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1691阅读:426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西游棋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智力玩具,用于文化娱乐活动。
现有的各种棋类游戏,包括人们喜闻乐见的象棋、跳棋等在内,虽各有其特征,但还没有一种以文艺作品中的人物为背景,将其故事情节与棋盘的几何图形相配合来对弈的。
本发明是将中国古典小说《西游记》中人们所熟知的人物性格模拟成棋子,并在一个八边形的棋盘上按规则布局行子对弈的。
以下结合棋盘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述。
本发明由棋盘和双方各11枚棋子组成。每方棋子分为唐僧一个,悟空2个,八戒2个,沙僧2个,白马一个,蛇(或龟)三个,双方棋子涂以不同颜色,每个可用字或图、形等标志区分。棋盘内有纵横等距平行线各13条,由这些组成的矩形对角线的延伸线有38条,各纵横斜线的端点皆止于八边形棋盘的内边及角。选八边形的一组对边作为双方布子的行营,从1-7号位依次为悟空、八戒、沙僧、唐僧、八戒、悟空的布子点。第3条横线与第7条纵线的交点,即8号位为白马的布子点。第6条横线与第1、7、13条纵线的交点,即9-11号位为龟(或蛇)的三个布子点。布子点上设有布子标志。第7条横线为通天河中线,双方第6条横线为通天河的两条河岸边线,第1、7、13条纵线在两条河岸线中间的粗线段为三座桥。双方行营的两个端点与白马的布子点构成一个三角城区。棋盘可在软塑料、木材、纸、布等上面制出。棋子可利用塑料。木材、金属。石头等采用铸、塑、木刻、石刻等方法做成。
对弈胜负标准为,一方先失掉唐僧或本方唐僧原位被对方唐僧先占入者为败,反之为胜。
对弈规则为
1.唐僧,正直无邪,走线横平,竖直,每次可走任意步数,规定不吃子,但两唐僧相遇可以互吃。
2.悟空,走斜线穿梭,可走任意步数。
3.八戒,走横竖直线,每次可走任意步数。
4.沙僧,护师左右,每次走直线或斜线,每次走一步或两步。
5.白龙马,为唐僧的座骑,其它子不得借乘,每次走斜折线(即走
算一步),在走斜折线过程中,如中间有子则不能行走。
6.龟蛇,每次向前走竖直线一步,到河中线及过河中线后,横竖直线走都可以了,过河中线后可退步行走。
7.唐僧不得下河,单身过河时必由桥上通过,在无桥渡口处过河,必须借已在通天河中线的龟、蛇马为跳板(舟楫),跳至对岸渡口,除唐僧可借此子跳过,余子概不得借用。
8.各子不得吃在河中线上之龟蛇马,但双方之龟蛇马在河中可以互吃。
9.悟空、八戒、沙僧不得下河,在桥上行走时与在岸上陆地行走时相同,在近桥河岸边线与桥上中点作斜连线路上行走时与在岸上陆地行走时相同,当正对岸边渡口之河中线上无龟蛇马在时,此三子可按自身规定的走法,到河岸边线再跳至对岸边线。
10.全盘所有子除唐僧不攻杀吃子外,其余全能攻杀吃子。
11.双方的三角城区,当对方唐僧不在其城区时,本方如有子误入城区。即被“粘困”不得走动,非本方唐僧到达该城区后不能走动。
12.本方棋子(除本方唐僧外)不得入本方唐僧原位。
13.本方唐僧占入对方唐僧原位,对方所有棋子不得再攻杀。
本发明的特点在于以厂大群众喜闻乐见的神话人物性格为背景设计棋子,棋盘为八边形,棋路多变,趣味性强,老少皆宜,可寓智力训炼于娱乐之中。
权利要求
1、一种由棋盘和棋子组成的棋,其特征是棋盘由相交成矩形的纵横直线及矩形对角线的延伸线所组成,这些线的端点皆止于一个八边形的边及角,棋子为两色,每方数目为11枚,双方共22个。
2、根据权利要求
1所述的西游棋,其特征在于八边形的棋盘内有等距纵横平行线各13条,纵横平行线构成的矩形对角线的延伸线有38条,横、纵、斜平行线的端点皆止于八边形棋盘的内边及角。
3、根据权利要求
2所述的西游棋,其特征是选八边形的一组对边作为双方布子的行营,每条对边的七个交点〔1-7〕、第三条横线与第七条纵线的交点〔8〕、第六条横线与第1、7、13条纵线的交点〔9-11〕共计11个点,作为布子点,布子点上画有布子标志。第七条横线为通天河中线,双方第六条线为通天河的两条河岸边线,第1、7、13条纵线在两条河岸边线中间的线段为三座桥。双方行营的两个端点〔1、7〕与白马的布子点〔8〕构成一个三角城区。
4、根据权利要求
1所述的西游棋,其特征在于每色棋子标有唐僧(1个)、悟空(2个)、八戒(2个)、沙僧(2个)、白马(1个)、蛇(或电)(各3个)等标志或形象。
专利摘要
西游棋是一种玩具,它是依据我国古典文学名著《西游记》中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特征配合几何图形设计的。 棋盘以八边形为框,内有横、竖各13条等距平行线和38条等距平行斜线相交的行子棋线。棋盘设三角城区、界河、桥梁等。每方11字,共22子。每子分别标有唐僧、孙悟空、沙僧、八戒、白马、蛇(龟)等标志,着两色以区别双方,按规定布子。对弈时,以先失掉唐僧或本方唐僧位(东土雷音位)被对方唐僧先入者败,反之为胜。西游棋可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寓智力训练于娱乐之中。
文档编号A63F3/00GK85103630SQ85103630
公开日1986年11月5日 申请日期1985年5月27日
发明者李荣强 申请人:李荣强导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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