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健身器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学校多用锻炼健身器。
背景技术:
随着空气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工作和学习的压力越来越大,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养生和健身,学校是教育学生为人处世,传授学生知识的地方,也是孩子成长的必要场所,很多学生在学习的同时无形中形成了一些坏习惯和毛病,比如勾腰驼背、近视眼等,这对学生的个人形象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学生将自己的人格提升的同时,还应该强健自己的体魄,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拥有一副强健的体魄,才能有大把的精力去学习,才能有更好的学习效率,很多学生哪怕有一点点的空闲时间都花费在学习上,而忽略了身体,因此很多人都处于亚健康状态,更有些人本身已经出现不健康的症状,如今强身健体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目前市场上的健身器材种类繁多,但大多存在功能单一、价格高和占地多的缺点,限制人们的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学校多用锻炼健身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学校多用锻炼健身器,包括健身器本体,所述健身器本体上设置有双杠支架,所述双杠支架上设置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一端设置有扶手,所述扶手的一侧设置有轴承,所述轴承的一侧设置有练臂力把手,所述练臂力把手上设置有弹簧,所述双杠支架的底端设置有支撑面板,所述支撑面板上设置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的内部设置有千斤顶,所述安装槽的一端设置有旋转盘,所述安装槽的一侧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内嵌入有调节把手。
进一步,所述扶手与支撑柱通过旋转轴连接,所述练臂力把手与轴承焊接,所述安装槽与支撑面板通过螺钉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旋转轴的一端设置有限位块。
进一步,所述千斤顶的一端与旋转盘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所述千斤顶的另一端与安装槽通过螺钉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健身器本体的表面设置有耐磨涂层和耐腐蚀涂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学校多用锻炼健身器,健身器本体上设置有双杠支架,轴承的一侧设置有练臂力把手,安装槽的一端设置有旋转盘,使得单杠的功能不再单一,减少了占用面积,耗用材料相对较少,减少成本,且可以多人一同使用,安装槽的内部设置有千斤顶,安装槽的一侧设置有通孔,通孔内嵌入有调节把手,千斤顶不仅对旋转盘有支撑作用,还可以通过调节把手对千斤顶进行调节,从而对旋转盘的高度进行调节,这时旋转盘可作为凳子,学生可以坐在上面小憩。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安装槽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中:1-健身器本体;2-双杠支架;3-支撑柱;4-扶手;5-轴承;6-练臂力把手;7-弹簧;8-支撑面板;9-安装槽;10-限位块;11-千斤顶;12-旋转盘;13-通孔;14-调节把手;15-旋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学校多用锻炼健身器,包括健身器本体1,所述健身器本体1上设置有双杠支架2,所述双杠支架2上设置有支撑柱3,所述支撑柱3的一端设置有扶手4,所述扶手4的一侧设置有轴承5,所述轴承5的一侧设置有练臂力把手6,所述练臂力把手6上设置有弹簧7,所述双杠支架2的底端设置有支撑面板8,所述支撑面板8上设置有安装槽9,所述安装槽9的内部设置有千斤顶11,所述安装槽9的一端设置有旋转盘12,所述安装槽9的一侧设置有通孔13,所述通孔13内嵌入有调节把手14。
所述扶手4与支撑柱3通过旋转轴15连接,所述练臂力把手6与轴承5焊接,所述安装槽9与支撑面板8通过螺钉固定连接。
所述旋转轴15的一端设置有限位块10。
所述千斤顶11的一端与旋转12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所述千斤顶11的另一端与安装槽9通过螺钉固定连接。
所述健身器本体1的表面设置有耐磨涂层和耐腐蚀涂层。
工作原理:使用时,健身器本体1上设置有双杠支架2,轴承5的一侧设置有练臂力把手6,安装槽9的一端设置有旋转盘12,使得健身器本体1的功能不再单一,减少了占用面积,耗用材料相对较少,减少成本,且可以多人一同使用,扶手4通过旋转轴15与支撑柱3连接,避免在使用健身器本体1时与使用者身体接触,而弄伤使用者,安装槽9的内部设置有千斤顶11,安装槽9的一侧设置有通孔13,通孔13内嵌入有调节把手14,千斤顶11不仅对旋转盘12有支撑作用,还可以通过调节把手14对千斤顶11进行调节,从而对旋转盘12的高度进行调节,这时旋转盘12可作为凳子,学生可以坐在上面小憩。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