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纸牌游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6775阅读:77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纸牌游戏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游戏场内纸牌游戏的改进,特别是本发明不局限于“二十一点”的纸牌游戏。
本发明的背景技术游戏场中,纸牌游戏如“二十一点”是在台面进行的,该台面通常有七个盒子,每一个盒子最多限于三个玩家,因此玩家的数目受到限制。
此外,当玩家与庄家对玩时,玩家获胜的概率很低。
玩家可选择的赌博也仅限于他们手中的牌。
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将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一个或多个不足减少到一定程度。特别是,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的游戏,其具有公知游戏如“二十一点”同样的吸引力,并且还有更多的、改进了的赌博选择,这种选择在设计上具有能吸引其它参赌者的赔率。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的游戏,游戏中玩家的数量可以更多。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发明的一个方面在于一种提供给庄家和至少一个假想的或实际存在的玩家进行游戏的纸牌游戏,其中玩家从庄家那里收牌。游戏包括一个台面;沿着台面的一侧设计有一个或多个指定给玩家的赌博区,参赌者可在这里赌玩家赢;沿着台面的另一侧设计有一个或多个指定给庄家的赌博区,参赌者可在这里赌庄家赢;以及一个或多个分别与玩家赌博区和庄家赌博区相连的扩展赌博区。所述该扩展赌博区或每一个扩展赌博区在设计上指定给参赌者将赌压在预定的或最大的胜手。使用中,一个或每一个参赌者将赌压在一个或多个赌博区,然后庄家根据游戏规则将牌从一包或多包牌中发给玩家和庄家。完成一手牌后,参赌者根据游戏规则和是否胜赌来付费。
台面优选为具有一个或多个平局区,参赌者可将赌压在平局区,这样当庄家和玩家为平局时,该参赌者即为胜赌。
通常台面上有一个庄家最高点区和一个玩家最高点区。一个预定胜手的例子是“二十一点”游戏中的二十一点。
该台面还可优选为被分成扇形区,每一个扇形区都有一个玩家区、一个庄家区和一个与每一个所述玩家区和庄家区相连的预定或最高胜手区,如果需要,扇形区还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平局区。
将预定的赔率分配给平局区和/或预定或最高胜手区,在二十一点时,赔率优选为平局时为4∶1、二十一点时为9∶1、庄家赢为1∶1、玩家赢为1∶1。
在一个优选形式中,台面有一个玩家牌位和一个庄家牌位,发给玩家和庄家的纸牌分别放在玩家牌位和一个庄家牌位中。
纸牌可包括一组或多组数字牌、一组或多组花牌以及至少一组“A”牌。每一张数字牌都有从2到10中的一个数值,每一张花牌给定数值为10,每一张“A”牌可计为1或11。
该游戏规则特别优选为如果将赌压在一个玩家赌区或一个庄家赌区上,那么当该玩家的那手牌或该庄家的那手牌的累积牌值最接近21或正好为21点时,该赌为胜赌;并且,如果将赌压在一个所述与玩家赌区或庄家赌区相连的扩展赌区上,那么当该玩家的那手牌或该庄家的那手牌具有所述预定或最高胜手时,该赌为胜赌。
更为特别的规则是,首先将牌发到所述每一个玩家和庄家手里,当玩家牌值或累积牌值小于17时,玩家必须抽一张牌。当玩家为21点时,则可立即宣布玩家为胜手,或者只有此时当庄家的牌手没有21点时,才能宣布玩家为胜手;当玩家累积牌值超过21点时,立即宣布庄家为胜手,或者此时要求庄家一次抽一张牌,直到其累积牌值大于等于17且不超过21时,才宣布庄家为胜手。
当玩家和庄家的累积牌值都超过21点时,则宣布与21点最接近的为赢家或者宣布平局。
纸牌游戏可在游戏桌上进行,也可在电子工具包括交互式电视和/或声音介质如电视网、计算机网以及其它任何合适的通讯网上进行。
所述计算机网优选为由网络计算机组成的国际互联网或内部互联网。
本发明的简述为了更容易地理解本发明并将本发明投入使用,将参考下面的附图对发明进行详细描述,附图表示了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其中

图1表示了本发明一个实施例中庄家“二十一点”游戏中所用台面的布置。
现在参见图1,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图1显示了庄家二十一点游戏中用到的一个庄家“二十一点”游戏的台面10。台面10为半圆形,有一个曲边12和一直边14。
台面10包括七个赌博扇形区16。每一个扇形区16有一个玩家“二十一点”赌区18、一个玩家赌区20、一个庄家“二十一点”赌区22、一个庄家赌区24还有一个平局赌区26。
台面10如图1所示还有一个玩家牌区28和一个庄家牌区30。
一套筹码盒32紧靠着边14。此外还有一个用来装纸牌的小盒34。本实施例中,游戏中可用6到8幅整牌。
本例中,平局区26的赔率为4比1(4∶1)、“二十一点”区18、22的赔率是9比1(9∶1)。玩家赌博区20和庄家赌博区24则赔付相等的钱。通常,5%的房子佣金可从全部或一些赢注中抽取。
游戏有两方,玩家的一方和庄家的一方。它们是参赌者的“共同方”,参赌者可将赌注压在玩家或庄家的任何赌区。这就是说,玩家仅仅是赌牌而不与其它玩家或庄家对玩。
本游戏中,牌值与通常的二十一点游戏是一样的。这就是说,数牌的值如牌面标识的一样,花牌(J、Q、K)计为10、A牌可计为1或11。
使用中,玩家可将赌压在任一扇形区16中的赌区18到26中的任一区。因此,玩家仅须考虑压多少注以及是压玩家赢还是压庄家赢,还有是否选择平局以及压玩家21点还是压庄家21点。
当所有的赌注压完后,庄家从小盒32中为玩家区28和庄家区30抽取一张牌。然后再抽取一张牌放在玩家区28。
如果玩家的累积值为16或更小,庄家继续抽牌给玩家直到玩家牌值总数是17或更多才停。如果玩家的累积值已经达到17或更多,玩家必须停止要牌。当玩家的累积值高于21时,玩家即“爆了”。
在一个例子中,当玩家“爆了”时,庄家即为赢家。在另一可选的例子中,当玩家“爆了”时,如果庄家累积值为16或更少,则还必须抽牌,只有在庄家的累积值为16或更多但不超过21时,才为赢家。
在这两个例子中,最接近21点为赢家,如果两家分值相等则为平局。
在所述可选的例子中,如果双方都爆了,则最接近21的为赢家。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二十一点为最大手。当一家在头两张发到手里牌中有一个A牌和一个花牌或一个A牌和一个10牌,则为二十一点。
当庄家和玩家都为二十一点或牌值相同时,为平局。
当发生平局时,压在平局区26上的注为赢注。其它所有的注都是平注或“撤走”,即没赢没输。
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没有通常21点玩法中公知的“保险”玩。
虽然以上内容是采用对本发明进行举例性说明的方式给出的,但是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讲,在不脱离本发明如权利要求书提出的保护范围和界线的条件下,对其中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是显而易见的。
权利要求
1.一种提供给庄家和至少一个假想的或实际存在的玩家进行游戏的纸牌游戏,其中玩家从庄家那里收牌,游戏包括一个台面,台面至少有两个边;沿着台面的其中一边设计有一个或多个指定给玩家的赌博区,参赌者可在这里赌玩家赢;沿着台面的另一边设计有一个或多个指定给庄家的赌博区,参赌者可在这里赌庄家赢;以及一个或多个分别与玩家赌博区和庄家赌博区相连的扩展赌博区,所述该扩展赌博区或每一个扩展赌博区在设计上指定给参赌者将赌压在预定的或最大的胜手;使用中,一个或每一个参赌者将赌压在一个或多个赌博区,然后庄家根据游戏规则将牌从一包或多包牌中发给玩家和庄家,完成一手牌后,参赌者根据游戏规则以及是否胜赌来付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台面具有一个或多个平局区,参赌者可将赌压在平局区,这样当庄家和玩家为平局时,该赌即为胜赌。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扩展赌博区包括一个或多个庄家预定或最高赢区和一个或多个玩家预定或最高赢区。
4.如权利要求1到3中任何一个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一个预定胜手是“二十一点”游戏中的二十一点。
5.如权利要求1到4中任何一个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台面被分成扇形区,每一个扇形区都有一个玩家赌博区、一个庄家赌博区和一个与每一个所述玩家赌博区和庄家赌博区相连的预定或最高胜手赌博区。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所述每一个扇形区还包括一个或多个平局区。
7.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一个预定的赔率分配给所述每一个平局区和/或所述每一个预定或最高胜手赌区。
8.如权利要求1到7中任何一个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台面有一个玩家牌位和一个庄家牌位,发给玩家和庄家的纸牌分别放在玩家牌位和庄家牌位中。
9.如权利要求1到8中任何一个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纸牌包括一组或多组数字牌、一组或多组花牌以及至少一组“A”牌,每一张数字牌都有从2到10中的一个数值,每一张花牌给定数值为10,每一张“A”牌可计为1或11。
10.如权利要求1到9中任何一个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该游戏规则为如果将赌压在一个玩家赌区或一个庄家赌区上,那么当该玩家的那手牌或该庄家的那手牌的累积牌值最接近21或正好为21点时,该赌为胜赌;并且,如果将赌压在一个所述与玩家赌区或庄家赌区相连的扩展赌区上,那么当该玩家的那手牌或该庄家的那手牌具有所述预定或最高胜手时,该赌为胜赌。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首先将一张牌发给所述每一个玩家和庄家手里,当玩家牌值或累积牌值小于17时,玩家必须抽一张牌;当玩家为21点时,则要么立即宣布玩家为胜手,要么只有当庄家的牌不是21点时才能宣布玩家为胜手;当玩家累积牌值超过21点时,则要么立即宣布庄家为胜手,要么要求庄家一次抽一张牌,直到其累积牌值大于等于17且不超过21时,才宣布庄家为胜手。
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当玩家和庄家的累积牌值都超过21点时,则宣布与21点最接近的为赢家或者宣布平局。
13.如权利要求1到121中任何一个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游戏可在游戏桌上进行,也可在电子工具包括交互式电视和/或声音介质如电视网、计算机网以及其它任何合适的通讯网上进行。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纸牌游戏,其中所述计算机网优选为由网络计算机组成的国际互联网或内部互联网。
全文摘要
一种用来给参赌者选择将赌压在玩家赢区(20)、玩家21点区(18)、庄家赢区(24)、庄家21点区(22)、和平局赌区(26)上的纸牌游戏,该游戏具有一个基本半圆形的纸牌游戏台面(10)。台面(10)有七个扇形区(16),并且上述赌区(18到26)布置在每一个扇形区(16)中。纸牌仅发给台面(10)上的玩家(28)和庄家(30)。如果将赌压在一个玩家赢区(20)或一个庄家赢区(26)上,那么当该玩家(28)或该庄家(30)赢时,该赌为胜赌;如果将赌压在一个玩家21点区(18)或庄家21点区(22),只有当该玩家(28)或该庄家(30)为21点时,该赌才为胜赌。当玩家(28)和庄家(30)的累积牌值相同时,无论它们是否爆了(超过21点),均为平局。当一手牌的累积值为17或更多并且比其它人的牌都更接近21点时,或者当一手牌的累积值为21点并且其它人的牌不是21点时,该手牌为胜手。根据赌区(18到26)分配的赔率来给胜赌付费。
文档编号A63F1/00GK1309576SQ99808509
公开日2001年8月22日 申请日期1999年5月12日 优先权日1998年5月12日
发明者A·V·马诺夫 申请人:阿玛咨询工程师(昆士兰)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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