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管插管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60119阅读:203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气管插管钳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尤其涉及把导气管插入气管的专用器械。
众所周知,在实施较大的口腔手术时,或者对呼吸道堵塞的病人进行抢救时,常需将导气管插入病人气管,以保证正常呼吸,目前,将导气管插入气管时,最常用的器械是Magill式插管钳。该插管钳之结构如图1所示,由于该钳的二夹持臂都是直线型的,且其二个等长的夹持臂的前端是成镜面对称的二个夹持环;故该钳虽能稳定地夹持导气管,然不能将其弯曲。但是,无论从口腔或者从鼻孔插入导气管时,在声门处都必需经过一个90-120°角的拐弯才能进入气管。所以Magill插管钳只能把导气管送至声门,要把导气管插入气管,就只能靠推,旋导气管,使导气管顶着气管壁产生弯曲,再沿壁进入气管。这种操作,无疑会给病人带来难忍的痛苦,也损伤了气管壁黏膜组织。
为克服Magill插管钳的缺点,Aillon博士设计了Aillon气管内导装置(参见图2)。这种装置,由半环环弹性手把和装在开口端的不等长的夹持臂组成;两臂前端均向内弯曲,且两臂成可沿臂长向滑动的方式联结。Aillon气管内导装置,依靠两个臂端弯曲部沿长向相对距离的缩短夹持导气管并迫使导气管端部弯曲,使导气管能对准气管,而方便地插入,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插管效果。但是,应当指出的是该装置的端部弯曲程度,限制了它能夹持的导气管的管径和能将导气管弯曲的角度范围,即适用范围较窄;另外,采用这种沿长向改变臂端夹管部距离的方式使导气管弯曲,极易因强力磨擦而损伤附设在导气管上的、用以防止手术时血污流入气管的气囊,所以Aillon气管内导装置在设计上还是不够合理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改进Magill式气管钳插管钳之结构,使之能稳定地夹持多种规格的导气管,且能将导气管在180°-90°的范围内任意弯曲,顺利将导气管插入气管,既不损伤气管黏膜,也不损伤导气管上的附设气囊。
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措施如下本气管插管钳(参见图3)由二个有手把1和支持臂2的钳片用轴(0)联结而成,本钳的特点是二个分别与手把相连的夹持臂是不等长的;其中长夹持臂2在近轴的一段是直线型的、而其后部的一段是向内折的直线型臂或者是向内弯曲的弧形臂该内折或内弯的后一段略高于或略低于两夹持臂所在平面并成空间平行,在向内折或内弯处和臂端处分别设有指向与两夹持臂所在平面大致垂直的夹持片3和4,二夹持片内侧均设有平行于所在臂的弧形槽;所述矩夹持臂5,其端部设有指向与长夹持臂上两夹持片指向相同的夹持片6,夹持片内侧设有与夹持臂平行的弧形槽。所述短夹持臂上的夹持片到轴0的距离约等于长夹持臂上两夹持片到轴0距离之和的一半。所述长夹持臂上二夹持片之距离为25-70毫米;长臂弯曲角∠O 34以165°-140°为佳。


图1-Magill式气管插管钳。
图2-Aillon气管内导装置。
图3-本气管插管钳结构示意图,其中1-手把,2-长夹持臂,3、4-夹持片,5-短夹持臂,6-夹持片,0-轴。
实施例与效果本人已按上述设计方案,把旧的Magill式插管钳作了改制(如图3所示)。经试验,证明该钳对各种规格的导气管的夹持都非常稳定,并能将导气管在180°-90°范围内任意弯曲;弯曲同一导气管几百次,也不损伤附设气囊。经消毒临床试用,它能在窥镜下很快把导气管对准病人气管轴线,将导气管顺利地插入气管,使病人免受了使用Magill插管钳带来的痛苦,也避免了Aillon内导装置可能对附设气囊造成的损坏,完全实现了发明目的。
权利要求1.一种气管插管钳,由二个有手把和夹持臂的钳片用轴联结而成,其特征在于二个分别与手把相连的夹持臂是不等长的;其中长夹持臂在近轴的一段是直线型的,而其后部的一段是向内折的直线型臂或者是向内弯曲的弧形臂,该向内折或内弯的后一段臂略高于或略低于两夹特臂所在平面并成空间平行,在向内折或内弯处和臂端分别设有与两夹持臂所在平面大致垂直的夹持片,该二夹持片内侧设有与所在臂平行的弧形槽;所述短夹持臂,其臂端设有指向与长夹持臂上二夹持片相同的夹持片,该夹持片内侧设有与夹持臂平行的弧形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管插管钳,其特征在于所述短夹持管上的夹持片到辆的距离,约等于长夹持上两支持片到轴距离这和的一半;长夹持臂上两夹持片之距离为25-70毫米,长臂弯曲角∠O 34为165°-140°。
专利摘要气管插管钳,它涉及医疗器械,尤其涉及把导气管插入气管的专用器械。本钳保留了Magill插管钳手把,将与手把连接的夹持臂做成一长一短,长夹持臂的近轴处为直线型,其后一段向内曲折并位置略高,在曲折处和端部均设有垂直于臂的带槽夹持片,短夹持臂端部也设有带槽夹持片。它夹持稳定,并可任意弯曲导气管。
文档编号A61B17/00GK2263973SQ96213968
公开日1997年10月8日 申请日期1996年6月27日 优先权日1996年6月27日
发明者申岱 申请人: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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