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高层自动擦窗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局层自动擦箇机技术领域[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洁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高层自动擦窗机。
背景技术:
[0002]在全国各大城市均已是高楼林立,而且随着成本的增加人口的密集程度的增大,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居民自住用房开发商都更加青睐于越来越高的高层,但是高层窗户的外部玻璃极难清理,若是不清理影响美观甚至是室内的采光,假如去擦拭则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发明内容[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自动清理窗户外部的高层自动擦窗机。[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0005]一种高层自动擦窗机,包括清洁剂容纳箱、清洁剂传输管、轨道、清洁刷、清洁剂喷头以及开关,清洁剂容纳箱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上端,清洁剂容纳箱的两端均与清洁剂传输管连接,清洁剂传输管的另一端连接清洁剂喷头,清洁剂喷头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下端,轨道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左右两侧,清洁刷的左右两端分别与两侧的轨道连接并能够沿轨道滑动,开关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的内侧。[0006]优选的,清洁剂传输管沿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边缘设置。[0007]优选的,轨道为滑索结构。[0008]优选的,清洁剂容纳箱内的清洁剂为玻璃水。[0009]优选的,清洁刷与轨道为可拆卸连接。[0010]采用本实用新型的高层自动擦窗机能够自动擦拭位于窗户外面的玻璃,保证了美观以及室内的采光率,同时也避免了擦窗的危险性。
[0011]图1是本实用新型高层自动擦窗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说明。[0013]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高层自动擦窗机的结构示意图,I为清洁剂容纳箱,2为清洁剂传输管,3为轨道,4为清洁刷,5为清洁剂喷头,6为开关。清洁剂容纳箱I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上端,清洁剂容纳`箱I的两端均与清洁剂传输管2连接,清洁剂传输管2的另一端连接清洁剂喷头5,清洁剂喷头5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下端,轨道3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左右两侧,清洁刷4的左右两端分别与两侧的轨道3连接并能够沿轨道3滑动,开关6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的内侧。[0014]清洁剂传输管2沿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边缘设置。[0015]轨道3为滑索结构。[0016]清洁剂容纳箱I内的清洁剂为玻璃水。[0017]清洁刷4与轨道3为可拆卸连接。[0018]当需要对窗户外面的玻璃进行擦拭时,仅需按下位于要擦拭的窗户的内侧的开关6,则清洁剂容纳箱I内的清洁剂即玻璃水就会通过清洁剂传输管2到达清洁剂喷头5并由清洁剂喷头5喷在要擦拭的窗户外部,清洁刷4则会沿着左右两侧的轨道3上下滑动,将窗户外部擦拭干净。当需要对清洁刷4进行清洗或者更换时,仅需将清洁刷4拆下,完成相应操作后再重新组装即可。[0019]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高层自动擦窗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清洁剂容纳箱(I)、清洁剂传输管(2)、轨道(3)、清洁刷(4)、清洁剂喷头(5)以及开关(6),所述清洁剂容纳箱⑴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上端,所述清洁剂容纳箱(I)的两端均与所述清洁剂传输管(2)连接,所述清洁剂传输管(2)的另一端连接所述清洁剂喷头(5),所述清洁剂喷头(5)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下端,所述轨道(3)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左右两侧,所述清洁刷(4)的左右两端分别与两侧的所述轨道(3)连接并能够沿所述轨道(3)滑动,所述开关(6)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的内侧。
2.根据所述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自动擦窗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洁剂传输管(2)沿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边缘设置。
3.根据所述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自动擦窗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3)为滑索结构。
4.根据所述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自动擦窗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洁剂容纳箱(I)内的清洁剂为玻璃水。
5.根据所述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自动擦窗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洁刷(4)与所述轨道(3)为可拆卸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高层自动擦窗机,包括清洁剂容纳箱、清洁剂传输管、轨道、清洁刷、清洁剂喷头以及开关,清洁剂容纳箱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上端,清洁剂容纳箱的两端均与清洁剂传输管连接,清洁剂传输管的另一端连接清洁剂喷头,清洁剂喷头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下端,轨道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外部的左右两侧,清洁刷的左右两端分别与两侧的轨道连接并能够沿轨道滑动,开关设置于要擦拭的窗户的内侧。采用本实用新型的高层自动擦窗机能够自动擦拭位于窗户外面的玻璃,保证了美观以及室内的采光率,同时也避免了擦窗的危险性。
文档编号A47L1/02GK203059560SQ20122072912
公开日2013年7月17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27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27日
发明者刘畅 申请人: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