团、优选包含羟基末端的聚二烯、优选氢化的聚二烯,和包含羟基末端的聚烯烃,并且特别是选自聚丁二烯、聚异戊二烯和聚(1,3-戊二烯)的均聚物和共聚物。
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官能化的聚烯烃聚合物为二羟基化的氢化1,2-聚丁二烯均聚物,特别是由下式示意性代表的那些:
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能够与所述官能化的聚烯烃聚合物反应的所述官能化的接合基团具有式(III):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在式(III)中: -L为亚苯基;1,4-硝基苯基;1,2-亚乙基;1,6-亚己基;1,4-亚丁基;1,6-(2,4,4_三甲基亚己基);1,4-(4-甲基亚戊基);1,5-(5-甲基亚己基);1,6-(6-甲基亚庚基);1,5-(2,2,5_三甲基亚己基);1,7-(3,7-二甲基-亚辛基);-异佛尔酮4,4’-亚甲基二亚环己基;亚苄基;2_甲基-1,3-亚苯基;4_甲基-1,3-亚苯基;或4,4-二亚苯基亚甲基;优选地,L为-异佛尔酮-(CH2)2- (CH2)6- ;_CH2CH(CH3)-CH2-C(CH3)2-CH2-CH2 ;4,4’ -亚甲基二亚环己基或2-甲基-1,3-亚苯基;并且还更佳是异佛尔酮;和/或 -R’ 2 为单键、H、C1-C30 烷基;C4-C12 环烷基;C4-C12 芳基;(C4-C12)芳基(C1-C12)烷基;这些基团任选地由氨基、硫代和/或羟基官能团取代;优选地,R’ 2代表H、CH3> CH2OH,(CH2)2-OH' C13H27' C7H15 或苯基;或单键;和 / 或 -R’ 3为C4-C12环烷基;直链或支链C1-C3tl烷基或C4-C12芳基;任选地由氨基、硫代和/或羟基官能团取代;优选地,R’ 3代表H、CH3> CH2OH或(CH2)2-OH ;并且甚至还更佳为甲基。
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能够与所述官能化的聚烯烃聚合物反应的所述官能化的接合基团具有式(IV):
2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超分子聚合物对应于下式: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 -L’和L"选自直链或支链C1-C2tl亚烷基X5-C2tl (烷基)亚环烷基、亚烷基-二亚环烷基和C6-C2q (烷基)亚芳基;优选地,L’和L〃代表-异佛尔酮-(CH2) 2- ;-(CH2) 6- ;-CH2CH(CH3) -CH2-C(CH3)2-CH2-CH2 ;4,4’ -亚甲基二亚环己基或 2-甲基-1,3-亚苯基; -P代表聚乙烯、聚丁烯、聚丁二烯、聚异戊二烯、聚(1,3-戊二烯)、聚异丁烯、或其共聚物,特别是聚(乙烯/ 丁烯)。
2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超分子聚合物具有下式:
2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相对于所述最终美容组合物的重量,所述超分子聚合物以0.1重量%至99重量%、优选I重量%至80重量%、特别是2重量%至70重量%、或甚至3重量%至60重量%、且还更佳4重量%至50重量%、优选5重量%至40重量%的干物质量存在。
2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美容可接受介质包括选自如下的至少ー个成分:挥发性或非挥发性、碳基、烃基和/或硅酮油类和/或矿物、动物、植物或合成来源的溶剂;颜料、填料、珠光剂和闪光片,脂溶性或水溶性染料;水、亲水溶剂、抗氧化剂、香料、精油、防腐剤、美容活性剤、保湿剂、维生素、神经酰胺、遮光剂、表面活性剤、胶凝剂、增稠剂、铺展剂、润湿剂、分散剂、消泡剂、中和剤、稳定剂、聚合物且特别是成膜聚合物,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2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形式为用于身体或脸部的皮肤、嘴唇、睫毛、眉毛、头发或指甲的护理和/或化妆产品;抗日光或仿晒产品;头发用产品;它们有利地为化妆组合物,特别是睫毛膏,眼线膏,唇膏,唇彩(唇蜜),搽面粉,眼影,粉底,指甲油或发膏组合物的形式。
29.用于角蛋白材料、特别是身体或脸部的皮肤、嘴唇、指甲、睫毛和/或头发的美容处理方法,其包括将权利要求1至28之一中所定义的美容组合物涂覆至所述材料。
【文档编号】A61K8/81GK103491941SQ201180036283
【公开日】2014年1月1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13日 优先权日:2010年5月26日
【发明者】S.肖多罗夫斯基-基梅斯, M.维西克, J.瓦茨奎茨 申请人:莱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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