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皮、制革处理新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9449阅读:101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毛皮、制革处理新工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毛皮、制革处理新工艺。
制革工业本身就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综合平衡处理,没有一定的规则,任何一种微小的变化如时间、温度、介质等,都能影响成品质量的变化,尤其动物皮中含有的脂肪,更是直接影响皮革质量好坏。动物皮中含有的脂肪的多少与动物的类别品种、地区、季节、环境等有关,其含脂量也各不相同。由于动物的不同,其气味也不同,皮内含脂也是气味各异,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如不去除,则成品就会仍然留下各种动物的异味,时间长,则存于成品中的脂肪经过氧化不但气味难闻,而且还影响成品变质腐坏。另毛皮内含脂对毛皮处理工艺的各工序都不利,无论是浸水、浸酸、铬鞣三大重点工序,脂在皮内都起到一定程度的阻力,含脂多,阻力大;尤其是铬鞣工序,皮内含脂太多就极大地影响铬鞣的成熟度,明显出现硬皮;因此脱脂的好坏,决定成品的异味与皮板的柔软程度,是决定成品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
脱脂工艺,在铬鞣生产期间引起全国毛皮工业厂家的注意。多年来,毛皮脱脂工艺,大约有三种方法,一是压榨法,二是脂肪酶脱脂法,三是用化学药剂如四氯乙烯脱脂法。其中压榨法是将毛皮用高达19.6N/mm2的总压力压榨毛皮,这种方法对大油板皮并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皮受压后损坏率极高。脂肪酶脱脂方法虽可脱脂,并可达到成品柔软的目的,但其作用力与成品抗张强度成反比例关系,酶软化作用越强,则其成品的抗张强度越低。另四氯乙烯脱脂虽能达到很好的脱脂效果,但四氯乙烯的价格昂贵,脱脂产量低,且这种化学药剂为致癌物质,对人体有害、污染环境。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采用物理方法脱脂,可使毛皮纤维疏松扩大面积130%以上、去脂效果可达90%以上,且毛皮柔软、无损伤、且毛皮的抗张强度高、毛皮的生产成本低、经济效益高的毛皮、制革处理新工艺。
本发明的目的可通过如下措施来实现一种毛皮、制革处理新工艺是在毛皮、制革处理的鞣制工序前的工序中将毛皮在至少一个原处理工序的基础上进行液压处理或增加一次液压处理工序。
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1、本发明利用物理方法,对毛皮在鞣制前采用液压处理,可使毛皮内的脂肪细胞的细胞膜受压破裂,成为溶状体,再经过鞣制后的加温洗毛时极易被洗出,因而本发明的工艺的脱脂效果好,脂肪去除率可达90%以上。
2、本发明利用液压方法处理毛皮,其压力均匀毛皮表面与内部所受压力一致,不损伤毛皮,可排除皮内水溶性蛋白质、碱性可溶性蛋白质、酸性可溶性蛋白质及纤维间质,因而毛皮脱脂后,其纤维变得松散、柔软,从而增大了毛皮面积为脱脂前130%以上,甚至高达170%以上;且其抗张强度增强。
3、本发明可使毛皮脱脂,不受皮形限制,极大地提高了毛皮的利用率。
4、本发明脱脂不伤皮,不消耗材料,无需用电,因而降低了毛皮制革的生产费用;另本发明处理毛皮后,毛皮的面积增加,因而相比常规工艺的经济效益显著增加。
本发明还将结合实施例作进一步详述实施例一取某大厂铬鞣毛皮生产中浸酸后的毛皮,面积为5平方市尺(浸酸后皮的面积为各工序中的最大面积,比浸水后的面积的大10%左右,比铬鞣后的成品面积约大10%左右),将该毛皮置于常规液压容器中,对其进行液压处理,压力为7N/mm2,时间为20小时,液压处理后按正常生产工序进行生产,其成品面积为7平方市尺,为浸酸后毛皮面积的140%。
实施例二取某大厂铬鞣毛皮生产中浸酸后的毛皮,面积为6.5平方市尺,将该毛皮置于常规液压容器中,对其进行液压处理,压力为6N/mm2,时间为18小时,液压处理后按正常生产工序进行生产,其成品面积为9.1平方市尺,为浸酸后毛皮面积的140%。
权利要求
1.一种毛皮、制革处理新工艺,其特征在于在毛皮、制革处理的鞣制工序前的工序中将毛皮在至少一个原处理工序的基础上进行液压处理或增加一次液压处理工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皮、制革处理新工艺,其特征在于在毛皮、制革处理工序中采用的将毛皮进行液压处理的压力为1.96N/mm2-9.80N/mm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皮、制革处理新工艺,其特征在于在毛皮、制革处理工序中采用的将毛皮进行液压处理的加压时间为10-48小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皮、制革处理新工艺,其特征在于在毛皮、制革处理工序中采用的将毛皮进行液压处理时,可每隔5-60分钟消压至0,再加至原来的压力,减压、加压至少1次。
全文摘要
本发明一种毛皮、制革处理新工艺,该工艺是在毛皮、制革处理的鞣制工序前的工序中将毛皮在至少一个原处理工序的基础上进行液压处理或增加一次液压处理工序;本发明采用物理方法脱脂,可使毛皮纤维疏松扩大面积130%以上、去脂效果可达90%以上,且毛皮柔软、无损伤、且毛皮的抗张强度高、毛皮的生产成本低、经济效益高。
文档编号C14C5/00GK1297060SQ9911592
公开日2001年5月30日 申请日期1999年11月17日 优先权日1999年11月17日
发明者邓霆, 严铭, 邓平, 邓立, 邓元, 邓坚, 邓方, 邓思明, 邓思光 申请人:邓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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