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多功能清洁用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清洁用具,特别是涉及一种可用于擦地和擦玻璃的用具。
目前用于擦地板和擦玻璃的清洁用具是独立使用的,如擦玻璃采用电动擦玻璃器,拖地采用拖布或带有海绵吸头的地刷等。
随着我国工农业生产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迅速增加,这给擦玻璃带来困难,特别是擦外层玻璃用人工擦又费劲,又危险。另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大部分居民室内都做了不同风格、不同水平的装饰,如装地板、镶瓷砖,装饰室内屋顶等。擦地板、瓷砖和屋顶装饰面需要良好的洁具。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既能擦地面装饰面,又能擦玻璃的多功能清洁用具。
多功能清洁用具,包括可伸缩杆和洁具头。洁具头包括夹板装置、转向节和接头。夹板装置包括夹板、底板和扭矩弹簧。夹板和底板通过轴联结,扭矩弹簧装在轴上,扭矩弹簧的一个支脚顶在夹板上,另一支脚顶在底板上,使夹板和底板的前端处于夹紧状态。在底板上有支承柱,支承柱与底板成一整体结构。转向节下端有支承柱插孔,底板上的支承柱插入转向节下端的支承柱插孔内。并用背帽将转向节和支承柱背紧在一起。接头的下端通过轴销与转向节联结。在转向节上有键槽,在接头上有键,当需要回转时,可旋转转向节使接头上的键落入转同节的键槽内,以键定位。接头的上端通过锁紧套与可伸缩杆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头部可回转360度,弯曲110度,头部夹板和底板可夹废旧棉质类的衣物、床单、毛巾等,装卸方便,洗晒方便。布头可湿可干,湿度自己掌握。本实用新型可用于擦室内窗户的内外层玻璃,擦地、天棚、墙壁、卫生间和厨房等。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外观结构示意图,图2是洁具头主视图,图3是图2的侧视图。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即多功能清洁用具,包括手柄1、拖把2和洁具头。洁具头由接头3、转向节4和夹紧装置组成。夹紧装置由夹板5、底板6和扭矩弹簧7组成。底板6的上端有支承柱8、支承柱8与底板6为一整体结构。底板6的两侧分别有底板耳9,在夹板5的两侧分别有夹板耳10。夹板5和底板6通过半圆头螺钉11联接,即半圆头螺钉11通过半圆头螺钉11联接,即半圆头螺钉11穿过底板耳9和夹板耳10后拧上六角螺母12。在半圆头螺钉11上套装有扭矩弹簧7,扭矩弹簧7的2个支脚分别顶在夹板5和底板6上。转向节4上有键槽13,转向节4的下端有支承柱插孔。支承柱8装上弹性挡圈14和背帽15后,插入转向节4上的支承柱插孔内,拧紧背帽15,将支承柱8与转向节4背紧在一起。接头3上有键16,接头3前端有2个叉脚17,转向节4后端插入2个叉脚17内,并通过半圆头螺钉18联接,半圆头螺钉18的另一端拧上蝶形螺母19。旋转转向节4,键16可进入键槽13内,使转向节4和接头3定位。拖把2的上部为固定杆、下部为可伸缩杆,手柄1固定在固定杆的前端,可伸缩杆的前端以螺纹与接头3联接。可伸缩杆用锁紧套定位。
本实用新型的头部可回转360度,弯曲110度,装或卸拖布方便。本实用新型的拖把用铝合金材料制成。夹板、底板、转向节均用金属材料制成。
权利要求1.多功能清洁用具,包括手柄(1),拖把(2)和洁具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洁具头由接头(3)、转向节(4)和夹紧装置组成;夹紧装置由夹板(5)、底板(6)和扭矩弹簧(7)组成,底板(6)的上端有支承柱(8),支承柱(8)与底板(6)为一整体结构,底板(6)的两侧分别有底板耳(9),在夹板(5)的两侧分别有夹板耳(10),夹板耳(10)与底板耳(9)通过半圆头螺钉(11)联接,在半圆头螺钉(11)上套装有扭矩弹簧(7),扭矩弹簧(7)的2个支脚分别顶在底板(6)和夹板(5)上;转向节(4)的下端有支承柱插孔,支承柱(8)装上弹性挡圈(14)和背帽(15)后,插入转向节(4)下端的支承柱插孔内,转向节(4)和支承柱(8)由背帽(15)背紧,接头(3)的前端有2个叉脚(17),转向节(4)的后端插入接头(3)前端的2个叉脚(17)内,并通过半圆头螺钉(18)予以联接,接头(3)的后端以螺纹与拖把(2)的可伸缩杆联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清洁用具,其特征是在转向节(4)上有键槽(13),在接头(3)上有键(16),旋转转向节(4),键(16)可进入键槽(13)内。
专利摘要多功能清洁用具,包括手柄、拖把和清洁头。清洁头由接头、转向节和夹紧装置组成。夹紧装置由夹板、底板和扭矩弹簧组成,夹板和底板通过半圆头螺钉联接,在半圆头螺钉上装有扭矩弹簧,该弹簧的2个支脚分别顶在夹板和底板上。底板上端的支承柱插入转向节下端的支承柱插孔内,用背帽背紧。转向节与接头通过半圆头螺钉联接。头部夹板和底板可夹废旧棉质类衣物、床单、毛巾等,装卸方便。可用本实用新型擦玻璃、地板、天棚、厕所等。
文档编号A47L1/00GK2281151SQ9623930
公开日1998年5月13日 申请日期1996年12月9日 优先权日1996年12月9日
发明者袁福生 申请人:袁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