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eps造型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装饰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到一种EPS造型结构。
背景技术:
EPS板(又称苯板、泡沫板)是可发性聚苯乙烯板的简称。是由可发性聚苯乙烯原料(Expandable Polystyrene)经过预发、熟化、成型、烘干和切割等工艺制成。它既可制成不同密度、不同形状的泡沫塑料制品,又可以生产出各种不同厚度的泡沫板材,广泛应用于建筑、保温、包装、冷冻、日用品,工业铸造等领域,也可用于展示会场、商品橱、广告招牌及玩具制造。EPS板的材质较轻较软,抗撞击性及耐用性较差,且表面难以粘附涂料,因此必须对EPS板进行进一步的加工,才适合长期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实用的EPS造型结构。本实用新型的EPS造型结构包括本体,所述本体表面由造型面和固定面组成,关键在于所述造型面的表面设置有功能层,所述固定面设置有用于固定的锚栓或者造型挂件及金属射钉。通过在造型面的表面设置功能层,可以改变造型面的特性,使其具有更好的实用性。具体地说,所述功能层可以为利用建筑胶粘剂粘接于造型面表面的网格布,利用网格布做EPS造型表面增强防护面层,可提高表面抗撞击能力,并与任意一种涂料所相溶, 适用于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同步进行施工,具有优异的耐候性、耐久性、保温隔热性、自重轻、施工成本低的特点。所述网格布最好为玻璃纤维网格布,玻璃纤维网格布是以玻璃纤维机织物为基材,经高分子抗乳液浸泡涂层,从而具有良好的抗碱性、柔韧性以及经纬向高度抗拉力,化学稳定性好,强度高,重量轻,尺寸稳定性好,抗冲击性强,防虫,防火,保温,用途广泛。进一步地,所述功能层还可以为涂抹于造型面表面的水泥层,可提高表面抗撞击性以及防水性,并与任意一种涂料所相溶,适用于建筑外挂造型装饰。具有优异的耐候性、 耐久性、保温隔热性、施工方便快捷、自重轻安装成本低、可消除滴雨声的特点,水泥层的厚度可以为2 3毫米。进一步地,所述功能层的外表面设有由涂料形成的饰面层和/或罩面层,以用于装饰或者防水等,增强其实用性。本实用新型的EPS造型结构具有自重轻、表面抗撞击能力强,经久耐用、美观实用等特点,非常利于推广应用。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EPS造型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实施实例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所涉及的各构件的形状、构造、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位置及连接关系、各部分的作用及工作原理等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EPS造型结构包括本体1,本体1表面由造型面2和固定面3组成,造型面2的表面设置有功能层4,该功能层4为利用建筑胶粘剂粘接于造型面2 表面的玻璃纤维网格布;固定面3设置有用于固定的锚栓5,功能层4的外表面设有由涂料形成的饰面层8。待EPS造型成型后,用建筑胶粘剂粘接玻璃纤维网格布做EPS造型结构的功能层, 增强防护;在使用时,本体1的固定面3利用建筑胶黏剂6粘贴于墙面7上,并利用锚栓5 固定。实施例2: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本实施例的EPS造型结构中的功能层4为涂抹于造型面2 表面的3mm厚的水泥层。EPS造型成型后,用刮浆设备(或用刮板)将抹面砂浆覆盖其表面做EPS造型结构的功能层,可提高表面抗撞击性以及防水性,并与任意一种涂料所相溶;在使用时,本体 1的固定面3利用建筑胶黏剂6粘贴于墙面7上,并利用锚栓5固定。
权利要求1.一种EPS造型结构,包括本体,所述本体表面由造型面和固定面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造型面的表面设置有功能层,所述固定面设置有用于固定的锚栓或者造型挂件及金属射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EPS造型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层为利用建筑胶粘剂粘接于造型面表面的网格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EPS造型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网格布为玻璃纤维网格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EPS造型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层为涂抹于造型面表面的水泥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EPS造型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层的厚度为2 3毫米。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EPS造型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层的外表面设有由涂料形成的饰面层和/或罩面层。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实用的EPS造型结构。本实用新型的EPS造型结构包括本体,所述本体表面由造型面和固定面组成,关键在于所述造型面的表面设置有功能层,所述固定面设置有用于固定的锚栓或者造型挂件及金属射钉。所述功能层可以为利用建筑胶粘剂粘接于造型面表面的玻璃纤维网格布或涂抹于造型面表面的水泥层,通过在造型面的表面设置功能层,可以提高造型面的强度及防水性,使其具有更好的实用性。本实用新型的EPS造型结构具有自重轻、表面抗撞击能力强,经久耐用、美观实用等特点,非常利于推广应用。
文档编号E04F19/02GK202202549SQ201120320140
公开日2012年4月25日 申请日期2011年8月30日 优先权日2011年8月30日
发明者韩强强 申请人:韩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