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原发性痛经的药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医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治疗原发性痛经的药剂。
【背景技术】
[0002]痛经系指经期前后或行经期间,出现下腹部痉挛性疼痛,并有全身不适,包括头痛、乏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腰腿痛等,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者。原发性痛经即功能性痛经,是年轻女性十分常见的病症。原发性痛经不伴有明显的盆腔器质性疾病。
[0003]目前,西医治疗痛经多是在行经前服用苯丙酸衍生物或吲哚吲唑类药物,但因月经来潮时间常有差异,一般宜在月经前3天给药,虽然能够有效缓解疼痛,但是服药麻烦,不能根治,而且副作用较大,易引起头晕头疼等症状。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原发性痛经的药剂。
[0005]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治疗原发性痛经的药剂,它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太白米560份、见风消530份、毛萎500份、双肾子450份、孔雀草480份、书带蕨430份、水芹380份、北风草350份、白花猪母菜300份、丝带蕨260份、老头草230份和花酸苔180份。
[0006]优选地,所述药剂制成片剂、分散片、口含片、散剂或颗粒剂。
[0007]本发明还提供组合物在制备治疗原发性痛经的药剂中的用途,所述药剂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太白米560份、见风消530份、毛萎500份、双肾子450份、孔雀草480份、书带蕨430份、水芹380份、北风草350份、白花猪母菜300份、丝带蕨260份、老头草230份和花酸苔180份。
[0008]在本发明的组合物中,太白米为君药,见风消、毛萎、双肾子、孔雀草为臣药,书带蕨、水芹、北风草、白花猪母菜、丝带蕨、老头草为佐药,花酸苔为使药。
[0009]本发明所述的治疗原发性痛经的药物中使用天然药物,因此其具有见效快、疗效好、无毒副作用的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这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可以做出各种修改或改进,但是只要不脱离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均在本发明的范围之内。
[0011]实施例本发明散剂的制备
[0012]取太白米560克、见风消530克、毛萎500克、双肾子450克、孔雀草480克、书带蕨430克、水芹380克、北风草350克、白花猪母菜300克、丝带蕨260克、老头草230克和花酸苔180克,粉碎,过100目筛,然后加入蔗糖800克,混匀,装入500袋中即得。
[0013]实验例
[0014]诊断标准
[0015]经前或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量少,运行不畅,血色紫黯,有块,块下痛暂减,经前乳房胀痛,胸闷不舒,舌质紫黯,有癖点,脉沉弦或涩;经行小腹冷痛,得热则舒,伴形寒肢冷,小便清长,苔白,脉细或沉紧。
[0016]选择符合上述标准的患者150例,年龄21-39岁,平均年龄29岁,病程1.5-3年。
[0017]使用实施例中制得的散剂来进行治疗,其中一天2次,每次口服一袋,治疗2月为一个疗程。
[0018]疗效标准
[0019]参照中药新药指导原则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药新药临床研宄指导原则(第I辑)[S].北京:中国医药技术出版社.1993:263.)拟定痛经的疗效评定标准。痊愈:疼痛消失,停药后连续3个月经周期未复发者。显效:疼痛消失,停药后不能维持3个月以上。有效:疼痛减轻,停药痛经仍存在。无效:疼痛未见改善。
[0020]结果
[0021]经过治疗,发现所有的患者疼痛消失,停药后连续3个月经周期未复发,因此全部符合痊愈的标准。并且在治疗过程中未观察到明显的不良反应。
【主权项】
1.一种治疗原发性痛经的药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太白米560份、见风消530份、毛萎500份、双肾子450份、孔雀草480份、书带蕨430份、水芹380份、北风草350份、白花猪母菜300份、丝带蕨260份、老头草230份和花酸苔18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原发性痛经的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剂制成片剂、分散片、口含片、散剂或颗粒剂。
3.组合物在制备治疗原发性痛经的药剂中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剂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太白米560份、见风消530份、毛萎500份、双肾子450份、孔雀草480份、书带蕨430份、水芹380份、北风草350份、白花猪母菜300份、丝带蕨260份、老头草230份和花酸苔180份。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原发性痛经的药剂,它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太白米560份、见风消530份、毛蒌500份、双肾子450份、孔雀草480份、书带蕨430份、水芹380份、北风草350份、白花猪母菜300份、丝带蕨260份、老头草230份和花酸苔180份。本发明所述的治疗原发性痛经的药剂使用天然药物,因此其具有见效快、疗效好、无毒副作用的优点。
【IPC分类】A61K36-899, A61P15-00
【公开号】CN104758703
【申请号】CN201510194924
【发明人】任红霞
【申请人】任红霞
【公开日】2015年7月8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