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医用输液报警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用辅助器械,具体涉及一种医用输液报警器。
【背景技术】
[0002]静脉输液治疗是临床医疗工作中常用的治疗手段。目前,大部分输液过程一般是由患者本人或另一名陪侍人员或医护人员时刻观察药液残余量情况,但也常常未能及时发现,造成大量人力浪费,效率低下。在病人输液时,需要患者或其陪护人员密切注意输液进度,防止因为出现滴空现象,如果液体输完而未能及时发现并更换液体或拔除针头,会出现空气进入血管的情况,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痛苦,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0003]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7月4日公开了公开号为CN102526827A,发明名称太阳能输液报警器的发明专利申请文献,该申请文献是由电池、报警器和弹簧秤组成,其实施步骤为将弹簧秤测出空输液瓶的位置记作为A点;用弹簧秤测出满输液瓶的位置记作为B点;在弹簧秤上从A点到B点固定导体片,作为静触片;弹簧秤的度数铁片作为动触片;将报警器上的一根导线连接到静触片上,另一根连接到动触片上;将太阳能电池的两级分别连接在静触片和动触片上;当输液瓶中的液位逐渐的消耗直到弹簧秤上的A点和B点接触的时候,电路断开,报警器发出报警声音;上述技术方案可以提醒输液者注意液位变化。上述专利的技术方案与本专利申请不同,它具有结构复杂、容易误报的缺点。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医用输液报警器,其制作工艺简单,制作方便,运用最简单且尽可能少的元器件实现了输液报警功能,大大降低了其制作成本。
[000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医用输液报警器,所述输液报警器设置在输液瓶与输液管的结合处,包括红外发射管、红外对接管、电路控制体和蜂鸣器;所述电路控制体有两个继电器Kl,K2和开关组成的自锁电路;所述红外发射管和红外对接管监测药液光路信号,并将此信号传送至电路控制体内,触发蜂鸣器持续报警,继电器K2引出两根与蜂鸣器同步响应的信号线至单片机中,控制其显示床位号。
[0006]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0007]本实用新型的医用输液报警器,利用红外发射管、红外对接管监测到药液下降至报警位置时,将信号传送至有两个电磁继电器Kl,K2组成的自锁电路,触发蜂鸣器持续报警,K2继电器引出两根与蜂鸣器同步响应的信号线至51单片机,控制其显示床位号,结构简单,运用了最简单且尽可能少的元器件实现了输液报警功能,大大降低了其制作成本。
【附图说明】
[0008]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
[0009]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医用输液报警器的结构示意图;
[0010]其中,1、红外发射管;2、红外对接管;3、电路控制体。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0012]如附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医用输液报警器,所述输液报警器设置在输液瓶与输液管的结合处,包括红外发射管1、红外对接管2、电路控制体3和蜂鸣器;所述电路控制体3有两个继电器Kl,K2和开关组成的自锁电路;所述红外发射管和红外对接管监测药液光路信号(即药液下降至报警位置时),并将此信号传送至电路控制体内,触发蜂鸣器持续报警,继电器K2引出两根与蜂鸣器同步响应的信号线至单片机中,控制其显示床位号,其结构简单,运用了最简单且尽可能少的元器件实现了输液报警功能,大大降低了其制作成本。
[0013]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应用范例,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医用输液报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输液报警器设置在输液瓶与输液管的结合处,包括红外发射管、红外对接管、电路控制体和蜂鸣器;所述电路控制体有两个继电器KL K2和开关组成的自锁电路;所述红外发射管和红外对接管监测药液光路信号,并将此信号传送至电路控制体内,触发蜂鸣器持续报警,继电器K2引出两根与蜂鸣器同步响应的信号线至单片机中,控制其显示床位号。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用输液报警器,所述输液报警器设置在输液瓶与输液管的结合处,包括红外发射管、红外对接管、电路控制体和蜂鸣器;所述电路控制体有两个继电器K1,K2和开关组成的自锁电路;所述红外发射管和红外对接管监测药液光路信号(即药液下降至报警位置时),并将此信号传送至电路控制体内,触发蜂鸣器持续报警,继电器K2引出两根与蜂鸣器同步响应的信号线至单片机中,控制其显示床位号,其结构简单,运用了最简单且尽可能少的元器件实现了输液报警功能,大大降低了其制作成本。
【IPC分类】A61M5-172
【公开号】CN204521816
【申请号】CN201520048986
【发明人】罗辉, 王新宇, 谭坤, 赵美玲
【申请人】罗辉
【公开日】2015年8月5日
【申请日】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