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637066发布日期:2021-11-29 17:18阅读:480来源:国知局
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实施例涉及防疫、生物安全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


背景技术:

2.新冠病毒爆发以来,为了有效控制新冠病毒的无序传播,在没有研制出专门的特效药之前,仍然采用防控病毒传播为疫情控制手段。防控病毒传播需要首先查出新冠病毒感染者,然后将感染者隔离。
3.其中,在对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检查中,需要对疑似对象进行采样,之后进行标本实验操作。标本实验操作过程是在一个负压的标本实验舱体内进行的,医护人员穿戴隔离服装在标本实验舱体内对采集的标本进行检测,测试过程,由于医护人员与采集的标本同处于同一个空间中,对于医护人员造成的风险较高,若是医护人员的防护服出现质量问题或是医护人员违规穿戴防护服等问题,均可能导致医护人员发生病毒感染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的安全性。
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实施例主要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包括:
7.标本实验区;
8.人员操作区,与所述标本实验区之间通过隔离墙隔离,所述隔离墙设置有连通所述标本实验区以及所述人员操作区的操作通道以及物品传递通道;
9.操作手套,所述操作手套的操作部分设置于所述标本实验区的标本操作区域,所述操作手套的套袖部分连接于所述操作通道;
10.物品传递窗口,设置于所述物品传递通道。
11.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进一步实现。
12.可选的,前述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其中所述物品传递窗口的第一传送端具有第一可开关窗口,所述传递窗口的第二传送端具有第二可开关窗口,所述传递窗口的第一可开关窗口以及所述传递窗口的第二可开关窗口之间具有物品放置空间。
13.可选的,前述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其中所述物品传递窗口内设置有消毒紫外灯。
14.可选的,前述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其中所述标本实验区以及所述人员操作区均为负压工作区域。
15.可选的,前述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其中所述标本实验区的工作压力小于所述人员操作区的工作压力。
16.可选的,前述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其中所述标本实验区设置有连通室外的
用于递送标本的标本传递通道,所述物品传递窗口还设置于所述标本传递通道。
17.可选的,前述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其中所述标本实验区包括: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室、高压灭菌室。
18.可选的,前述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其中所述操作通道包括:连通所述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室与所述人员操作区的第一通道、连通所述高压灭菌室以及所述人员操作区的第二通道;
19.所述操作手套包括:第一手套以及第二手套:
20.所述第一手套的操作部分设置于所述标本实验区的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区域,所述第一手套的套袖部分连接于所述第一通道;
21.所述第二手套的操作部分设置于所述标本实验区的高压灭菌区域,所述第二手套的套袖部分连接于所述第二通道。
22.可选的,前述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其中所述物品传递通道包括:连通所述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室与所述人员操作区的第三通道、连通所述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室与所述高压灭菌室的第四通道;
23.所述物品传递窗口设置于所述第三通道以及第四通道;
24.所述标本实验区还设置有与室外连通的标本送检通道;
25.所述物品传递窗还设置于所述标本送检通道。
26.可选的,前述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其中还包括:
27.物品传送机构,设置于所述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室,用于将由所述第三通道的物品传递窗传递的物品、所述标本送检通道的物品传递窗传递的标本传送至所述第一手套的操作部分所在区域;
28.所述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的长3米、宽2.438米、高2.5米。
29.借由上述技术方案,本技术技术方案提供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至少具有下列优点:
30.本方案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在对标本测试过程中,可关闭物品传递窗,标本处于标本实验区内,医护人员处于人员操作区内,医护人员可以通过操作手套在人员操作区内对标本实验区的标本进行检测操作,区域压力控制,根据实验规范要求,针对不同区域设不同压力,通过定向气流控制污染物流向,确保操作安全及降低环境风险,相对于现有技术,标本的实验操作过程,医护人员与标本通过隔离墙隔离,操作过程较为安全。
31.上述说明仅是本技术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32.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技术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33.图1是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34.图2是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的轴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5.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方式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方式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36.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技术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技术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37.图1至图2为本技术提供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一实施例,请参阅图1至图2,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提出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包括:
38.标本实验区10;
39.人员操作区20,与所述标本实验区10之间通过隔离墙隔离,所述隔离墙设置有连通所述标本实验区10以及所述人员操作区20的操作通道以及物品传递通道;
40.操作手套30,所述操作手套30的操作部分设置于所述标本实验区10 的标本操作区域,所述操作手套30的套袖部分连接于所述操作通道;
41.物品传递窗口40,设置于所述物品传递通道。
42.本方案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在对标本测试过程中,可关闭物品传递窗,标本处于标本实验区10内,医护人员处于人员操作区20内,医护人员可以通过操作手套30在人员操作区20内对标本实验区10的标本进行检测操作,相对于现有技术,标本的实验操作过程,医护人员与标本通过隔离墙隔离,操作过程较为安全。
43.实施中,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的长3米、宽 2.438米、高2.5米。
44.其中,物品传递窗口40为可以打开、关闭的窗口,医护人员可以在人员操作区20进行检测试剂的准备操作,之后将准备好的检测试剂通过物品传递窗口40置于标本实验区10内,然后关闭物品传递窗口40。实施中,为了进一步的提高医护人员内的安全性,所述物品传递窗口40的第一传送端具有第一可开关窗口41,所述传递窗口的第二传送端具有第二可开关窗口42,所述传递窗口的第一可开关窗口41以及所述传递窗口的第二可开关窗口42之间具有物品放置空间。其中,设置于所述物品传递通道的物品传递窗口40第一可开关窗口41以位于人员操作区20,设置于所述物品传递通道的物品传递窗口40第二可开关窗口42位于标本实验区10为例,医护人员可先打开第一可开关窗户,然后将需要传递的物品置于物品放置空间,然后关闭第一可开关窗户。医护人员可通过操作手套30操作打开第二可开关窗户,将物品放置空间的物品取出,之后关闭第二可开关窗户。其中,所述物品传递窗口40内还可设置有消毒紫外灯,用于对物品放置空间内的物品消毒。上述的操作方法可以使用于物品传递窗口40和操作手套30距离较近的情况,若是标本实验区10内的操作手套30和物品传递窗口40距离较远,可以采用在标本实验区10内配置机器人的方式来实现操作手套30 和物品传递窗口40之间的物品转移,机器人可以为机械臂等。在另外的一些实施方式中,第一可开关窗口41、第二可开关窗口42可以为电控窗户,电控窗户的控制端设置于人员操作区20,可以便于医护人员的远程控制。
45.另外,所述标本实验区10设置有连通室外的用于递送标本的标本传递通道11,所述物品传递窗口40还设置于所述标本传递通道11。舱外的医护人员可以通过标本传递通道
11的物品传递窗口40将待检的标本送入标本实验区10内。实施中,当采用两个可开关窗口中,医护人员可先打开标本传递通道11的物品传递窗口40第一可开关窗户,然后将待检标本置于物品放置空间,然后关闭第一可开关窗户。医护人员可通过操作手套30操作打开标本传递通道11的物品传递窗口40第二可开关窗户,将物品放置空间的物品取出,之后关闭第二可开关窗户。又或者,通过标本实验区10 内配置的机器人方式来实现操作手套30和标本传递通道11的物品传递窗口40之间的物品转移。
46.工作当中,所述标本实验区10以及所述人员操作区20均为负压工作区域,防止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内的污染空气外泄。具体的,所述标本实验区10的工作压力小于所述人员操作区20的工作压力,能够防止标本实验区10内的污染空气流入人员操作区20。
47.实际中,标本的实验方式具有多种方式,传统的核酸检测时间往往需要数个小时,某些特殊场景及特殊人群,往往需要在1、2个小时内迅速出具检测结果,因此,本安全舱专门针对快速核酸检测而研发的实验环境系统。在具备安全性的基础上,更有极高的机动性与部署性,便于快速部署。本方案提供的实施例中,可以采用即现场快速检验(point

of

care testing,简写poct),poct技术是在采样现场进行的、利用便携式分析仪器及配套试剂快速得到检测结果的一种检测方式。实施中,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可以置于同一房间中,能够实现快速的检测。从而使得,本方案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应用poct技术可以实现快速、机动的检测,只需要将预先生产的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携带至疫情爆发地点,即可以实现快速的病毒检测。
48.其中,所述标本实验区10包括: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室12、高压灭菌室13。医护人员在人员操作区20内通过操作手套30,对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室12内的标本进行检测操作,之后,将检测后的标本置于高压灭菌室13进行高压灭菌,最后,将高压灭菌后的标本清运处理。
49.具体的,所述操作通道包括:连通所述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室12与所述人员操作区20的第一通道、连通所述高压灭菌室13以及所述人员操作区20的第二通道;所述操作手套30包括:第一手套31以及第二手套32:所述第一手套31的操作部分设置于所述标本实验区10的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区域,所述第一手套31的套袖部分连接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手套32的操作部分设置于所述标本实验区10的高压灭菌区域,所述第二手套32的套袖部分连接于所述第二通道。操作中,人员操作区20的医护人员通过第一手套31对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区域的标本实验操作,人员操作区20的医护人员通过第二手套32对高压灭菌室13的标本灭菌处理操作。
50.具体的,所述物品传递通道包括:连通所述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室 12与所述人员操作区20的第三通道21、连通所述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室12与所述高压灭菌室13的第四通道22;所述物品传递窗口40设置于所述第三通道21以及第四通道22;所述标本实验区10还设置有与室外连通的标本送检通道;所述物品传递窗还设置于所述标本送检通道。待检测的标本通过标本送检通道的物品传递窗送入标本实验区10,检测试剂通过第三通道21的物品传递窗送入标本实验区10,检测完毕后的标本通过第四通道22的物品传递窗送入高压灭菌室13。
51.当标本实验区10内的操作手套30和物品传递窗口40距离较远的情况下,可在所述标本处理以及扩增分析室12设置物品传送机构,物品传送机构用于将由所述第三通道21的
物品传递窗传递的物品、所述标本送检通道的物品传递窗传递的标本传送至所述第一手套31的操作部分所在区域,实现标本实验区10内的各个操作手套30和各个物品传递窗口40之间物品的传递。
52.另外,人员操作区20可以分为两个空间,一个空间为人员活动空间,另一个空间为试剂台,用于摆放试剂,两个空间之间可以通过窗口连通,方便医护人员操作试剂台上的试剂。
53.在人员操作区开设有供医护人员进出的进出门,在高压灭菌室开设有供高温杀菌后的标本清运的清运门。
54.为了有效利用空间,为快速核酸检测实验方舱提供负压消毒的设备等电器设备可以设置于高压灭菌室底部的设备舱内。
55.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56.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装置中的相关特征可以相互参考。另外,上述实施例中的“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分各实施例,而并不代表各实施例的优劣。
57.在此处所提供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技术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
58.类似地,应当理解,为了精简本公开并帮助理解各个申请方面中的一个或多个,在上面对本技术的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中,本技术的各个特征有时被一起分组到单个实施例、图、或者对其的描述中。然而,并不应将该公开的装置解释成反映如下意图:即所要求保护的本技术要求比在每个权利要求中所明确记载的特征更多的特征。更确切地说,如下面的权利要求书所反映的那样,申请方面在于少于前面公开的单个实施例的所有特征。因此,遵循具体实施方式的权利要求书由此明确地并入该具体实施方式,其中每个权利要求本身都作为本技术的单独实施例。
59.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可以对实施例中的装置中的部件进行自适应性地改变并且把它们设置在与该实施例不同的一个或多个装置中。可以把实施例中的部件组合成一个部件,以及此外可以把它们分成多个子部件。除了这样的特征中的至少一些是相互排斥之外,可以采用任何组合对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所有特征以及如此公开的任何装置的所有部件进行组合。除非另外明确陈述,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每个特征可以由提供相同、等同或相似目的替代特征来代替。
60.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尽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实施例包括其它实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其它特征,但是不同实施例的特征的组合意味着处于本技术的范围之内并且形成不同的实施例。例如,在下面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要求保护的实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组合方式来使用。本技术的各个部件实施例可以以硬件实现,或者以它们的组合实现。
61.应该注意的是上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说明而不是对本技术进行限制,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的情况下可设计出替换实施例。在权利要求中,不应将位于括号之间的任何参考符号构造成对权利要求的限制。单词“包含”不排除存在未
列在权利要求中的部件或组件。位于部件或组件之前的单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存在多个这样的部件或组件。本技术可以借助于包括有若干不同部件的装置来实现。在列举了若干部件的权利要求中,这些部件中的若干个可以是通过同一个部件项来具体体现。单词第一、第二、以及第三等的使用不表示任何顺序。可将这些单词解释为名称。
62.以上所述,仅是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技术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依据本技术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技术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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