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5451阅读:46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钢结构工程的节点连接结构,具体是一种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 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特别是大跨度、大面积异型钢屋盖结构工程中圆管与箱形梁的偏 心连接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
背景技术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基本建设的发展,人们对城市风貌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 对固定物品外型要求的不断变化,建筑物的形体也将随之发生变化。由于建筑造型带来的大 跨度、大面积的异形钢屋盖结构体系,给构件的节点连接形式也带来了挑战。目前国内己有 的钢结构连接节点为型钢梁与型钢梁连接节点、管与管连接的相贯节点、板节点、螺栓球 节点、焊接球节点等。而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国内尚无此方面的研究先例国内虽有管 与管连接的相贯节点,但均为双向正交。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以 满足规范要求、建筑造型、制作和施工需要,同时保证异型钢屋盖结构的建成。 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包括圆管和箱形主梁,所述圆 管与箱型主梁偏心设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贯通管,所述箱形主梁两侧腹板设有贯穿孔 洞,所述贯通管经贯穿孔洞穿过箱型主梁且与箱型主梁在孔洞处焊接固定,所述贯通管的两 端分别与圆管焊接连接。
进一步的,与箱型主梁相连处的贯通管周边开坡口全熔透焊接连接。
进一步的,贯通管内部位于主梁腹板的位置设置横向加劲肋。
进一步的,贯通管两端与圆管连接处采用全瑢透对接。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连接节点采用偏心位置设置,通过理论计算分析和试验 研究,以及采取构造措施,从而在满足规范和建筑造型、功能要求的情况下,达到了很好的 结构性能。所述连接节点承载力可以满足强节点弱构件的抗震设计要求;节点的抗震耗能能力和延性较好。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节点的研究成功,对我国土木业空间结构的发展起 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弥补此方面的不足。


图1为本实用新型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节点的外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截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并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包括圆管2、 箱形主梁1和一贯通管3,所述圆管2与箱型主梁1偏心设置,所述箱形主梁1两侧腹板设有 贯穿孔洞,所述贯通管3经贯穿孔洞穿过箱型主梁且与箱型主梁1在孔洞处焊接固定,所述 贯通管3的两端分别与圆管1焊接连接。
如图2所示,与箱型主梁1相连处的贯通管3周边开坡口 31全熔透焊接连接。贯通管1 内部位于箱形主梁腹板的位置设置横向加劲肋4。
贯通管3两端与圆管2连接处5采用全熔透对接。
连接节点的形式应根据实际工程和结构的受力特点来确定。且连接节点应加强构造措施, 保证设计要求。本实用新型在满足规范和建筑造型、功能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达到很好的结 构性能。
权利要求1.一种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包括圆管(2)和箱形主梁(1),所述圆管(2)与箱型主梁(1)偏心设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贯通管(3),所述箱形主梁(1)两侧腹板设有贯穿孔洞,所述贯通管(3)经贯穿孔洞穿过箱型主梁(1)且与箱型主梁在孔洞处焊接固定,所述贯通管(3)的两端分别与圆管(1)焊接连接。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其特征在 于,与箱型主梁相连处的贯通管(3)周边开坡口全熔透焊接连接。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其特征在 于,贯通管(3)内部位于箱型主梁(1)腹板的位置设置横向加劲肋(4)。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其特征在 于,贯通管(3)两端与圆管(2)相连处(5)采用全熔透对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支管贯通主梁腹板式节点,包括圆管和箱形主梁,所述圆管与箱型主梁偏心设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贯通管,所述箱形主梁两侧腹板设有贯穿孔洞,所述贯通管经贯穿孔洞穿过箱型主梁且与箱型主梁在孔洞处焊接固定,所述贯通管的两端分别与圆管焊接连接。本实用新型连接节点在满足规范和建筑造型、功能要求的情况下,具有很好的结构性能。圆管与箱形梁的偏心连接节点的研究成功,对我国土木业空间结构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弥补此方面的不足。
文档编号E04B1/58GK201321663SQ200820156888
公开日2009年10月7日 申请日期2008年12月10日 优先权日2008年12月10日
发明者飞 叶, 春 周, 宏 曲, 杨联萍, 潘东婴, 湧 王 申请人: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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