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

文档序号:826119阅读:55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疗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
背景技术
人们在日常活动中,由于外力的作用,难免对关节部位产生摩擦、撞击等损伤,关节部位损伤后,骨组织有一个自我保护能力,在受伤部位生长一层膜包起来加以保护,久而久之,这膜就会逐渐增多、加厚,就形成了骨化物,其部位主要在颈椎、腰椎、膝关节等关节处。骨化物形成以后,轻者影响关节正常活动,造成局部摩擦产生疼痛,严重者会压迫神经造成瘫痪,甚至会危及生命。普通治疗方法是通过药物麻醉神经止痛或者手术去除,口服药物,外用膏药,按摩理疗,采用这些治疗手段,只是缓解,不能彻底治愈;手术治疗,颈椎、腰椎周围涉及较多神经,在这些部位做手术危险性特别大,并且病人相当痛苦。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种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本发明的上述目的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将100%的冰乙酸加纯净水配成18-20%的溶液,加入1/1000除味剂,即成为混
合液体;B、取普通毛巾一块,将其折叠4-6层,取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20ml浸倒于毛巾中部,敷于骨化物部位;

C、在毛巾上面放置一加热装置,温度达到50摄氏度即可,热敷30分钟,使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变成气体,通过皮肤渗透到骨化物部位。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是:采用本发明的方法可有效软化溶解骨化物,缓解疼痛,避免手术治疗的危险性,减轻病人的痛苦,起到根治的作用,本发明的治疗方法成本较低,操作简单。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述。实施例1一种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jf 100%的冰乙酸加纯净水配成18%的溶液,加入1/1000除味剂,即成为混合液体;B、取普通毛巾一块,将其折叠4层,取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20ml浸倒于毛巾中部,敷于骨化物部位;C、在毛巾上面放置一加热装置,温度达到50摄氏度即可,热敷30分钟,使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变成气体,通过皮肤渗透到骨化物部位。
所述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患者每天做2次,15天以后,骨化物开始软化溶解,直到彻底消除。实施例2一种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jf 100%的冰乙酸加纯净水配成19%的溶液,加入1/1000除味剂,即成为混合液体;B、取普通毛巾一块,将其折叠6层,取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20ml浸倒于毛巾中部,敷于骨化物部位; C、在毛巾上面放置一加热装置,温度达到50摄氏度即可,热敷30分钟,使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变成气体,通过皮肤渗透到骨化物部位。所述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患者每天做2次,15天以后,骨化物开始软化溶解,直到彻底消除。实施例3一种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jf 100%的冰乙酸加纯净水配成20%的溶液,加入1/1000除味剂,即成为混合液体;B、取普通毛巾一块,将其折叠6层,取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20ml浸倒于毛巾中部,敷于骨化物部位;C、在毛巾上面放置一加热装置,温度达到50摄氏度即可,热敷30分钟,使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变成气体,通过皮肤渗透到骨化物部位。所述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患者每天做2次,15天以后,骨化物开始软化溶解,直到彻底消除。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
只是示例性的,是为了更好的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本专利,不能理解为是对本专利包括范围的限制;只要是根据本专利所揭示精神的所作的任何等同变更或修饰,均落入本专利包括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将100%的冰乙酸加纯净水配成18-20%的溶液,加入1/1000除味剂,即成为混合液体; B、取普通毛巾一块,将其折叠4-6层,取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20ml浸倒于毛巾中部,敷于骨化物部位; C、在毛巾上面放置一加热装置,温度达到50摄氏度即可,热敷30分钟,使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变成气体,通 过皮肤渗透到骨化物部位。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骨化物的软化溶解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将100%的冰乙酸加纯净水配成18-20%的溶液,加入1/1000除味剂,即成为混合液体;B、取普通毛巾一块,将其折叠4-6层,取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20ml浸倒于毛巾中部,敷于骨化物部位;C、在毛巾上面放置一加热装置,温度达到50摄氏度即可,热敷30分钟,使步骤A制成的混合液体变成气体,通过皮肤渗透到骨化物部位。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是采用本发明的方法可有效软化溶解骨化物,缓解疼痛,避免手术治疗的危险性,减轻病人的痛苦,起到根治的作用,本发明的治疗方法成本较低,操作简单。
文档编号A61K31/19GK103142567SQ201310073319
公开日2013年6月12日 申请日期2013年3月8日 优先权日2013年3月8日
发明者马峰 申请人:马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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