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特性优异的丙烯基系纤维及绒头布帛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5870阅读:76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外观特性优异的丙烯基系纤维及绒头布帛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在用于绒头布帛的情况下,在视觉上强调单纤维的一根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优异的丙烯基系纤维及其由这些构成的绒头布帛。
背景技术
丙烯基系纤维具有与动物毛相似的手感及光泽,广泛的使用于以针织领域为主的毛皮、长毛绒的领域。还有,近年通过使用这些丙烯基系纤维,期望绒头的外观或手感更加接近天然毛皮的要求越发高涨。原来,一般,天然毛皮的绒毛部分具有由间隔毛(刺毛)和绒毛(绵毛)构成的双重构造。在这些之中是如灰鼠毛皮那样,一根一根的毛的色泽在毛的长度方向变化,或者,是如貂皮那样,由长粗的间隔毛和细短的绒毛构成的双重构造等,根据动物的不同,其特征各式各样。对这样的构造进行原样模仿就是由合成纤维构成的绒头制品。通常,用于这样的绒头制品领域的丙烯基系纤维,为使光泽与天然的动物毛皮接近下了很大工夫,如将金属化合物精练入纤维中,使其具有遮断效果等。
例如,在特开昭56-44163号公报或特开昭56-44164号公报等中,提出的通过在由丙烯腈构成的共聚物中添加金属化合物及纤维素衍生物,得到具有动物毛皮状光泽的丙烯基纤维的提案。
另外,在特开平3-146705号公报中揭示了,在纺织工程中,通过将含有金属化合物的干燥后的丙烯基系合成纤维进行速冻且过伸长,因为在纤维轴方向具有垂直的裂纹,从而发现了更似动物毛皮的光泽。但是,通过这些技术得到的纤维,咋看似动物毛皮的外观,但纤维的每一根在做成绒头布帛的情况下,有无法抹去的象是埋入周围的其他的纤维中的印象。
为解决原有的问题点,在特开昭62-177255号公报中,提出了通过低沸点溶剂的汽化,而使纤维截面内产生空洞,通过利用在纤维内部构造中的光的漫反射而产生的视觉效果,强调纤维的显色性的提案。但是,此技术由于作为发泡剂使用了的低沸点溶剂,在工业上,产生了低沸点溶剂回收等的问题,在成本等上是不平衡的。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工业上可以廉价制造,在视觉上强调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优异的丙烯基系纤维及绒头布帛。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着眼于纤维具有的透光率(不透明性)以及最大表面反射率,而进行锐意研究的结果是,发现了具有特定的透光率且最大表面反射率的纤维,在视觉上强调纤维每一根的存在感的优异的外观特性,从而导致了本发明。
即,本发明是有关一种丙烯基系纤维,是使用丙烯基系共聚物构成的合成纤维,在纤维的宽度方向中的透光率是15~65%,且相对于纤维的长度方向,在入射角60度的光的最大表面反射率是30~80%。
相对于上述丙烯基系共聚物的100重量部,最好是最大颗粒直径在0.8μm以下的白色颜料含有1.2~30重量部。
最好上述白色颜料是二氧化钛。
上述丙烯基系共聚物最好是由丙烯基腈35~98重量%、与丙烯基腈可以共聚的其他的乙烯基系单体65~2重量%、以及可以与这些共聚的含有磺酸基的乙烯基系单体0~10重量%构成的共聚物。
与上述丙烯基腈可以共聚的其他的乙烯基系单体最好是氯乙烯及/或偏二氯乙烯。
上述丙烯基系纤维的纤维截面最好是用长轴的最小值和短轴的最大值之比,所表示的扁平率为7~25的扁平截面纤维。
最好上述扁平率是10~20。
另外,关于一种绒头布帛,将上述丙烯基系纤维,在绒头部中含有绒头部全体的3重量%以上。
上述绒头布帛的丙烯基系纤维的色泽LA和丙烯基系纤维以外的纤维的色泽Li,最好满足|LA-Li|>30。
关于一种绒头布帛,是至少具有长绒头部和短绒头部的高低差的绒头布帛,在长绒头部中含有上述丙烯基系纤维。
最好含有的上述丙烯基系纤维占绒头部全体的5~60重量%。
上述高低差绒头布帛最好是占据长绒头部的纤维的绒头长度和占据短绒头部的纤维的绒头长度的差在2mm以上,且占据长绒头部的纤维的绒头长度是12~70mm。
上述高低差绒头布帛的丙烯基系纤维的色泽LA和丙烯基系纤维以外的纤维的色泽Li,最好满足|LA-Li|>30。


图1是表示在测定扁平截面纤维的透光率的情况下的入射光的位置的图。
图2是表示在测定椭圆截面纤维的透光率的情况下的入射光的位置的图。
图3是表示在测定圆截面纤维的透光率的情况下的入射光的位置的图。
图4是表示在测定十字形截面纤维的透光率的情况下的入射光的位置的图。
图5是表示在测定相对于纤维的光的最大表面反射率的情况下的实验材料等的朝向的图。
图6是表示在三层绒头中的高低差的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在本发明中的纤维的宽度方向中的透光率是指经过可视显微分光测定而得到的数值。可视显微分光测定是使用由显微镜部和分光镜以及与这些接续的光纤维构成的装置,通过显微镜的物镜而扩大的像在光纤维的端面上成像,测定部位的光入射到光纤维,此入射光通过光纤维被导入到分光镜,是在这里通过接受分出的光来进行的。
具体的说是,最好入射光A通过入射到纤维截面的宽度方向来进行测定。例如,通过在具有扁平截面1或椭圆截面2以及船坞骨架形截面等状的纤维截面中,向短轴的宽度方向的最大部分(例如图1,2),另外在具有圆截面3或三角截面等状的纤维截面中,向截面的中心部分X(例如图3),再有,在具有Y字形截面或十字形截面4等状的纤维截面中,直接向截面的中心部分X上进行光的入射(例如图4)来实施测定。
在测定波长范围是400~700nm的可视光范围内进行测定,有必要表示在550nm中的透光率是15~65%。透光率更好是25~55%。若纤维的透光率低于15%,则光泽呈不充分即所谓的“死毛”状,不能强调纤维的每一根的视觉效果,外观特性不充分。若纤维的透光率超过65%,则在纤维上产生透明感,即使在绒头布帛中,由于“透光”,单个纤维的边缘也不明确。其结果是色差效果不足,不能强调纤维的每一根的视觉上的存在感,外观特性不足。
在本发明中的最大表面反射率是指使用自动变角光度计,将来自标准光源的入射光A按规定的角度照射到实验材料的面,通过受光器测定此时的反射光B的方法,例如,可以使用JIS-K7105中所代表的实验方法。
在本发明中,在纤维的长度方向Y上的标准光源的入射角为60度,在通过受光器以0~90度的受光角度测定此时的反射成分的情况下,需要纤维的最大表面反射率表示为30~80%。纤维的最大表面反射率更好的是40~75%。若以入射角60度使光入射的情况下的最大表面反射率低于30%,则光泽呈不充分即所谓的“死毛”状,不能强调纤维的每一根的视觉效果,外观特性不充分。若最大表面反射率超过80%,则赋予给单纤维上的光泽过多,使闪光的金属感表面化。
在本发明中的丙烯基系纤维是指由丙烯基系共聚物构成的纤维。较好的是由丙烯基腈35~98重量%、与丙烯基腈可以共聚的其他的乙烯基系单体65~2重量%、以及可以与这些共聚的含有磺酸基的乙烯基系单体0~10重量%构成的共聚物。更好的是由丙烯基腈的含有量是35~90重量%,与丙烯基腈可以共聚的其他的乙烯基系单体64.7~9.7重量%,以及可以与这些共聚的含有磺酸基的乙烯基系单体0.3~3重量%构成的共聚物。丙烯基腈的含有量若低于35重量%,则有手感发黏、欠缺丰满感的倾向,再有,在抛光工程等的精加工中,因为有必要在特殊的条件下进行,不是很好。若丙烯基腈的含有量超过98重量%,则手感上产生沙沙感,再有,因为染料染上的地方变少,有染色性不良的倾向。另外,若与丙烯基腈可共聚的其他的乙烯基系单体的含有量低于2重量%,则手感沙沙,而且有染色性不良的倾向。若与丙烯基腈可共聚的其他的乙烯基系单体的含有量超过65重量%,则有外观上远离动物毛皮的倾向,而且因为在精加工中需要在特殊的条件下进行,不是很好。另外,上述含有磺酸基的乙烯基系单体的含有量若超过10重量%,则在纺丝原液调整时,溶解不充分,对纺丝稳定性有不良影响的倾向。再有,染色性方面也不能得到与添加量平衡的效果,不是很好。
作为与上述丙烯基腈可以共聚的乙烯基系单体,有以氯乙烯、偏二氯乙烯、溴乙烯、溴二乙烯等所代表的卤化乙烯以及卤化二乙烯类,以丙烯基酸、2-甲基丙烯酸所代表的不饱和羧酸类以及这些盐类,以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所代表的丙烯酸酯或甲基丙烯酸酯,以缩水甘油甲基丙烯酸酯等所代表的不饱和羧酸的酯类,以醋酸乙烯、酪酸乙烯所代表的乙烯酯类,以丙烯基酰胺、甲基丙烯酰胺所代表的乙烯系酰胺类,以甲代烯磺酸或其他的乙烯吡啶或甲基乙烯醚,甲基丙烯腈等所公知的乙烯化合物,也可以是将这些1种或者2种以上共聚而得到丙烯基系共聚物。其中,由于赋予其高阻燃性,可以维持的原因,较好的是氯乙烯及/或偏二氯乙烯。
另外,作为含有上述磺酸基的乙烯系单体,可以使用苯乙烯磺酸、对苯乙烯磺酸、芳基磺酸、甲代烯磺酸、パラメタクリロイルオキシベンゼンスルホン酸,メタクリロイルオキシプロピルスルホン酸,另外还有这些的金属盐类以及磺酸盐类等。其中较好的是苯乙烯磺酸钠。
另外,这些丙烯基系共聚物可使用作为聚合引发剂的已知的化合物,例如过氧化物系化合物、偶氮系化合物、或者各种氧化还原系化合物,通过通常的乙烯共聚方法而得到。
本发明中使用的白色系颜料一般是指无机化合物的微粉末状的添加剂。具体的可以举出二氧化钛、氧化锌、氧化锆、氧化锡、氧化铝、氧化硅、氧化镁、氧化钙、氧化锑、氢氧化钛、氢氧化锌、氢氧化锆、氢氧化铝、氢氧化镁、氢氧化铅、硫酸钡、硫酸钙、硫化锌、磷酸铝、磷酸钙、碳酸钙、碳酸铅、碳酸钡、碳酸镁等。其中,较好的是使用高折射率、高隐蔽性的二氧化钛。
在本发明中,较好的是相对于丙烯基系共聚物100重量部,添加最大颗粒直径为0.8μm以下的分散性优异的白色系颜料1.2~30重量部。更好的是白色系颜料的添加量是2~15重量部。若白色系颜料的添加量低于1.2重量部,则单纤维的透明度变大,在用于绒头布帛的情况下,亮度差小,由于“透光”而使单纤维的边缘不明确,有不能强调外观特性的倾向。反之,若白色系颜料的添加量超过30重量部,则不仅对得到的纤维的机械物性有不良的影响,还有使生产性受损的倾向。
另外,白色系颜料的最大颗粒直径较好的是在0.8μm以下。更好的是最大颗粒直径为0.4μm。如前所述,以往,在由丙烯腈构成的共聚物中,添加作为无光剂的无机颜料的技术是通过特开昭56-44163号公报,特开昭56-44164号公报等而被广泛周知的。特别是在无机颜料中,折射率高、具有高隐蔽性的二氧化钛被逐渐广泛使用。但是,二氧化钛因为粒子表面是活性的,分散性低,特别是向极性有机溶剂中的分散性低。因此,使其向各种有机溶剂中分散,将这些大量添加到丙烯腈系共聚物纺丝原液中进行纺丝时,产生分散到原液中的二氧化钛的凝聚,沉淀到滤清器上。其结果是因为引起滤清器的阻塞,使过滤性极度低下,产生至此不能在工业上稳定地连续生产的问题。对此,在使用特开平3-50120号公报、特开平6-145552号公报、特开平9-25429号公报所公示那样的进行表面改良的最大颗粒直径在0.8μm以下的分散性优异的二氧化钛的情况下,可以抑制分散到原液中的二氧化钛的凝结。因此,在过滤性方面延长滤清器的寿命,在工业上可以稳定连续地生产。再有,通过添加这样的二氧化钛得到的丙烯基系纤维不仅可以抑制到此为止所知的纤维的光,还因为二氧化钛所具有的高隐蔽性,具有在视觉上强调单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优异的外观特性。
因此,若使用最大颗粒直径超过0.8μm的情况下,由于液体中分散的无机化合物的凝结,过滤性低下,有使工业上的稳定连续生产受损的倾向。
而且,通过添加最大颗粒直径超过0.8μm的白色系颜料而得到的丙烯基系纤维,其隐蔽效果也不足。因此不能在视觉上强调在绒头布帛中的特殊显色。
作为向丙烯基系共聚物纺丝原液添加混合白色系颜料的方法,举出以下的方法。将白色系颜料在丙烯基系共聚物纺丝原液罐内直接混合搅拌,进行脱泡作为纺丝原液的方法,或者在纺丝原液输送线中的直到纺丝喷头之前的的工序中,使用原液研磨机或静态搅拌器(静止型混合器)等的线上搅拌器,与白色系颜料混合的方法等。
上述纺丝原液根据上述共聚物通过溶解性高的有机溶剂溶解即可,可以使用一般公知的溶解方法。作为溶解上述纺丝原液所使用的溶剂,可列举出丙酮、已腈氰甲烷、二甲替甲酰胺、二甲基乙酰胺、二甲基亚砜等的有机溶剂或者硫氰碱、硫氰酸钾、硫氰酸胺等的硫氰盐以及氯化锌、氯化锂等的无机盐的浓重溶液等。其中,较好的是丙酮、二甲基乙酰胺。纺丝原液的共聚物浓度一般在20~35重量%,考虑到较好的纺丝性,工程稳定性,较好的是调整到25~32重量%。
作为上述丙烯基系共聚物的纺丝方法,有湿式纺丝法、干式纺丝法以及半干半湿式纺丝等,一般使用湿式纺丝。
作为本发明的丙烯基系纤维的截面形状,没有特别限定,可以举出圆截面、三角截面或扁平截面、椭圆截面、船坞骨架形截面、Y字形截面、十字形截面等。其中,较好的是扁平截面、椭圆截面以及船坞骨架形截面等。另外,用上述纤维截面的长轴的最小值和短轴的最大值的比所表示的扁平率较好的是7~25。关于扁平率的下限,最好的是10,而且更好的是14。关于扁平率的上限,更好的是20。另外,长轴是指在有扁平截面的情况下,外接纤维截面的长方形的长边。另一方面,短轴是指上述长方形的短边。另外,在有其以外的截面形状的情况下,是指外接纤维截面的平行的2条直线间的最大距离。另一方面,短轴是指与长轴即最大宽度方向平行的2条线所夹的纤维截面的宽。扁平率若小于7,则在视觉上很重要的纤维宽度变得狭窄,有纤维每一根的存在感欠缺的倾向。另外,因为对光泽有效的平滑面逐渐狭窄,有光的反射变得有不充分的倾向。另一方面,扁平率若超过25,则相对于长轴方向,从垂直方向观察纤维的情况下,有强调透过印象的倾向。另外,也有纤维截面容易破裂的倾向。
上述丙烯基系纤维的单纤维纤度较好的是3~50分特(下面标记为dtex)。特别是在5~30dtex的范围时,很容易发挥可以在视觉上强调纤维每一根的存在感的特征,非常合适。单纤维纤度若小于3dtex,则纤维过细,在绒头布帛的情况下,有观测不到单纤维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倾向。另一方面,单纤维纤度若超过50dtex,则过粗,有呈手感硬的绒头布帛的倾向。
本发明的绒头布帛是指上述丙烯基系纤维作为构成绒头部的纤维,占绒头部全体的3重量%以上,较好的是含有5~70重量%。若上述丙烯基系纤维在绒头部全体中所占的比例低于3重量%,则在构成上由于是其他的纤维占主导,有很难得到强调纤维每一根的存在感的优异的外观特性的倾向。
本发明中的绒头部如图6所示,是指除去绒头布帛(绒头布帛)的底布7(底纱的部分)的部分的绒头部分。另外,绒头长度1是指从上述绒头部分的根部到前端部分的长。绒头长度1没有特别限制,较好的绒头长度1为12~28mm。
一般的绒头布帛,是指绒头长度为一定的情况或者混合着长短的绒头部的各种各样情况。本发明的绒头布帛可以是绒头长度为一定,也可以是长短的绒头混合。其中,若是具有长绒头部a和短绒头部c的二层绒头、或具有长绒头部a和中绒头部b和短绒头部c的三层绒头那样的高低差的绒头布帛,则更具效果。上述的长绒头部a是,例如,在如图6所示的三层绒头中,表示绒头长度最长的部分,即所谓的间隔毛部分,中绒头部b表示绒头长度仅次于长绒头部的长的部分,即所谓的中毛部分,再有,短绒头部c表示绒头长度最短的部分,即所谓的绒毛。在本发明中的高低差若是二层绒头,则是部分a与部分c的差,若是三层以上的绒头,则用部分a和部分b的绒头长度最长的部分(部分b若是2层,是长的一方的绒头长度)的差来表示的。另外,这样的高低差例如使用收缩纤维或者具有不同切割长度的纤维可以制作。
本发明的绒头布帛的其他构成是,在具有上述高低差的绒头布帛中,将上述丙烯基系纤维作为构成绒头布帛中的长绒头部的纤维来含有而构成的。构成长绒头部的上述丙烯基系纤维的含有量较好的是绒头部全体的5~60重量%。更好的是5~30重量%。在将上述丙烯基系纤维使用于长绒头部的情况下,外观特性优异的本发明的丙烯基系纤维因为是作为间隔毛而使用的,对绒头布帛的情况,可以给予优异的外观特性。再有,若作为构成上述丙烯基系纤维的长绒头部的纤维而使用的比例小于绒头部全体的5重量%,则在作为间隔毛而更多地使用其他纤维的情况下,就会埋入这些纤维,有不能发现充分的外观特性效果的倾向。另外,若使用比例超过60重量%,则在上述丙烯基系纤维的绒头布帛中所占的比例过多,有与使用其以外的纤维的部分(间隔毛以外的部分)的高低差效果不能充分发现的倾向。
另外,长绒头部,其以外的绒头部(中绒头部、短绒头部)各自作为所占绒头全体的比例,较好的是长绒头部/其以外的绒头部=10~85重量%/90~15重量%的构成。长绒头部所占的比例若小于绒头全体的10重量%,则长绒头部显著减少,破坏了长绒头部和短绒头部的平衡,因为容易产生溢浆等的问题,有使商品价值降低的倾向。长绒头部所占的比例若超过绒头全体的85重量%,则有成为欠缺丰满感的绒头布帛的倾向。另外,其以外的绒头部所占的比例若低于绒头全体的15重量%,则毛分散性良好,有成为欠缺丰满感的绒头布帛的倾向。其以外的绒头部所占的比例若超过绒头全体的90重量%,则破坏了长绒头部和短绒头部的平衡,因为容易产生溢浆感或毛分散性等的问题,有使商品价值降低的倾向。
在具有上述高低差的绒头布帛中,占据长绒头部a的纤维的平均绒头长度与占据短绒头部c(若是三层以上的绒头,则是在长绒头部以外的绒头部中最长的绒头部,例如是绒头部b)的纤维的平均绒头长度的差(下称高低差)较好的是2mm以上。更好的是长绒头部和短绒头部的平均绒头长度的差是3mm以上。高低差若小于2mm,则间隔毛和绒毛的界限容易不分明,其结果是有不能通过高低差效果使本发明的效果更明确、而使效果变得不充分的倾向。再有,占据长绒头部a的纤维的平均绒头长度较好的是12~70mm。更好的是长绒头部a的平均绒头长度是15~50mm。长绒头部a的平均绒头长度若小于12mm,则对于长绒头部和短绒头部上即使存在有意义的高低差,高低差的效果也不能被充分的观察,有难以发挥显著效果的倾向。反之,若长绒头部a的平均绒头长度超过70mm,则在绒头布帛中的该丙烯基系纤维的欠缺挺拔感,有作为绒头制品不充分的倾向。
在这里的平均绒头长度,是使构成绒头布帛中的绒头部的纤维象毛排列整齐那样垂直竖立,在10个位置上,测定从构成绒头部的纤维的根(绒头布帛7表面的根)到前端的长度1,用其平均值来表示的长度。
另外,作为高低差绒头布帛,较好的是由长绒头部和短绒头部构成的二层绒头,也可以是含有中绒头部(中毛)的3层绒头。
另外,构成上述绒头布帛的丙烯基系纤维的色泽LA和丙烯基系纤维以外的纤维的色泽Li较好的是满足|LA-Li|>30。更好的是满足|LA-Li|>50。构成绒头布帛的丙烯基系纤维以外的纤维在2种以上的情况下,Li分别表示为L1、L2、…。而且,相对于其各自的Li值,最好是满足上述公式。上述色泽的差|LA-Li|若小于30,则丙烯基系纤维与丙烯基系纤维以外的纤维的色泽差过小,很难发挥在绒头布帛中的本发明物品的视觉上强调纤维每一根的存在感的效果,特别是在没有高低差的绒头长度的均一的绒头布帛中,有这种现象变得显著的倾向。在这里,色泽LA较好的是70以上。上限没有特别限定,通过荧光增白剂等,使用色泽LA超过100的物品也没有任何问题。色泽LA若小于70,则单纤维的反射光少(吸收光增加),有使看到的在视觉上强调单纤维每一根的存在感的效果薄弱的倾向。
在这里,色泽L是通过色差计测定色的尺度。在本发明中,色泽L是通过日本电色工业(株)制造的色差计型∑90测定的,对色差计没有特别限定。色泽L越接近100越表示为白色,越接近0表示为从灰色到黑色。而且也有称为色度a、b的色的尺度。这是用+、-来表示的。色度a在+侧,数值越大,红色的程度越大,在-侧数值越大,表示绿色的程度越大。另外,色度b在+侧,数值越大,黄色的程度越大,在-侧,数值越大,表示兰色的程度越大。这些L、a、b称为亨特Lab表色系统。特别是L值表示色的明、暗,作为表示上述本发明的效果的值很适用。
本发明的外观特性优异的丙烯基系纤维的绒头布帛,根据商品计划,可以适当地设定其扁平率、纤度、绒头长度等。若在绒头布帛的间隔毛的一部分上使用扁平率大的粗纤度的上述丙烯基系纤维,则更进一步给予了在视觉上强调的精加工。另外,若在绒头布帛的间隔毛的一部分上,该丙烯基系纤维的比例变少,则可显眼的看到该丙烯基系纤维很稀疏,即作为所谓的视觉效果很有效。加上由于更加强调了非收束性,更显示了毛分散性优秀的动物毛皮状的手感。
下面,根据实施例具体说明本发明,本发明没有任何限定。对实施例记载中的前提、分析测定条件以及评价方法进行说明。
(A)透光率测定使用奥林巴斯(オリンパス)株式会社制造的金属系统显微镜。对色泽一定的各种单纤维的透光率,按样本5个各两个位置,合计10个位置进行测定评价。物镜的倍率是50倍(N.A.=0.70,β=89°),测定区域在φ20μm内进行。另外,光源使用透过·明视野·卤素灯。分光器使用大冢电子株式会社制造的瞬间综合侧光系统MCPD-113,在400~700nm的可视光范围内进行测定。此时的分解能力是2.4nm,以累计时间到20000msec的累计次数为4次进行测试,使用其平均值。
另外,作为例在图1~4中,表示了对于各种截面形状的较好的入射光A的位置。
(B)最大表面反射率测定使用株式会社村上色彩技术研究所制造的自动变角光度计GP-200型。对于色泽为一定的各种样本5个,求得最大表面反射率进行表面光泽的评价。参考JIS-K7105,将试料长度50mm、总纤度3万分特的纤维5的两端使其不凹凸地以在试料长度方向Y上夹住的形状,粘贴到试料台6上,对以入射角60度使光入射时的反射光A,在光圈4.5mm、受光角度0~90度,受光旋转角速度180度/分的条件下进行测定。标准光源使用12V、60W的卤素灯。光电倍增管施加电压设定在-593V。
另外,作为示例,在图5中,表示了测定试料和光的入射以及反射的方向。
(C)粒度分布测定使用株式会社岛津制作所制造的透过离心沉淀测定装置SA-CP4L。试料调整首先是将第一工业制药株式会社制造的デイスコ一ル206(一般名聚环氧烷聚胺)溶解到丙酮中,将调整为液体比重0.814g/cm3、液体粘度0.798MPa的液体填充到所规定的单元内。在其中将10mg以1.5重量%的浓度分散在丙酮中的颜料滴下进行测定。另外,在デイスコ一ル206的丙酮溶液中,添加颜料的分散溶液是为了使分散溶液具有粘度,从而推迟沉淀速度。
(D)高绒头布帛的制作对于得到的纤维,进行赋予油剂、赋予机械织缩以及剪裁等的必要的处理、操作。此时的机械织缩可以是通过齿轮织缩法或密气箱法等周知的方法得到的织缩,没有特别的限定。作为较好的织缩形状的是卷缩度为4~15%,较好的是5~10%。作为织缩的褶数是6~15褶/英寸。较好的是织缩褶数为8~13褶/英寸。上述卷缩度是根据JIS-L1074中所代表的测定方法测得的。其后将这些纤维剪裁,在毛条编织机上编成绒头布帛。接着,将在120℃时进行了预抛光处理和预剪毛处理的绒头长度弄整齐后,在绒头里面以丙烯酸酯系的粘接剂进行单面涂层。其后,进行155℃的抛光、接着进行剪毛,接着,在135℃、120℃、90℃时,配合进行抛光和剪毛(各工程各两次),通过除去绒头表层部的打褶,作成具有一定的绒头长度的绒头布帛。
(E)外观特性感官评价对于如前所述那样制作出的绒头布帛,从视觉以及感觉的观点看,对强调构成绒头部的单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的程度,根据3阶段的评价进行感官上的评价,以下述的标准进行评价。
○具有强调了在绒头布帛中的单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
△在绒头布帛中的单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不良。
×在绒头布帛中的单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相当不良。
(F)工业的稳定生产的有利性对在工业性生产丙烯基系纤维时的成本、纺丝工序稳定性以及生产性等的有利性按下述标准进行评价。
○对工业性稳定生产极为有利△工业性稳定生产困难×工业性稳定生产不可能(G)平均绒头长度的测定使构成绒头布帛中的绒头部的纤维象毛排列整齐那样垂直竖立,通过使用卡尺,在10个位置上测定从构成绒头部的纤维的根(绒头布帛表面的根)到前端的长度,用其平均值作为平均绒头长度。
(H)绒头布帛的表面反射率以及亮度的测定使用美能达株式会社制造的色彩色差计CR-310(三刺激值型),进行绒头布帛的测定。将绒头布帛截取为100cm×165cm的尺寸,而且将绒头布帛的绒头部分弄整齐使其向毛排列方向倒伏。测定是在按照上述方法准备的绒头布帛中,以将便携式的测定头向绒头布帛的毛排列方向轻推的形式进行的。在此时为了避免绒头布帛的毛排列散乱,使用可以在测定头的遮光筒上设置玻璃板的装置。另外,由于在大范围的视野中进行评价,遮光筒的测定计使用50mm的装置。测定在10个位置上进行,其平均值分别作为绒头布帛的表面反射率以及亮度。
(I)绒头的高低差的测定绒头的高低差是根据上述方法测定的长绒头部的平均绒头长度与短绒头部的平均绒头长度的差,通过下述公式算出。
高低差(mm)=长绒头部的平均绒头长度(mm)-短绒头部的平均绒头长度(mm)(J)色泽的测定从绒头布帛中抽取一定量的各构成部分(由本发明的丙烯基纤维及其以外的纤维构成的部分)的纤维,放入直径30mm的试料台。使用具有以JIS Z 8720所记载的标准光源C为标准光源的色差计型∑90(日本电色工业(株)制造),测定色泽L。测定时,将上述试料调整到密度为0.16g/cm3。
实施例1将由丙烯腈(以下略称为AN)49重量部、氯乙烯(以下略称为VCL)50重量部和苯乙烯磺酸钠1重量部构成的丙烯基系共聚物溶解于丙酮。相对于上述丙烯基系共聚物100重量部,将加入了5个重量部的最大颗粒直径0.8μm以下的分散性优异的二氧化钛[界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A-160]的液体作为纺丝原液,通过孔径为0.8×0.06mm、孔数为3900的喷丝头,通过丙酮浓度为30重量%的水溶液在凝固浴槽内进行湿式纺丝。接着,通过丙酮浓度为35重量%和25重量%的水溶液的2个浴槽进行2.0倍的延伸。其后在90℃的水洗浴槽内与上述延伸合并进行3.0倍的一次延伸。其后,在对得到的纤维赋予油剂后,在110℃的环境下使其干燥。进一步在125℃进行最终牵伸为6.5倍的延伸,接着在145℃的干热环境下通过缓和热处理得到本发明的丙烯基纤维。此丙烯基纤维的单纤维的纤度是16.5dtex,截面是扁平截面形状,扁平率是14。
实施例2除了将添加1.5重量部的二氧化钛液体作为纺丝原液以外,与实施例1相同,得到了本发明的丙烯基纤维。此丙烯基纤维的单纤维的纤度是16.5dtex,截面是扁平截面形状,扁平率是14。
实施例3除了将添加10重量部的二氧化钛液体作为纺丝原液以外,与实施例1相同,得到了本发明的丙烯基纤维。此丙烯基纤维的单纤维的纤度是16.5dtex,截面是扁平截面形状,扁平率是14。
实施例4相对于在实施例1中所示的丙烯基系共聚物100重量部,除了将添加了在0.1-30μm的范围内具有粒度分布的二氧化钛5.0重量%的液体作为纺丝原液以外,与实施例1相同,得到了本发明的丙烯基纤维。此丙烯基纤维的单纤维的纤度是16.5dtex,截面是扁平截面形状,扁平率是14。
比较例1相对于在实施例1中所示的丙烯基系共聚物100重量部,除了将没有添加二氧化钛的液体作为纺丝原液以外,与实施例1相同,得到了丙烯基纤维。此丙烯基纤维的单纤维的纤度是16.5dtex,截面是扁平截面形状,扁平率是14。
比较例2相对于在实施例1中所示的丙烯基系共聚物100重量部,除了将添加了0.3重量部的上述二氧化钛的液体作为纺丝原液以外,与实施例1相同,得到了丙烯基纤维。此丙烯基纤维的单纤维的纤度是16.5dtex,截面是扁平截面形状,扁平率是14。
比较例3相对于在实施例1中所示的丙烯基系共聚物100重量部,除了将添加了0.3重量部的上述二氧化钛和2.5重量部的醋酸纤维素的液体作为纺丝原液以外,与实施例1相同,得到了丙烯基纤维。此丙烯基纤维的单纤维的纤度是16.5dtex,截面是扁平截面形状,扁平率是14。
比较例4相对于在实施例1中所示的丙烯基系共聚物100重量部,除了将添加了1.0重量部的上述二氧化钛和3.0重量部的氢氧化铝的液体作为纺丝原液以外,与实施例1相同,得到了丙烯基纤维。此丙烯基纤维的单纤维的纤度是16.5dtex,截面是扁平截面形状,扁平率是14。
实施例5将由丙烯腈93重量%、醋酸乙烯基(以下略称为VAc)7重量%组成的丙烯基系共聚物溶解于二甲基乙酰胺(以下略称为DMAc),接着相对于上述丙烯基系共聚物100重量部,通过添加最大颗粒直径0.8μm以下的分散性优异的二氧化钛5重量%,得到了聚合体浓度25%的纺丝原液。此纺丝原液通过孔径为0.8×0.06mm、孔数为3900的喷丝头,通过DMAc浓度为60%的水溶液在凝固浴槽内进行湿式纺丝。接着在沸水中一边洗净溶剂一边实施5.0倍的延伸,接着,使油剂附着在150℃的热轧辊上进行干燥。其后在表压为0.25Mpa的加压蒸汽中进行缓和处理,得到本发明的丙烯基纤维。此丙烯基纤维的单纤维的纤度是16.5dtex,截面是扁平截面形状,扁平率是12。
比较例5相对于在实施例5中所示的丙烯基系共聚物100重量部,除了将添加了最大颗粒直径在0.8μm以下的分散性优异的1.0重量%的二氧化钛的液体作为纺丝原液以外,与实施例5相同,得到了丙烯基纤维。此丙烯基纤维的单纤维的纤度是16.5dtex,截面是扁平截面形状,扁平率是12。
表1

这些结果,有关实施例1~5满足本发明的要件,关于比较例1的最大表面反射率,另外,关于比较例2~5的透光率以及外观特性没有满足本案的要件。
实施例6在实施例1得到的纤维(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70重量部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SL(以下略称为SL)3.3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3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得到的绒头布帛如表2所示,是在视觉上强调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优异的物品。
实施例7将在实施例2得到的纤维(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70重量部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SL(SL)3.3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3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得到的绒头布帛如表2所示,是在视觉上强调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优异的物品。
实施例8将在实施例3得到的纤维(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70重量部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SL(SL)3.3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3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得到的绒头布帛如表2所示,是在视觉上强调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优异的物品。
实施例9将在实施例5得到的纤维(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70重量部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SL(SL)3.3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3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得到的绒头布帛如表2所示,是在视觉上强调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优异的物品。
比较例6将在比较例1得到的纤维(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70重量部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SL(SL)3.3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3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得到的绒头布帛如表2所示,是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在视觉上相当劣质的物品。
比较例7将在比较例3得到的纤维(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70重量部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SL(SL)3.3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3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得到的绒头布帛如表2所示,是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在视觉上相当劣质的物品。
比较例8将在比较例5得到的纤维(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70重量部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SL(SL)3.3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3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得到的绒头布帛如表2所示,是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在视觉上相当劣质的物品。
比较例9将在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RCL(以下略称为RCL)17dtex、51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70重量部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SL(以下略称为SL)3.3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3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
得到的绒头布帛如表2所示,是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在视觉上相当劣质的物品。
比较例10将在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纤维“フアンクル(注册商标)”H105(以下略称为H105)11dtex、51mm(三菱レイヨン株式会社制造)70重量部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SL(SL)3.3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3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
得到的绒头布帛如表2所示,是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在视觉上相当劣质的物品。
表2

实施例10将在实施例1得到的丙烯基系纤维30重量部(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RLM(BR517)(以下略称为RLM)12dtex、44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50重量部及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AHD(10)(热收缩性纤维,以下略称为AHD)4.4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2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高低差是6mm。
实施例11将在实施例1得到的丙烯基系纤维10重量部(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RLM(BR517)(RLM)12dtex、44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70重量部及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AHD(10)(热收缩性纤维,AHD)4.4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2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高低差是6mm。
比较例11将在实施例1得到的丙烯基系纤维2重量部(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RLM(BR517)(RLM)12dtex、44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78重量部及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AHD(10)(热收缩性纤维,AHD)4.4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2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5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20mm,高低差是6mm。
表3

高低差长绒头和短绒头的平均绒头长度的差。
得到的绒头布帛如表3所示,有关实施例10、11,是在视觉上强调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优异的物品,有关比较例11是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在视觉上相当劣质的物品。
实施例12将在实施例1得到的丙烯基系纤维10重量部(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AHD(10)(热收缩性纤维,AHD)4.4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9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全是88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15mm,高低差是4mm。
比较例12将在实施例1得到的丙烯基系纤维2重量部(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51mm的物品)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AHD(10)(热收缩性纤维,AHD)4.4dtex、32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98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88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15mm,高低差是4mm。
实施例13将在实施例1得到的丙烯基系纤维30重量部(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76mm的物品)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AH(740)(以下略称为AH)5.6dtex、38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7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0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47mm,高低差是25mm。
实施例14将在实施例1得到的丙烯基系纤维10重量部(进行赋予织缩后,裁剪成76mm的物品)和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RCL(RCL)17dtex、51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20重量部及市场销售的丙烯基系纤维“可耐可龙(注册商标)”AH(740)(AH)5.6dtex、38mm(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70重量部进行混棉,制作成绒头布帛。此时的绒头布帛的最终目付是900g/m2,平均绒头长度是47mm,高低差是25mm。
表4

得到的绒头布帛如表4所示,有关实施例12~14,是在视觉上强调了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优异的物品,有关比较例12是绒头部的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在视觉上相当劣质的物品。
本发明的丙烯基系纤维,其纤维具有特定的透光率和最大表面反射率,可以得到强调了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极为优异的绒头布帛。其结果是在衣料、玩具(布绒玩具)、室内装饰用等的范围内,可以进行新产品的企画,而且关于该丙烯基系纤维,在工程稳定性、生产性及品质上都很良好,是在产业上极为具有意义的产品。
权利要求
1.一种丙烯基系纤维,是使用丙烯基系共聚物构成的合成纤维,在纤维的宽度方向上的透光率是15~65%,且相对于纤维的长度方向,在入射角60度的光的最大表面反射率是30~8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相对于丙烯基系共聚物的100重量部,最大颗粒直径在0.8μm以下的白色颜料含有1.2~30重量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白色颜料是二氧化钛。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丙烯基系共聚物是由丙烯基腈35~98重量%、与丙烯基腈可以共聚的其他的乙烯基系单体65~2重量%、以及可以与这些共聚的含有磺酸基的乙烯基系单体0~10重量%构成的共聚物。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与丙烯基腈可以共聚的其他的乙烯基系单体是氯乙烯及/或偏二氯乙烯。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纤维截面是用长轴的最小值和短轴的最大值之比所表示的扁平率为7~25的扁平截面纤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扁平率是10~20。
8.一种绒头布帛,将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在绒头部中,含有绒头部全体的3重量%以上。
9.一种绒头布帛,将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在绒头部中,含有绒头部全体的3重量%以上。
10.一种绒头布帛,将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在绒头部中,含有绒头部全体的3重量%以上。
11.一种绒头布帛,将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在绒头部中,含有绒头部全体的3重量%以上。
12.一种绒头布帛,将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在绒头部中,含有绒头部全体的3重量%以上。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绒头布帛,丙烯基系纤维的色泽LA和丙烯基系纤维以外的纤维的色泽Li,满足|LA-Li|>30。
14.一种绒头布帛,是至少具有长绒头部和短绒头部的高低差绒头布帛,在长绒头部中含有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丙烯基系纤维的绒头布帛。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绒头布帛,含有的上述丙烯基系纤维占绒头部全体的5~60重量%。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绒头布帛,上述高低差绒头布帛是占据长绒头部的纤维的绒头长度度与占据短绒头部的纤维的绒头长度度的差在2mm以上,且占据长绒头部的纤维的绒头长度度是12~70mm。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绒头布帛,丙烯基系纤维的色泽LA和丙烯基系纤维以外的纤维的色泽Li,满足|LA-Li|>30。
全文摘要
提供一种在工业上可以廉价制造,在视觉上强调纤维的每一根的存在感的外观特性优异的丙烯基系纤维。一种丙烯基系纤维,其构成为,相对于丙烯基系共聚物100重量部,最大颗粒直径在0.8μm以下的白色颜料含有1.2~30重量部,在纤维的宽度方向上的透光率是15~65%,且相对于纤维的长度方向,在入射角60度的光的最大表面反射率是30~80%。
文档编号D03D27/00GK1444667SQ01813505
公开日2003年9月24日 申请日期2001年7月26日 优先权日2000年7月28日
发明者黑田稔, 村田照一, 原田悟 申请人: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