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木偶玩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玩具,尤其是一种木偶玩具。
木偶,以前大多为演出剧团的道具,形状较大,头部及手脚为活动连接,用多根绳子捆吊住手、脚部位,通过拉动绳子,使其动作;或将手伸入木偶衣服下面的空心部位,靠多个手指的活动指挥其动作,木偶玩具尚未见市场上有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洁,操作方便,可随意拆开、组合,便于携带,外部造型新颖的小型超霸木偶玩具本实用新型是由一截截空心的圆柱体或多边体组成的木偶手、腿、身躯、头各部件,用一根绳子将其串联并卡在一条有缝隙的板面上组成。
以下结合附图作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图。
本实用新型的整体是一个人物形状,主要由头、手、手臂、身躯、腿、脚等几个部件组成,每个部件为一截截空心的圆柱体或多边体,用一条绳子(2)穿过这些空心的圆柱体或多边体(1)组成木偶的手、腿、身躯、头各部件,并将其串联起来成为人物形状。这些空心体的制作材料可以是竹筒、木头、金属或塑料,橡胶等。从脚下部伸出的绳子(2)穿过一块长形板(3)的缝隙,将木偶卡在板面上,并可来回移动,通过拉动绳子力的大小控制木偶各部件动作。在手部件端部还可捆上刀、棍、枪之类的兵器(4),这样,当在一块板上串上两个或两个以上木偶时,随着绳子的松紧、扯动,即会形成十分有趣的打斗。
本实用新型的外型,可根据古典故事描述的孙悟空、武松或传奇英雄人物,以及现代的变形金刚等形象来设计、变化。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洁,操作方便,可随意拆开、组合,整体小巧,便于携带,且创意新颖,动作有趣,会深受儿童喜爱。
权利要求1.一种木偶玩具,由腿、头、手、身体几部件及绳子、长形板组成,其特征在于a、数个空心圆柱体或多边体(1),一条将圆柱体或多边体(1)串联组成木偶的手、腿、脚、身躯、头各部件的绳子(2);b、中间开有一条缝隙让绳子(2)穿过并使木偶卡立移动的长形板(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偶玩具,其特征在于手部件端部捆绑着刀、棍、枪之类的兵器(4)。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超霸木偶玩具,是用一根绳子穿过一截截空心的圆柱体或多边体,组成木偶的手、腿、身躯、头各部件,将其串联起来成为人物形状,并卡在一板面缝隙里,通过拉动绳子力的大小控制木偶各部件动作。木偶的外型可设计成古代、现代传奇英雄人物。该超霸木偶结构简洁,操作方便,可随意拆开、组合,整体小巧,便于携带,且创意新颖,动作有趣,会深受儿童喜爱。
文档编号A63H3/00GK2232303SQ94219088
公开日1996年8月7日 申请日期1994年8月19日 优先权日1994年8月19日
发明者毛庆平 申请人:毛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