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爬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梯子,特别涉及一种爬梯。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拓展娱乐项目,大多数均为水上充气设备项目,对于参加者产生的心理压力较小,主要考验人体的下肢力量及站立的稳定性,无法达到全身锻炼的目的。同时由于充气设备的局限性,无法通过简单的调节控制设备的难度,总体难度较低,对本身身体素质较高者没有挑战,吸引力较低。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钢丝绳索梯,能有效考验参与者整体身体协调性,且可以简单的调试,可以增加难度,具有很大的挑战性。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0005]本实用新型一种爬梯,包括立柱和支撑柱,所述立柱的顶端附近固定设有止坠器,所述止坠器上固定设有吊绳,所述吊绳末端连接有固定挂钩,所述立柱上固定间隔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固定安装有支撑柱。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立柱的底端固定设有基座。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支撑柱上套设有防滑套。
[0008]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造价低廉,且实用性强;本实用新型所得到的一种爬梯,通过立柱上通过通孔固定有支撑柱,参与者通过支撑柱攀爬到立柱的顶端,完成整个拓展娱乐项目。整体设备可以根据立柱的高度,增加难度,利用立柱的高度使参与者产生压力,便于提高参与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也可以调节相邻支撑柱之间的距离,增加游戏难度,挑战性极大,便于提高人员心理素质。
【附图说明】
[0009]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00?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不意图;
[0011]图中:1、立柱;2、基座;3、吊绳;4、止坠器;5、支撑柱;6、固定挂钩;7、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13]实施例1
[0014]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爬梯,包括立柱I和支撑柱5,立柱I的顶端附近固定设有止坠器4,止坠器4上固定设有吊绳3,吊绳3末端连接有固定挂钩6,立柱I上固定间隔设有通孔7,通孔7内固定安装有支撑柱5。
[0015]进一步,立柱I的底端固定设有基座2,使立柱I更加稳定牢固,安全可靠。
[0016]支撑柱5上套设有防滑套,防滑套能有效的防止人员出行打滑现象,导致人员掉落。
[0017]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造价低廉,且实用性强;本实用新型所得到的一种爬梯,通过立柱I上通过通孔7固定有支撑柱5,参与者通过支撑柱5攀爬到立柱I的顶端,完成整个拓展娱乐项目。整体设备可以根据立柱I的高度,增加难度,利用立柱I的高度使参与者产生压力,便于提高参与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也可以调节相邻支撑柱5之间的距离,增加游戏难度,挑战性极大,便于提高人员心理素质。
[0018]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爬梯,包括立柱(I)和支撑柱(5),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I)的顶端附近固定设有止坠器(4),所述止坠器(4)上固定设有吊绳(3),所述吊绳(3)末端连接有固定挂钩(6),所述立柱(I)上固定间隔设有通孔(7),所述通孔(7)内固定安装有支撑柱(5)。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爬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I)的底端固定设有基座(2)。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爬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5)上套设有防滑套。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爬梯,包括立柱和支撑柱,立柱的顶端附近固定设有止坠器,止坠器上固定设有吊绳,吊绳上末端连接有固定挂钩,立柱上固定间隔设有通孔,通孔内固定安装有支撑柱。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造价低廉,且实用性强;本实用新型所得到的一种爬梯,通过立柱上通过通孔固定有支撑柱,参与者通过支撑柱攀爬到立柱的顶端,完成整个拓展娱乐项目。整体设备可以根据立柱的高度,增加难度,利用立柱的高度使参与者产生压力,便于提高参与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也可以调节相邻支撑柱之间的距离,增加游戏难度,挑战性极大,便于提高人员心理素质。
【IPC分类】A63B9/00
【公开号】CN205252391
【申请号】CN201520918140
【发明人】孙金富
【申请人】孙金富
【公开日】2016年5月25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