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弹跳玩具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弹跳玩具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玩具,尤其是玩偶或类似的摆饰物,均只有供摆置装饰的作用。只有另外装设马达及电池,才能令玩具产生动作。例如仅是拍压玩具,或是将玩具轻抛掷,其通常只是直接倒下,并不会产生其他动作。换言之,现有玩具有无动作变化的缺点。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弹跳玩具装置,其是可令玩具增加弹跳动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弹跳玩具装置,包括玩具本体、配重、弹性元件,玩具本体上设有配重,玩具本体下方设弹性元件。
该配重设于玩具本体的下方。
该弹性元件为螺圈状的弹簧,且包覆于配重外。
该配重设于玩具本体内的底部中心。
该弹性元件的底端面积大于顶端面积。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具有下列功效1、由于本实用新型在玩具本体上设置了配重及弹性元件,而利用配重可降低玩具本体的重心,借助弹性元件可令玩具本体弹跳,从而达到增加玩具的趣味动作功效。
2、当将配重设于玩具本体的下方时,可以更降低玩具本体的重心,从而增加玩具产生趣味动作时的稳定性。
3、本实用新型的弹性元件可采用螺圈状的弹簧,并可包覆于配重外,从而可将玩具重心保持在弹性元件内。
4、配重可设于玩具本体内的底部中心,从而可维持玩具造型的完整性。
5、本实用新型弹性元件的底端面积可设置成大于顶端面积,以此,在玩具产生趣味动作时,将玩具重心保持在弹性元件的底端面积内,而更增加动作时的稳定性。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立体图(仰视);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前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动作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立体图(仰视);图5是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立体图(仰视)。
具体实施例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包括玩具本体1、配重2、弹性元件3,其中玩具本体1的下方设有配重2及弹性元件3,该弹性元件3可为螺圈状的弹簧且包覆于配重2外,借助配重2可降低玩具本体1的重心。
如图3所示,当拍压玩具本体1或将玩具本体1取离支持面(如桌面)再放下时,则弹性元件3即令玩具本体1弹跳而产生趣味动作,以达到增加玩具的趣味动作及其稳定性的功效。
如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仍包括玩具本体1A、配重2A、弹性元件3A,其中玩具本体1A内的底部中心设有配重2A,玩具本体1A的下方设弹性元件3A,该弹性元件可为螺圈状的弹簧,借助配重2A降低玩具本体1A的重心,并尽可能维持玩具造型的完整性。
如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仍包括玩具本体1B、配重2B、弹性元件3B,其中玩具本体1B的下方设有配重2B及弹性元件3B,该弹性元件3B是螺圈状的弹簧且其底端面积大于顶端面积,并包覆于配重2B外,以此在玩具产生趣味动作时,可将玩具重心保持在弹性元件3B的底端面积内,而更增加动作时的稳定性。
由上述可知,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确实可达到增加趣味动作及其动作时的稳定性功效。
权利要求1.一种弹跳玩具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玩具本体、配重、弹性元件,玩具本体上设有配重,玩具本体下方设弹性元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弹跳玩具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配重设于玩具本体的下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弹跳玩具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元件为螺圈状的弹簧,且包覆于配重外。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弹跳玩具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配重设于玩具本体内的底部中心。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弹跳玩具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元件的底端面积大于顶端面积。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弹跳玩具装置,包括玩具本体、配重、弹性元件,其中玩具本体的下方设有配重或在玩具本体内的底部中心设配重,并在玩具本体的下方设弹性元件,利用配重可降低玩具本体的重心,借助弹性元件可令玩具本体弹跳,从而增加玩具的趣味动作功效。
文档编号A63H33/00GK2625002SQ0322628
公开日2004年7月14日 申请日期2003年5月16日 优先权日2003年5月16日
发明者陈正勇 申请人:陈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