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移动式建筑物,特别是涉及一种可快速建筑、快速拆 卸迁移的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
背景技术:
木屋是一种建筑物,木屋的特点是地面、侧墙、屋面等主要是采用木板拼接 而成,因此,它的质量较轻而便于移动,被广泛用于旅游景点、野外生活住宿和 办公商业等诸多场合。现有的这类木屋通常是利用板条拼接成若干的板块,而地 面、侧墙、屋面则可以由一块或多块的板块构成,当需要组装成屋子时,是采用 结构连接件先将板块分别拼成地面、侧墙和屋面,然后再利用结构连接件将地面、 侧墙和屋面组装成屋子,最后再将家具、家电、卫浴设备等设施安装在屋内,以 便于居住、办公或其它的商业用途;而当需要移动屋子时,则是先将屋内的家具、 家电、卫浴设备等设施拆除,然后,再将组成屋子形状的地面、侧墙、屋面拆开, 最后再将地面、侧墙、屋面等拆成板块。现有的这种木屋子结构,主要存在如下 弊端 一是屋子的组装与拆卸的过程较为复杂;二是屋子拆卸后成零星部件,不 方便运输。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之不足,提供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 屋,具有可快速建筑、快速拆卸迁移以及结构简单、牢固、安全、可方便运输的 特点。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 屋,包括
一箱式结构的木屋主体,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箱式结构;该木屋主
体的其中一侧壁设有一可供进出的活动门,木屋主体的其它三个侧壁中至少一个
侧壁设有至少一个开口,开口内的底壁处设有由开口向内延伸的导槽;
至少一个的木屋分体,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箱式结构;木屋分体的 其中一个侧面设为无壁结构,木屋分体的底壁的底端设有导轨,导轨并由其无壁 侧面向外延伸而配合在木屋主体的导槽中,木屋分体的另一侧面的底端装有滑轮, 木屋分体通过导轨在木屋主体导槽中的滑动而在木屋主体的箱内和木屋主体的开 口外之间移动换位,在木屋分体的无壁侧端与木屋主体的开口侧端之间设有防止 木屋分体完全脱离木屋主体的限位结构。
所述的木屋分体与木屋主体之间的限位结构为在木屋分体的无壁侧端设有 向壁处延伸的凸部,该凸部卡置于木屋主体的开口内沿。
所述的木屋主体内还设有可围隔成不同空间大小的若干隔墙板,该隔墙板为 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板块,隔墙板分别固定于木屋主体内。
所述的木屋主体和/或木屋分体内还固定安装有卫浴设施和/或厨具设施。 所述的木屋主体和/或木屋分体内还固定安装有家具和/或家电设施。 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包括
二个或二个以上箱式结构的木屋主体,各木屋主体分别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 成的整体箱式结构;木屋主体与木屋主体之间相互拼靠在一起;拼靠后的各木屋 主体的所有外侧壁中至少一个侧壁设有至少一个开口 ,开口内的底壁处设有由开 口向内延伸的导槽;
至少一个的木屋分体,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箱式结构;木屋分体的 其中一个侧面设为无壁结构,木屋分体的底壁的底端设有导轨,导轨并由其无壁 侧面向外延伸而配合在对应木屋主体的导槽中,木屋分体的另一侧面的底端装有 滑轮,木屋分体通过导轨在对应木屋主体导槽中的滑动而在对应木屋主体的箱内 和对应木屋主体的开口外之间移动换位,在木屋分体的无壁侧端与对应木屋主体 的开口侧端之间设有防止木屋分体完全脱离对应木屋主体的限位结构。
所述的木屋分体与对应木屋主体之间的限位结构为在木屋分体的无壁侧端 设有向壁处延伸的凸部,该凸部卡置于对应木屋主体的开口内沿。
所述的一个或多个木屋主体内还设有可围隔成不同空间大小的若干隔墙板, 该隔墙板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板块,隔墙板分别固定于对应的木屋主体 内。
所述的木屋主体和/或木屋分体内还固定安装有卫浴设施和/或厨具设施。 所述的木屋主体和/或木屋分体内还固定安装有家具和/或家电设施。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是以一个箱体为主体,在箱体的其 中 一个侧壁中设有可供进出的活动门,除了设有活动门的其它三个侧壁均可以设 有开口,即可以一个侧壁设有开口,也可以二个侧壁设有开口,或可以三个侧壁 设有开口,当然也不排除在设有活动门的该侧壁中设有开口,但是,从房子结构 的美观角度出发,通常不宜在设有活动门的该侧壁中再设开口。木屋主体的每一 侧壁的开口可以是一个,也可以二个或更多个。木屋主体的一个开口,对应要有 一个木屋分体与其相配合,也就是木屋分体可沿木屋主体的开口縮入木屋主体内 或从木屋主体的开口拉出木屋主体外,木屋分体拉出时,箱体成展开状,相应扩 大了使用面积,木屋分体缩进时,成一箱体形状,适应于装在卡车货箱或集装箱 进行运输。木屋分体与木屋主体之间是采用导轨与导槽的配合来实现木屋分体的 拉伸与缩进。卫浴设施、厨具设施、家具、家电设施可以根据需要分别固定安装 在主体内或分体内。当需要有多个使用空间时,可以采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木屋 主体,即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箱体结构,将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箱体结构拼靠在一起, 可以组合成一个具有较大空间的木屋结构,而每一个箱体结构,都可以根据组合 后房子的布局需要设置或不设置开口,以便容纳或不容纳木屋分体。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采用了一箱式结构来作为木屋主体,且在其 至少一个侧壁中设有至少一个开口 ,开口内的底壁处设有由开口向内延伸的导槽, 木屋分体则配合在木屋主体的开口中,木屋分体的底壁的底端设有导轨,导轨并 由其无壁侧面向外延伸而配合在木屋主体的导槽中,木屋分体的另一侧面的底端 装有滑轮,这样,木屋分体可以通过滑轮以及导轨在导槽中的滑动而在木屋主体 的箱内和木屋主体的开口外之间移动换位,使木屋分体可以从木屋主体的开口内
拉伸出而展开扩大木屋的使用面积以及縮入开口内而成箱形结构以便于运输,这 种以伸縮方式来实现屋子的装拆,使得屋子的拆卸与安装十分迅速,同时,也便 于将生活或办公使用的相关设施安装在木屋主体和/或木屋分体内,组装时,在2 个小时内就能把2个以上的箱体的组合木屋拆装完毕,具有可快速建筑、快速拆 卸迁移以及结构简单、牢固、安全、可方便运输的特点,适应于工业化、标准化 生产。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一 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不局限于实施例。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构造示意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木屋结构(木屋分体呈收縮状态)的平面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木屋结构(木屋分体呈拉伸状态)的平面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木屋主体与木屋分体相配合的分解示意图; 图5是图4中的A部放大示意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木屋主体与木屋分体相配合(拉伸状态)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的木屋主体与木屋分体相配合(縮入状态)的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木屋主体的盖板(底部朝上)的构造示意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导轨、导槽的构造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附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包括 三个箱式结构的木屋主体10、 20、 30,木屋主体IO、木屋主体20、木屋主 体30分别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箱式结构;木屋主体10与木屋主体20 之间相互拼靠在一起,木屋主体20与木屋主体30之间相互拼靠在一起,从而形 三个箱体拼靠在一起的木屋结构;拼靠后的各木屋主体的所有外侧壁中有二个侧 壁设有至少三个开口,即其中一个侧壁设有一个开口,另一个侧壁设有二个开口, 一个开口是设于木屋主体10的侧壁,另二个开口是设于木屋主体30的一个侧壁,
在木屋主体10的其中一侧壁即前侧壁设有一可供进出的活动门11,由于三个开
口内的导槽结构可以设置成相同的结构,因此,本实施例以木屋主体io的开口为
例进行说明,木屋主体30的开口内结构相类似,木屋主体10开口内的底壁处设 有由开口向内延伸的导槽12;
三个木屋分体40、 50、 60,木屋分体40对应配合于木屋主体10,木屋分体 50、木屋分体600对应配合于木屋主体30;木屋分体40、木屋分体50、木屋分 体60均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箱式结构;木屋分体40、木屋分体50、木 屋分体60分别有一个侧面为无壁结构;由于木屋分体40、木屋分体50、木屋分 体60的导轨结构可以设置成相同的结构,因此,本实施例以木屋分体40的导轨 结构为例进行说明,木屋分体50、木屋分体60的的导轨结构相类^1,木屋分体 40的底壁的底端设有导轨41,导轨41并由其无壁侧面向外延伸而配合在对应木 屋主体10的导槽12中,木屋分体10的另一侧面的底端装有滑轮42,木屋分体 40通过导轨41在对应木屋主体10导槽12中的滑动而在对应木屋主体10的箱内 和对应木屋主体10的开口外之间移动换位,在木屋分体40的无壁侧端与对应木 屋主体10的开口侧端之间设有防止木屋分体40完全脱离对应木屋主体10的限位 结构。
其中,木屋分体40与对应木屋主体10之间的限位结构为在木屋分体40的 无壁侧端设有向壁处延伸的凸部43,该凸部43卡置于对应木屋主体10的开口内 沿;木屋分体50、木屋分体60与对应木屋主体30之间的限位结构也采用相类似 的凸部结构;
在木屋主体20内还设有可围隔成不同空间大小的若干隔墙板21,该隔墙板 21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板块,隔墙板21分别固定于对应的木屋主体20 内;在木屋主体30内也设有一可围隔成二个空间的隔墙板31,该隔墙板31为若 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板块,隔墙板31固定于对应的木屋主体30内;
在木屋主体IO、木屋主体20、木屋主体30内分别固定安装有家具和/或家 电设施;在木屋分体40内固定安装有厨具设施;在木屋分体50、木屋分体60内
则分别安装卫浴设施;如图2、图3所示;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是以箱体为木屋主体,将三个箱式 木屋主体拼成一个木屋结构,在其中一个箱体即木屋主体10的其中一个侧壁中设 有可供进出的活动门11,对该木屋结构来说,除了设有活动门的其它三个侧壁均 可以设有开口,即可以一个侧壁设有开口,也可以二个侧壁设有开口,或可以三 个侧壁设有开口,本实施例是在其中的二个侧壁设有开口,即分别设在木屋主体 10和木屋主体30上,当然也不排除在设有活动门的该侧壁中也设有开口,但是, 从房子结构的美观角度出发,通常不宜在设有活动门的该侧壁中再设开口。该木 屋结构的每一侧壁的开口可以是一个,也可以二个或更多个,比如,本实施例中, 木屋主体10的侧壁只设一人开口,而木屋主体30的侧壁则设有二个开口。木屋 主体的一个开口,对应要有一个木屋分体与其相配合,也就是木屋分体可沿木屋 主体的开口缩入木屋主体内或从木屋主体的开口拉出木屋主体外,木屋分体拉出 时,箱体成展开状,相应扩大了使用面积,木屋分体縮进时,成一箱体形状,适 应于装在卡车货箱或集装箱进行运输。
木屋分体40与木屋主体10之间是采用导轨41与导槽12的配合来实现木屋 分体40相对于木屋主体10的拉伸与縮进,图8给出了导轨41、导槽12的另一 种结构形式。卫浴设施、厨具设施、家具、家电设施可以根据需要分别固定安装 在主体内或分体内。
在运输时,木屋主体IO、木屋主体20、木屋主体30为相互分开的,木屋分 体40容纳在木屋主体10的开口内,木屋分体50、木屋分体60分别容纳在木屋 主体30的二个开口内,此时,木屋主体IO、木屋主体20、木屋主体30形成三个 箱体结构,便于运输,当要组合成木屋结构时,先将三个箱体拼靠在一起,当然 拼靠后箱体之间相靠接的部分是设有通道的,以便于从一个箱体进入另一个箱体, 然后采用人工方式将木屋分体40、木屋分体50、木屋分体60分别从木屋主体10、 木屋主体30的对应开口内拉出,拉出时,木屋分体40通过滑轮42以及导轨41 与木屋主体10的导槽12的配合进行移动,木屋分体40便从木屋主体10的开口
内移出,当移出到位时,木屋分体40的凸部43卡置在木屋主体10的开口内沿, 而使木屋分体40不能继续向外移动,形成了木屋分体40被拉伸出的状态,由于 木屋分体40的拉出,在木屋主体10的地面必然出现空缺, 一种解决方式是采用 一盖板13盖在木屋主体10的地面处,使整个木屋结构的地面平整。对于木屋分 体50、木屋分体60与木屋主体30的配合结构,可以和木屋分体40与木屋主体 IO的配合结构相同。
为了使木屋结构更美观,本实施例中的木屋结构还另设有屋顶70。 上述实施例仅用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但本 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实施例,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 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落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箱式结构的木屋主体,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箱式结构;该木屋主体的其中一侧壁设有一可供进出的活动门,木屋主体的其它三个侧壁中至少一个侧壁设有至少一个开口,开口内的底壁处设有由开口向内延伸的导槽;至少一个的木屋分体,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箱式结构;木屋分体的其中一个侧面设为无壁结构,木屋分体的底壁的底端设有导轨,导轨并由其无壁侧面向外延伸而配合在木屋主体的导槽中,木屋分体的另一侧面的底端装有滑轮,木屋分体通过导轨在木屋主体导槽中的滑动而在木屋主体的箱内和木屋主体的开口外之间移动换位,在木屋分体的无壁侧端与木屋主体的开口侧端之间设有防止木屋分体完全脱离木屋主体的限位结构。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其特征在于所 述的木屋分体与木屋主体之间的限位结构为在木屋分体的无壁侧端设有向 壁处延伸的凸部,该凸部卡置于木屋主体的开口内沿。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其特征在于所 述的木屋主体内还设有可围隔成不同空间大小的若干隔墙板,该隔墙板为 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板块,隔墙板分别固定于木屋主体内。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其特征在于所 述的木屋主体和/或木屋分体内还固定安装有卫浴设施和/或厨具设施。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其特征在于所 述的木屋主体和/或木屋分体内还固定安装有家具和/或家电设施。
6. —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其特征在于包括二个或二个以上箱式结构的木屋主体,各木屋主体分别为若干木板条 拼接而成的整体箱式结构;木屋主体与木屋主体之间相互拼靠在一起;拼 靠后的各木屋主体的所有外侧壁中至少一个侧壁设有至少一个开口,开口 内的底壁处设有由开口向内延伸的导槽;至少一个的木屋分体,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箱式结构;木屋分 体的其中一个侧面设为无壁结构,木屋分体的底壁的底端设有导轨,导轨并由其无壁侧面向外延伸而配合在对应木屋主体的导槽中,木屋分体的另一侧 面的底端装有滑轮,木屋分体通过导轨在对应木屋主体导槽中的滑动而在对 应木屋主体的箱内和对应木屋主体的开口外之间移动换位,在木屋分体的无 壁侧端与对应木屋主体的开口侧端之间设有防止木屋分体完全脱离对应木屋 主体的限位结构。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其特征在于所 述的木屋分体与对应木屋主体之间的限位结构为在木屋分体的无壁侧端设 有向壁处延伸的凸部,该凸部卡置于对应木屋主体的开口内沿。
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其特征在于所 述的一个或多个木屋主体内还设有可围隔成不同空间大小的若干隔墙板, 该隔墙板为若干木板条拼接而成的整体板块,隔墙板分别固定于对应的木 屋主体内。
9.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其特征在于所 述的木屋主体和/或木屋分体内还固定安装有卫浴设施和/或厨具设施。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其特征在于所 述的木屋主体和/或木屋分体内还固定安装有家具和/或家电设施。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箱式可拉伸组合木屋,包括箱式结构的木屋主体,在木屋主体的至少一个侧壁中设有至少一个开口,开口内的底壁处设有由开口向内延伸的导槽,木屋分体的底壁的底端设有导轨,导轨并由其无壁侧面向外延伸而配合在木屋主体的导槽中,木屋分体的另一侧面的底端装有滑轮,木屋分体通过导轨在导槽中的滑动而在木屋主体的箱内和木屋主体的开口外之间移动换位,使木屋分体可以从木屋主体的开口内拉伸出而展开扩大木屋的使用面积以及缩入开口内而成箱形结构以便于运输,这种以伸缩方式来实现屋子的装拆,使得屋子的拆卸与安装十分迅速,具有可快速建筑、快速拆卸迁移以及结构简单、牢固、安全、可方便运输的特点,适应于工业化、标准化生产。
文档编号E04B1/348GK201190335SQ20082010211
公开日2009年2月4日 申请日期2008年4月24日 优先权日2008年4月24日
发明者吴冬平 申请人:吴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