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音乐闪光杯座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在当今电子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音乐IC已在门铃、玩具等多种生活用品中应用,发光二极管也在家庭电子产品中发挥装饰、指示作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喝饮料、饮啤酒、果酒等,大多数使用玻璃的高脚或直筒杯,但在玻璃杯底上能发出音乐及闪光的产品,目前尚无先例,如何利用有关电子技术及相关技术赋予玻璃杯能奏乐、闪光等功能,是本实用新型的创造目的。
音乐闪光杯座(以下简称“杯座”)是由音乐IC、红绿发光二极管、NPN三极管、振荡电阻、压电蜂鸣片(或微型讯响器),微型触动开关、钮扣电池等组成闪光电路及塑料本体和底座等组成的杯座装配组合而成。音乐闪光杯座结构图见附图
图1。序号1是红、绿发光二极管,头部伸出本体表面。序号2是用铝片或镀铝簿膜制作的反光盘,增加红绿发光效果。序号3是杯座本体,系塑料制成。本体是一个内空的园形物,外层侧面注塑有荷花形的浮雕花边,赋予塑料杯座的艺术感观。序号4是塑料底座,起封闭本体内腔电气元件之作用。序号5为扬声器孔,以利发音。序号6为钮扣电池更换孔。序号7为音乐闪光电路中A触发开关,当杯座放在桌面,开关触脚顶开A触发开关,电路不工作。当杯座离开桌面,开关触脚依靠自重导通A触发开关,触发电路工作。序号8为底座的4个支脚,主要考虑避免桌面的水份进入杯座内,影响电路正常工作。序号9为杯座本体表面粘结剂涂层,该粘结剂可使杯座与玻璃杯底盘粘合,随玻璃杯移动。序号10为B微动开关,它主要解决在举杯中不愿听乐曲时的问题。
本电路以KD9300系列音乐IC为例制作了附图中图2所示音乐闪光电路。该电路特征是只要闭合A触发开关,整个电路导通,音乐IC内贮的一首世界名曲就会不停的周而复始地演奏,一曲终了,有一秒钟左右的间隙停顿。同时红绿发光管会随着乐曲曲调频率而闪烁。断开A触发开关,乐曲不会马上停止,只有奏完才会自动停止,闪光也随之停闪。在A触发开关闭合状态下(即举杯状态),若不愿听乐曲,可用无名指或小指轻触B微动开关,断开蜂鸣片,此时,乐曲不响,但红绿发光管仍会按照曲调频率闪烁,直至A触发开关打开,曲调结束才会自停。音乐闪光电路可根据不同音乐IC系列特征,如CIC系列、HY系列、TLH系列等,相对调整各元件联接方法,均可达到乐曲响、发光管亮的目的。由于音乐闪光电路的元件微型化,因此,全部元件均可装配在塑料本体的空腔内。有关元件裸露部位套上胶管或刷上一层绝缘清漆,以避免短路,在几个元件之间填上定位泡沫塑料块后,再将塑料底座与塑料本体粘合密封,侧面贴上彩色图案的不干胶商标。
目前市售高脚酒杯、啤酒杯和其他玻璃杯底盘直径不一致,一般尺寸在φ40毫米~φ60毫米,因此,杯座直径可做成2至5个系列,以满足不同玻璃杯的配合要求。
音乐闪光杯座另一新颖之处是随时可贴附在任何玻璃杯底盘上。方法是用湿帕子将玻璃杯底盘擦洗干净后,与杯座表面轻压,静置五秒钟左右,即可随意举动,不会掉下。也可随时取下,以便单独清洗玻璃杯,取下时,不会损坏玻璃杯底盘。因杯座表面四周涂有一层粘结剂,该涂层可多次使用。若失去粘结力,可用市售合成胶水和107胶水配兑液涂抹在塑料本体表面,即可恢复粘结力。粘结剂配方合成胶水8份,107胶水2份,均为体积比。
本实用新型为人们丰富多彩的生活增添了一种新的乐趣,随着人们举杯畅饮,杯座内奏起世界名曲,随音乐曲调而频频闪烁的红绿光从玻璃杯底盘下映衬到杯中的美酒,更增加人们畅饮的欲望。音乐闪光杯座的乐曲有数十种可供选择,根据不同家宴、酒会特征,给酒杯选配不同世界名曲的杯座,将对家宴、酒会起到烘托气氛、渲染特色、提高情趣的妙用。
权利要求1.音乐闪光灯座的特征是用音乐IC、红绿发光二极管、NPN三极管、振荡电阻、压电蜂鸣片(或微型讯响器)、微型触动开关、钮扣电池、小电容组成的音乐闪光电路,以KD系列为例说明电路连接关系,音乐IC(简称KD)脚1、2与A常开开关两端相连,脚1经电源与脚5及三极管e极相连,脚1经发光二极管与三极管c极和小电容(也可以不要)相连,小电容经常闭开关B与KD脚3及三极管B极相连,脚7、8与振荡电阻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杯座,其特征是杯座表面的反光盘采用铝片或镀铝簿膜制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杯座,其特征是杯座本体表面涂有一层粘结剂。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为人们用玻璃杯饮酒喝茶增加了不少乐趣,由音乐IC、红绿发光管、三极管、振荡电阻、蜂鸣片、微触开关、钮扣电池、塑料杯座等制作的音乐闪光杯座,可与任何玻璃杯底盘粘合。当人们端起玻璃杯,杯座内即奏起世界名曲,红绿光随着曲调频率在玻璃杯底闪烁,放下杯子,乐曲终了,红绿光也自动停止。音乐闪光杯座也可随时取下,以便单独清洗玻璃杯。该杯座还可实现举杯时只闪光不响曲的目的,以满足少数人临时爱好。
文档编号A47G23/02GK2138444SQ91216988
公开日1993年7月21日 申请日期1991年6月23日 优先权日1991年6月23日
发明者胡晓 申请人: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