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窗户遮阳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阻挡夏天阳光通过窗户进入室内的方法。
二.
背景技术:
房屋建筑是人们生活和工作所需的重要设施,而窗户是房屋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在白天,窗户不仅可以给室内带来光明,还可以让室内进入阳光,特别是在冬天,太阳光可以使室内更加温暖。但在夏天,强烈的太阳光透过窗户使室内像烘箱一样变成温室,即使拉上窗帘,窗帘也会吸收太阳光的热量而使室内升温,如果在开空调的情况下,阳光就使空调机消耗更多的电能。
另外,窗帘或百叶窗使室内有一种闭塞和不敞亮的感觉。现在有的建筑在窗户上安装一种遮光板,这种遮光板从窗户的顶端向窗外沿水平或斜下方延伸,以遮挡一些阳光,这种遮光板不管是水平的还是向下倾斜的,使人在室内任何地方都能看到窗户上的遮光板,从而遮挡住了更多的蓝天,因此给室内的人以压抑的感觉和心理作用。
三.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安装在任何窗户上的阳光遮挡系统,以遮挡住夏天中午的阳光,又能使窗户给室内敞亮的感觉,同时,这种遮阳装置又保证在冬天和早春及晚秋季节不影响阳光通过窗户进入室内。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方案实现的在窗户外并且在窗户顶端或上方安置一挡光层,挡光层的形状为矩形,其中,离外墙较远的外侧边高度超过窗户顶端的高度,与外侧边相对的内侧边在窗户的顶端或上方,这样,在夏天的中午,太阳由于很高而无法通过窗户照入室内,而在冬天和早春及晚秋季节,太阳光由于斜射而能通过窗户射入室内。
在夏天,如果安装这种窗户遮阳装置,就可以减少室内温度的升高,从而降低空调的能耗。现初步估算一下,如果每户平均有面积为3平方米的向阳窗户,这样面积的窗户夏天可使太阳光为每户带来1千瓦的热量,以暑天平均每天有3个小时的烈日时间来估算,夏天平均每户的空调在用电高峰期间需多消耗3度电以抵消太阳光给室内带来的热量。如果每户都安装这种窗户遮阳装置,一个300万户的大城市就可每天在用电高峰期间节省约1000万度的电,这是一个很可观的数字。可见,这种窗户遮阳装置确实有其很大的优点。
四.
图1是这种窗户遮阳装置的一个示意图。
图中1.挡光层的内侧边;2.挡光层的外侧边;3.与内侧边垂直的挡光层另两边;4.窗户下端的水平边。
五.
具体实施例方式
图1所示,在窗户外并且在窗户的上端安置一挡光层,挡光层的形状为矩形,且内侧边1与窗户的顶端连接,这个挡光层外侧边2的高度明显超过窗户顶端的高度,这样,在夏天的中午,太阳由于很高而无法通过窗户照入室内,而在冬天和早春及晚秋季节,太阳光由于斜射而能通过窗户射入室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窗户遮阳装置,包含有安装在窗户外的挡光层,其特征是,这个挡光层是一安装在窗户顶端或上方的矩形材料,其中,离外墙较远的外侧边(2)距地面的高度超过这个窗户顶端距地面的高度,而与外侧边(2)相对的内侧边(1)距地面的高度等于或超过这个窗户顶端距地面的高度,并且所述的内侧边(1)与这个窗户下端的水平边(4)相平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窗户遮阳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挡光层可由人工控制或由电机通过传动系统自动控制来调整所述挡光层与水平面的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窗户遮阳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内侧边(1)和/或外侧边(2)可平行变动,使与所述内侧边(1)垂直相接的两个边(3)可以同时伸或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窗户遮阳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内侧边(1)与所述窗户的顶端或顶端上方的外墙处相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窗户遮阳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外侧边(2)可平行变动,使与所述内侧边(1)垂直相接的两个边(3)可以同时伸或缩。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窗户遮阳装置,其特征是,沿与所述内侧边(1)垂直相接的两个边(3)分别安装导轨,由人工控制或由电机通过传动系统自动控制使所述外侧边(2)的两端沿所述的导轨可以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窗户遮阳装置,其特征是,由人工控制或由电机通过传动系统自动控制使所述的挡光层以所述内侧边(1)为轴可以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窗户遮阳装置,其特征是,可以由人工控制或由电机通过传动系统自动控制使所述的任何一个导轨以其与所述窗户顶端或外墙相接点为轴在与所述内侧边(1)相垂直的平面内转动。
全文摘要
一种窗户遮阳装置,其主要构件为安装在窗外并且在窗户顶端或上方的矩形挡光层。在夏天的中午,由于太阳很高这种挡光层只阻挡太阳光进入室内,由于这个挡光层外侧边的高度明显超过窗户顶端的高度,因此人在室内可看到更多的蓝天和白云并因此更多地感受阳光的氛围,这种可针对任何窗户安装的遮阳装置实现了既遮阳又使室内敞亮的目的,在冬天和早春及晚秋季节,由于阳光的斜射,这种遮阳装置不影响阳光通过窗户进入室内。
文档编号E04F10/00GK1904287SQ20061010961
公开日2007年1月31日 申请日期2006年8月10日 优先权日2006年8月10日
发明者李建明 申请人:李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