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146287阅读:416来源:国知局
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
【背景技术】
[0002]留置鼻胃管是临床上常用的护理操作,适用于需要进行胃肠减压和胃肠内营养的患者。压疮是由于某部位长期受压所导致的局部皮肤黏膜缺血、坏死。由于鼻翼部皮肤薄弱,目前在临床工作中常常发现当拔除胃管时见到患者鼻翼部皮肤黏膜出血、炎症或结痂,轻者疼痛不适,重者局部经久不愈甚至感染,最后留下瘢痕影响患者形象。但是临床上对因长期固定胃管所致的鼻翼部压疮则很容易忽视,成为护理工作中的死角。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该保护贴能有效保护病人鼻翼部位,避免压疮产生。
[0004]按照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其特征是:包括医用胶带,所述医用胶带的粘贴面贴合设置有隔离纸,医用胶带的无胶面设置有保护垫,所述保护垫顶部中间设有一条凹槽。
[000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保护垫为纤维棉垫。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一个用于封装医用胶带、隔离纸及保护垫的包装袋。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医用胶带、保护垫及隔离纸三者构成的组合体呈矩形状,且矩形边缘具有圆弧倒角。
[0008]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产品结构简单合理,设计构思巧妙,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能有效避免病人鼻翼部产生压疮。在留置鼻胃管期间,可根据需要进行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的更换,使用起来比较简单,单片无菌包装,安全卫生,不易引起交叉感染,用完直接扔在黄色垃圾袋中,处理起来比较方便。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2位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说明。
[0012]图1、2中,包括医用胶带1、保护垫2、隔离纸3、包装袋4、凹槽5等。
[0013]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包括医用胶带1,所述医用胶带I的粘贴面贴合设置有隔离纸3,隔离纸3用于保护胶带I的粘贴面,医用胶带I的无胶面设置有保护垫2,所述保护垫2顶部中间设有一条凹槽5,将鼻胃管置入凹槽5中,实现鼻胃管的限位固定。
[0014]保护垫2为纤维棉垫,纤维棉垫具有较好的舒适性,还包括一个用于封装医用胶带1、隔离纸3及保护垫2的包装袋4。
[0015]医用胶带1、保护垫2及隔离纸3三者构成的组合体呈矩形状,且矩形边缘具有圆弧倒角。
[0016]本实用新型产品的工作过程如下:将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的隔离纸3撕去,将医用胶带I面粘帖在鼻胃管上,保护垫2面靠近病人鼻翼部位,保护垫2上的凹槽5对准鼻胃管置入刻度,然后按照鼻胃管固定方法使用固定良好的胶布进行鼻胃管的正确固定。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的使用使薄弱的鼻翼部皮肤不直接接触硬质的鼻胃管,降低了鼻翼部的局部压力,减少留置鼻胃管患者鼻翼部压疮的发生,预防了患者因鼻翼部压疮引起的面部美观受损、压疮治疗额外费用,提高患者舒适度,减轻护士工作量。
【主权项】
1.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其特征是:包括医用胶带(1),所述医用胶带(I)的粘贴面贴合设置有隔离纸(3),医用胶带(I)的无胶面设置有保护垫(2),所述保护垫(2)顶部中间设有一条凹槽(5)。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其特征是:所述保护垫(2)为纤维棉垫。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其特征是:还包括一个用于封装医用胶带(I)、隔离纸(3 )及保护垫(2 )的包装袋(4)。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其特征是:所述医用胶带(1)、保护垫(2)及隔离纸(3)三者构成的组合体呈矩形状,且矩形边缘具有圆弧倒角。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包括医用胶带,所述医用胶带的粘贴面贴合设置有隔离纸,医用胶带的无胶面设置有保护垫,所述保护垫顶部中间设有一条凹槽,所述保护垫为纤维棉垫,还包括一个用于封装医用胶带、隔离纸及保护垫的包装袋,所述医用胶带、保护垫及隔离纸三者构成的组合体呈矩形状,且矩形边缘具有圆弧倒角。本实用新型产品结构简单合理,设计构思巧妙,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能有效避免病人鼻翼部产生压疮。在留置鼻胃管期间,可根据需要进行一次性鼻胃管保护贴的更换,使用起来比较简单,单片无菌包装,安全卫生,不易引起交叉感染,用完直接扔在黄色垃圾袋中,处理起来比较方便。
【IPC分类】A61J15/00, A61M25/02
【公开号】CN204815295
【申请号】CN201520347870
【发明人】杨芳, 黄琴红, 黄云娟, 朱亭立, 许正红, 华雨, 沈菲
【申请人】无锡市人民医院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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