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大肠癌手术后配合放化疗的中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72717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一种治疗大肠癌手术后配合放化疗的中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大肠癌手术后配合放化疗的中药,它是由以下药材制备成:党参、白术、茯苓、鸡内金、藤梨根、水杨梅根、野葡萄根、广木香、天仙藤、焦三仙、山楂肉、大腹皮、川楝子、虎杖根、薏苡仁、凤尾草、青稞、糖芥、白头翁、螺旋藻、枸杞子、熟地、女贞子、番薯、赤小豆、软枣子、萍蓬草根、羊蹄根、黄精、生地、旋复花、代赭石、姜半夏、姜竹茹、全瓜蒌、望江南、生大黄、枳壳、白芍、鲜石斛、地榆炭、生地炭、旱莲草、藿香、佩兰、甘草。临床实践证明,本发明能够安全有效的治疗大肠癌手术后配合放化疗。
【专利说明】一种治疗大肠癌手术后配合放化疗的中药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中药,特别是一种治疗大肠癌手术后配合放化疗的中药。

【背景技术】
[0002] 大肠癌是常见的恶性肿瘤。大肠癌的发生与高脂肪低纤维素饮食、大肠慢性炎症、 大肠腺瘤、遗传因素和其他因素如:血吸虫病、盆腔放射、环境因素(如土壤中缺钼)、吸烟 等有关。早期手术切除癌块后往往需要放化疗,放、化疗是利用抗癌药物或放射线为治疗手 段,对多种癌症具有较好的近期疗效。但放、化疗在杀伤癌细胞的同时,也对正常组织细胞 无选择性杀伤,通常称为放、化疗毒副作用或不良反应。放化疗是很伤身体的,患者往往在 放化疗后出现身体虚弱的状况,由于肿瘤细胞与正常细胞间缺少根本性的代谢差异,因此 所有的抗肿瘤药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都不能完全避免对正常组织的损害,尤其对增殖 旺盛的细胞(如骨髓、肠上皮、生殖细胞)具有抑制杀伤作用。所以,化疗药物的一般治疗 剂量就可对机体产生毒副反应。化疗后的反应如骨髓抑制,表现为白血球减少,严重时血小 板、红血球、血色素均降低,出现困倦无力、抵抗力下降、出血和发热等气阴虚的症状。在放 化疗的同时配合中医中药的综合治疗,标本兼治,效果更好。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治疗大肠癌手术后配合放化疗的中药,通过选 择合适的药材及其配比,达到安全有效治愈大肠癌手术后配合化疗的目的。
[0004]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0005] 一种治疗大肠癌手术后配合放化疗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重量份数配 比的药材制备成:党参15份、白术12份、茯苓15份、鸡内金9份、藤梨根25份、水杨梅根 25份、野葡萄根25份、广木香10份、天仙藤9份、焦三仙各10份、山楂肉30份、大腹皮12 份、川楝子12份、虎杖根25份、薏苡仁25份、凤尾草25份、青稞12份、糖芥10份、白头翁 12份、螺旋藻15份、枸杞子15份、熟地15份、女贞子15份、番薯12份、赤小豆25份、软枣 子12份、萍蓬草根12份、羊蹄根12份、黄精15份、生地12份、旋复花15份、代赭石25份、 姜半夏10份、姜竹茹6份、全瓜萎25份、望江南12份、生大黄8份、枳壳10份、白芍15份、 鲜石斛25份、地榆炭10份、生地炭10份、旱莲草15份、藿香12份、佩兰12份、甘草10份。
[0006] 下面结合临床实验数据说明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0007] 1、一般材料
[0008] 发明人2003年1月-2014年8月间共收集50例大肠癌手术后配合放化疗的门诊 患者,年龄45-68岁。随机分为:治疗组30例,对照组20例。两组年龄、病情等资料无显著 性差异,具有可比性。
[0009] 2、试验方法
[0010] 对照组口服抗癌药物,早晚各一次。疗程3个月。
[0011] 治疗组口服本发明按照具体实施例1制得的胶囊,每日分早晚2次服用。疗程3 个月。
[0012] 3、疗效标准与治疗结果
[0013] 3.1疗效标准
[0014] (1)疫愈:临床症状和体征完全消失或基本消失;
[0015] (2)显效:临床症状和体征大部分好转或明显好转;
[0016] (3)无效;临床症状和体征均无明显改善,症状如前,效果不明显。
[0017] 3. 2治疗统计结果见表1。
[0018] 表1两组疗效比较
[0019]

【权利要求】
1. 一种治疗大肠癌手术后配合放化疗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重量份数配比 的药材制备成:党参15份、白术12份、茯苓15份、鸡内金9份、藤梨根25份、水杨梅根25 份、野葡萄根25份、广木香10份、天仙藤9份、焦三仙各10份、山楂肉30份、大腹皮12份、 川楝子12份、虎杖根25份、薏苡仁25份、凤尾草25份、青稞12份、糖芥10份、白头翁12 份、螺旋藻15份、枸杞子15份、熟地15份、女贞子15份、番薯12份、赤小豆25份、软枣子 12份、萍蓬草根12份、羊蹄根12份、黄精15份、生地12份、旋复花15份、代赭石25份、姜 半夏10份、姜竹茹6份、全瓜萎25份、望江南12份、生大黄8份、枳壳10份、白芍15份、鲜 石斛25份、地榆炭10份、生地炭10份、旱莲草15份、藿香12份、佩兰12份、甘草10份。
【文档编号】A61K35/57GK104491595SQ201410742119
【公开日】2015年4月8日 申请日期:2014年12月8日 优先权日:2014年12月8日
【发明者】李玉富 申请人:李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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