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4049阅读:51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钢管接长的装置,尤其是一种可用于建筑水平模板的钢管式 支撑系统中,对无法满足支撑长度要求的钢管进行接长,并可重复使用的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建筑施工模板支撑系统中,钢管的长度不够时,普遍采用钢管搭接的方式进 行接长,由于搭接采用的扣件受力性能较差,且搭接会对钢管产生偏心矩,安全性及稳定性 都不好。
发明内容本发明是要解决在建筑水平模板的钢管支撑系统中,钢管的长度不够时,接长钢 管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包括外钢管,内钢 管,内钢管插入外钢管内并通过塞焊连接,内钢管的外露部分开有矩形孔,内钢管外露部分 内放置U形弹簧,其中U形弹簧一侧的突起部分卡于内钢管的矩形孔中。外钢管是直径为48mm、壁厚为3. 5mm的建筑施工用脚手管;内钢管是直径为38mm、 壁厚为2. 5mm的建筑施工用脚手管,插入外钢管内长度为70mm,外露长度为IOOmm ;内钢管 与外钢管之间的塞焊直径为8mm,焊点至少四个;矩形孔长χ宽为20mmX4mm ;U形弹簧由直 径为3mm的55Mn圆钢制成,其突起的最外侧超出内钢管外壁8mm。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套筒式连接和U形弹簧固定,可实现钢管之间的 对接,且操作简便,连接可靠,受力性能可靠,并可重复利用。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主视图;图2是图1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 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讲授 的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 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包括外钢管1,内钢 管2,U形弹簧3。内钢管2插入外钢管1内并通过塞焊连接,内钢管2的外露部分开有矩形孔,内钢 管2外露部分内放置U形弹簧3,其中U形弹簧3 —侧的突起部分卡于内钢管的矩形孔中。(1)外钢管1 其规格与需要接长的规格相同,一般为直径48mm、壁厚3. 5mm的建筑施工用脚手管。其长度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宜超过600mm。(2)内钢管2:规格一般为直径38mm、壁厚2. 5mm的建筑施工用脚手管。长度 170mm,插入外钢管1内70mm,外露100mm。与外钢管1之间采用塞焊的方式进行连接,塞焊 直径8mm,至少应焊四个点4,焊点的布置见附图1,2。内钢管2的外露部分开有20mm*4mm 的矩形孔,用于安装U形弹簧3。(3)U形弹簧3 采用直径3mm的55Mn圆钢制成,安装于内钢管2的外露部分。一 侧有突起,突起部分卡于内钢管的矩形孔中,突起的最外侧超出内钢管外壁8mm,当内钢管 2插入需要接长的钢管时,起到固定二者的作用。接长钢管时,只需将内钢管2的外露部分 插入需要接长的钢管内即可。对接的接长段,本接长短一般用于钢管的顶部或底部,不宜用 于钢管中部的连接。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包括外钢管(1),内钢管O),其特征在于所述 内钢管(2)插入外钢管(1)内并通过塞焊连接,内钢管(2)的外露部分开有矩形孔,内钢管 (2)外露部分内放置U形弹簧(3),其中U形弹簧C3) —侧的突起部分卡于内钢管的矩形孔 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钢管(1) 是直径为48mm、壁厚为3. 5mm的建筑施工用脚手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钢管(2) 是直径为38mm、壁厚为2. 5mm的建筑施工用脚手管,插入外钢管(1)内长度为70mm,外露长 度为10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钢管(2) 与外钢管⑴之间的塞焊直径为8mm,焊点(4)至少四个。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矩形孔长χ 宽为 20mmx4mmo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弹簧 ⑶由直径为3mm的55Mn圆钢制成,其突起的最外侧超出内钢管⑵外壁8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建筑施工钢管的接长装置,包括外钢管,内钢管,内钢管插入外钢管内并通过塞焊连接,内钢管的外露部分开有矩形孔,内钢管外露部分内放置U形弹簧,其中U形弹簧一侧的突起部分卡于内钢管的矩形孔中。本实用新型采用套筒式连接和U形弹簧固定,可实现钢管之间的对接,且操作简便,连接可靠,受力性能可靠,并可重复利用。
文档编号E04G11/48GK201902019SQ20102063970
公开日2011年7月20日 申请日期2010年12月2日 优先权日2010年12月2日
发明者张志峰, 张铭, 王巍, 谷志旺, 邱锡宏, 顾靖, 黄轶 申请人: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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