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木制品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安全系数高的木制品切割设备。
背景技术:
木制品在加工过程中无可避免的需要进行切割,实现切片的目的,在现有的小型切割中一般直接是通过电机进行驱动,实现对木材的切割,但是由于对切割片的防护和限定不到位,对操作的新人来说安全系数较低,容易造成意外事故,安全系数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系数高的木制品切割设备,具备的能够对木材进行平稳推动,同时可以对切割片进行限位,从而达到保护操作人员的优点,解决了上述背景提出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安全系数高的木制品切割设备,包括切割片和机架,所述机架的底端对称焊接有支撑板,且两个支撑板中间焊接有摆放板,所述摆放板端面上固定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通过齿轮减速器与主动轮转动连接,所述主动轮通过贯穿机架的传输皮带与转动安装在机架上的从动轮转动连接,所述切割片通过两端的从动轮和限位轴承转动安装在机架上,所述切割片位于机架的中间位置,所述切割片贯穿机架,所述机架的两端开设有转动凹槽,所述转动凹槽的内部滑动安装有与转动凹槽相适配的t型转轴,两个t型转轴的外端焊接有推板。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的底端前后侧均滚动安装有万向轮,万向轮的外端铰链转动连接有刹车片。
优选的,所述摆放板上开设有与电机相适配的凹槽,且电机限位固定在凹槽内部。
优选的,所述推板的宽度大于机架的宽度。
优选的,所述推板的外端焊接有对称分布的扶手,且扶手上敷设有耐磨橡胶。
优选的,所述推板背离扶手端面上开设固定有限位套,限位套与切割片相适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发明通过设置有电机、主动轮、传输皮带和从动轮,能够平稳的进行动力传输,实现对切割片进行平稳高速的转动,达到对木材进行切割。
2、本发明设置有转动凹槽、推板、扶手和限位套,能够通过扶手对推板进行移动,实现对限位在推板上的木材进行同步移动,实现切割的目的,在移动切割中通过限位套实现对切割片的限定,达到安全防护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切割片安装位置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推板延伸状态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推板收缩状态示意图。
图中:1-电机;2-齿轮减速器;3-主动轮;4-摆放板;5-万向轮;6-支撑板;7-t型转轴;8-推板;9-切割片;10-机架;11-转动凹槽;12-刹车片;13-限位轴承;14-从动轮;15-传输皮带;16-扶手;17-限位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至4,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安全系数高的木制品切割设备,包括切割片9和机架10,机架10的底端对称焊接有支撑板6,且两个支撑板6中间焊接有摆放板4,能够达到平稳支撑固定机架10的目,摆放板4端面上固定有电机1,电机1的输出轴通过齿轮减速器2与主动轮3转动连接,主动轮3通过贯穿机架10的传输皮带15与转动安装在机架10上的从动轮14转动连接,能够平稳的进行动力传输,达到快速高效切割的目的,切割片9通过两端的从动轮14和限位轴承13转动安装在机架10上,切割片9位于机架10的中间位置,切割片9贯穿机架10,能够根据木制品加工制作的需要,能够快速平稳的进行切割,达到使用的目的,机架10的两端开设有转动凹槽11,转动凹槽11的内部滑动安装有与转动凹槽11相适配的t型转轴7,两个t型转轴7的外端焊接有推板8,便于实现推板8在转动凹槽11内部进行滑动,实现对木板的推动,配合切割片9实现快速的切割,同时达到防护的的目的。
支撑板6的底端前后侧均滚动安装有万向轮5,万向轮5的外端铰链转动连接有刹车片12,能够进行快速的移动和平稳的固定,便于工作地点的改变和切割时的平稳固定,实现高效切割,摆放板4上开设有与电机1相适配的凹槽,且电机1限位固定在凹槽内部,能够对电机1进行限位固定,实现电机1平稳的传动,推板8的宽度大于机架10的宽度,推板8的外端焊接有对称分布的扶手17,且扶手17上敷设有耐磨橡胶,能够进行快速的推动,实现对木材的推动,推板8背离扶手17端面上开设固定有限位套18,限位套18与切割片9相适配,达到对切割片9进行限定,达到保护的目的。
工作原理:工作人员将待切割的木材限位卡死在推板8上,电机1在外接电源的情况下进行工作,通过齿轮减速器2、主动轮2、传输皮带15和从动轮14平稳的进行动力,保证切割片9进行平稳的转动,通过扶手16控制推板8在转动凹槽11上滑动,达到同步移动木材的目的,通过高速转动的切割片9对木材的切割,在切割过程中,通过限位套17的限定,实现安全防护的目的。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