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竖向预应力孔道压浆施工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施工方法和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竖向预应力孔 道压浆施工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传统竖向预应力孔道压浆技术采取预埋压浆管,压浆管埋设在孔道 底部(见图一),导致施工中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说传统技术存在以下几点不 足
① 由于压浆管是预埋,混凝土施工常导致压浆管堵塞,给后续压浆工序 造成严重影响。
② 压浆管预埋在孔道底部,增加了大量的压浆管材料,增加了施工成本。 ◎压浆管预埋在孔道底部,该工艺增加了大量的人工,延长了施工工期,
增加了施工成本。
由于从底部压浆,因浆体自重常导致孔道顶部不密实。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①解决压桨管堵塞。②降低施工成本,节约材 料。③解决竖向预应力孔道顶部不密实缺陷。④縮短工期。从而提供一种竖 向预应力孔道压桨施工设备。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
本实用新型的施工设备包括上锚垫板,在该上锚垫板上开设有压浆孔道, 压浆孔道一端开口于上锚垫板中心孔侧壁上,压浆孔道另一端开口于上锚垫板底面。
本实用新型中上锚垫板上压浆孔道为沿上锚垫板侧壁曲面的折线形状,也 可为其它合适的形状。上锚垫板为铸铁件或其它合适的材质。上锚垫板的压桨 孔道为一个,所述压浆孔道另一端开口于上锚垫板底面角部。上锚垫板的压浆
孔直径为15 25mm,根据需要设定,优选为为20mm。
本实用新型由于上述方法盒设备,经实践证明该实用新型技术有以下方面
① 不会出现压浆孔被堵现象。
② 节约了压浆管材料,节约了资源。
③ 降低了人工,节约了施工成本。
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縮短了施工工期。
◎压浆密实,效果良好。
图1是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施工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图2的B-B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图2的A-A剖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图4的C-C剖视图;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作以详细的描述 本实用新型包括上锚垫板2,在该上锚垫板上开设有压浆孔道l,压浆孔
道一端开口于上锚垫板中心孔侧壁上,压浆孔道另一端开口于上锚垫板底面。 本实用新型中上锚垫板上压浆孔道为沿上锚垫板侧壁曲面的折线形状,也 可为其它合适的形状。上锚垫板为铸铁件或其它合适的材质。上锚垫板的压浆 孔道为一个,所述压浆孔道另一端开口于上锚垫板底面角部。上锚垫板的压浆
孔直径为15 25mm,根据需要设定,优选为为20mm。图中,标号1为压浆孔, 标号2为上锚垫板,标号3为排气管,标号4为上螺母,标号5为螺旋筋(O 12),标号6为下锚垫板,标号7为下螺母。
本实用新型的施工原理如下对于竖向预应力管道(除上锚垫板其它施工 设施采用常规装备),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施工技术取消了压浆管,将顶部锚垫 板改为铸铁,并且在铸铁件上直接留设压浆孔。每根孔道按先重力流再低压最 后高压的程序进行了二次压浆,采取了从上至下的压浆方向,具体步骤;A、 第一次压浆首选采取重力流的方法,时间5分钟 6分钟,待排气孔冒浆时采 取低压力控制,压力控制在0. 1 0. 2MPa,时间控制在3分钟 4分钟;B、将 排气管扎起堵塞,开始第二次压浆,压力控制在0. 3 0. 4MPa,直至冒浆饱满 为止;C、最后将排气管竖起,让其高度高于波纹管高度。
权利要求1、一种竖向预应力孔道压浆施工设备,所述施工设备包括上锚垫板,其特征在于在该上锚垫板上开设有压浆孔道,所述压浆孔道一端开口于上锚垫板中心孔侧壁上,压浆孔道另一端开口于上锚垫板顶面。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竖向预应力孔道压浆施工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锚垫板上压浆孔道为沿上锚垫板侧壁曲面的折线形状。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竖向预应力孔道压浆施工方法的施工设备,其 特征在于所述上锚垫板为铸铁件。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竖向预应力孔道压浆施工设备,其特 征在于所述上锚垫板的压浆孔道为一个,所述压浆孔道另一端开口于上锚垫 板底面角部。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竖向预应力孔道压桨施工设备,其特 征在于所述上锚垫板的压浆孔直径为15 25mm。
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竖向预应力孔道压浆施工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锚垫板的压浆孔直径为20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竖向预应力孔道压浆施工设备,所述施工设备包括上锚垫板,在该上锚垫板上开设有压浆孔道,所述压浆孔道一端开口于上锚垫板中心孔侧壁上,压浆孔道另一端开口于上锚垫板底面。采用本实用新型施工具有以下方面优点①不会出现压浆孔被堵现象。②节约了压浆管材料,节约了资源。③降低了人工,节约了施工成本。④具有很强的实用性。⑤缩短了施工工期。⑥压浆密实,效果良好。
文档编号E04G21/12GK201074406SQ20072009103
公开日2008年6月18日 申请日期2007年7月12日 优先权日2007年7月12日
发明者吕福杰, 徐发祥, 焦安亮, 肖必建, 胡社新, 黄延铮 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